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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关于务实推进苏州创新驱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4 18:11 浏览
建 议 人:
周荣
建 议 号:
166

标 题:

关于务实推进苏州创新驱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建议内容:
  背景内容   科技创新强调的是通过生产要素的重组,发挥知识的“溢出效应”与人力资源积累效应,以此来推动产业经济从数量型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强调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过往我们经济发展所依赖的招商引资、内外合作引起境外先进技术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已经不再适用新时代发展需要。以科技创新推动苏州经济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道路,既是更好的参与全球竞争的需要,也是未来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我市制造业存在以下问题:   1.社会面创新环境不佳   苏州市在全国率先提出了科技与金融结合,构建了“政府+银行+担保+保险+创投+券商”的科技金融模式,但是从社会面来看,首先一些企业、机构仍然存在“喜热钱、喜快钱”的心态,科技创新资金难免有“脱实向虚”的情况,大量创新企业,尤其是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中小型企业难以获得科技创新资金;其次,中小型企业因缺乏有形、无形资产抵押而无法获得足够的贷款;再次,知识产权意识尚未完全建立,侵权现象屡见不鲜。   2.关键技术受制于人   近年来苏州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新兴技术产业为主线,以先进制造创新集群发展为载体,以政府为主导搭建起多层级科技创新平台体系,但制造业的创新主要还是集中在集成创新和引进模仿创新为主的技术路线,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重大装备、工业软件、精密机器、等核心关键技术对外依赖程度较高。   3.共性技术供给缺位   共性技术具有基础性、关联性、系统性、开放性等特点,对推动产业自主创新能力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由于共性技术创新研究耗时长、难以直接形成成套技术或成熟产品、短期经济效益不高,我市共性技术创新研究主要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少量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展开,企业更侧重于经济效益高的自身产品技术等应用创新。   4.创新人才供给不足   创新型人才的质量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水平。许多企业面临着员工学历低、能力素质单一化、领军人才缺乏的局面,普遍存在着专业融合度不高、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创新人才软实力已成为苏州市制造业创新发展的硬伤。   5.区域内协同创新能力不足   虽然各板块内部都已有了较好的自主创新的探索,且板块间也出现了少量项目合作,但是联动创新区发展机制体制尚不完善,缺乏横向沟通和市场机制,联动创新区间创新要素流动不畅,联动层次相对较低,无法串联市域内创新一体化协同发展。

  主要建议   1.构建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激发创新活力   创新驱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培育构建良好的生态环境。政府部门要围绕未来产业发展战略,前瞻性的做好机制体制设计,保持创新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引导、规范企业家在法制化、市场化框架下发挥敢想敢拼的企业家精神,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持续不断的开展有价值的经济活动;其次,要建立容错和鼓励机制。营造宽容失败的技术创新研发氛围,建立首批次、首台套应用容错激励机制,鼓励创新应用,促进企业与应用紧密结合;再次要优化完善产权等权益制度设计,提振企业家信心,让他们能无后顾之忧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2.转变创新发展模式,促进创新供需协调发展   我市过往长期以来采取的是政府主管部门出指南、企业申报、专家评审、规划者审定的自上而下的创新模式,这种模式所形成的创新成果并不一定符合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建议转换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技术创新需求为主导的,自下而上、上下彼此促进的新创新格局。这种以需求侧结构性改革为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之互动、彼此促进的创新发展模式给不仅能最大限度的还权于企业,还权于市场,催进企业技术创新的自立自强,还能让企业技术创新反哺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3.聚焦企业主体地位,构建与创新需求相符的人才体系   企业的主体地位是创新能力建设的关键,人才是高科技自立自强的源泉。首先政府要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精准投放创新政策,要引导企业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主体作用,构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之间的创新联合体,支持企业到高校或科研机构领办或主办面向产业研发的平台、支持龙头企业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各类创新资源,协力解决行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其次要以产业未来发展战略为着力点,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构建与创新需求相符的人才体系,用好在苏高校、在苏科研机构的创新人才资源,解决企业创新人才的结构性需求问题;再次要完善创新人才评价和激励制度,一改过去以论文为主的评价机制,以市场为导向,以成果转化为核心,鼓励研发人员以岗位为基础,从过去跟进、模仿、反向工程等研发战略向自主创新、原始创新、颠覆性创新发展。   4.合理规范政府管理权限   合理规范政府管理权限,避免政府管理过度。管理过度不仅可能导致效率低下,还有会导致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矛盾激化。建议政府在创新发展的过程中将角度定义为重大技术联合攻关的谋划者、开放式创新的推进者、共性技术平台的建设者、创新成果推广的引导者和供应关系的协调者,还创新主体责任于企业,还创新评价责任于市场,避免过度干预企业项目选择、创新研发实践等实务工作。   5.加大对传统制造业扶持,推进制造业整体发展   传统制造业中的中小型企业是我市制造业创新发展的基础和活力之源,这些企业受经营管理水平低、数智化程度低等因素影响,在人力、技术、资金配置等方面困难较多,抗风险能力较差。建议政府部门在重点聚焦新兴产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同时,更要多关注传统制造业的科技创新转型升级。一方面顶层架构设计的层面,优化完善现行政策制度体系,为传统制造业自立自强提供政策、资金补助、人才激励,加大刺激中小型企业两化转型升级,鼓励传统中小型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提升传统制造业自主创新的能力。另一方面从微观操作层面,构建创新交流平台,加大高校、科研机构、新兴产业与传统制造业的交流沟通,充分发挥集聚效应与示范效应,合理引导创新理念、创新模式、创新技术向传统制造业溢出,让传统制造业也自主自发的加入到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主赛道上来。   6.优化科技金融服务体制机制   科技创新是一个将知识、技术产业化的过程,资金支持是首要条件。而科技金融包含有公共科技金融和市场科技金融,政府或者市场两个主体将创新视作为一种新的生产函数,通过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和金融服务等引导企业和科研人才积极开展科技创新,促进创新的高效转化和产业化。为了进一步促进江苏科技金融,首先要加大公共科技金融的投入,政府部门可以完善科技保险的相关制度,进一步优化科技保险的财政补贴力度,最大限度的平衡投保企业与承保机构之间的收益与风险,加大公共科技金融对初创期、成长期中小型企业的覆盖程度。其次,要督促市场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政府牵头与商业银行、市场机构一起开发更高效的风控模型和考核机制,设计创新风投、创新科技保险、股权债权联动融资等方面的市场金融服务解决方案。多拳出击,共同形成国有资本耐心化、市场及民营资本投资长视化的科技金融伴生体系,推进江苏制造创新发展。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办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3-05-26 14:47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附件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66号提案的答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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