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周勤 | 建 议 号: | 245 |
标 题: | 关于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民普法工作,强调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时效性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普法针对性和时效性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构建新发展时期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的创新方式,是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增强乡村依法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近期,通过调研,苏州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方面总体做的不错,下一步就是如何提高培育的质量,面向农民、深入农村,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扎实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为苏州在全国全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探索和示范提供有力支撑方面需要进一步赋能。
一、基本情况
自全面启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以来,苏州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司法部门,按照农业农村部、司法部和省农业农村厅、司法厅部署要求,全面启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以目标为导向,紧贴实际、积极探索、创新举措、压实责任,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截止目前,全市已累计培育示范户1225户,组织线上线下学习座谈会26次2292人次,开展执法人员与示范户“结对子”活动445起,结对指导示范户833户,联合司法部门创建法治乡村实训教育示范基地。 二、培育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影响不够深广
推进培育工作方面还有待提升,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投身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先进事迹宣传影响力还不够,未形成农业农村系统“品牌”影响力。
(二)培训内容还未统一
各地示范户学法清单、培训课程尚未统一,相关培训的师资队伍也暂未形成,不利于培育工作成果体系化发展。
(三)奖惩机制不够健全
农业农村部门对基层缺乏工作抓手,对示范户认定、创建和清退制度上缺乏行之有效的奖惩机制,难以激发示范户带动引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利于推动工作进一步落实。 三、对做好培育工作的建议
(一)做好示范户扩面推广工作
进一步优化完善示范户档案信息备案,强化对示范户法治培训、结对指导服务。结合实际,梳理制定一套示范户履职指导清单,激发示范户工作活力。扩大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建设覆盖面,紧扣乡村村民法律服务需求,提供精准化、菜单式的“问需于民”服务,引导村民积极主动参与示范户培育,自觉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发挥法治阵地宣传培育作用
充分利用好农村文化礼堂、法治文化阵地、农家书屋、三农法治展馆等现有设施,优化农村普法平台阵地。打造线上普法学法培训平台,编制电子教材,丰富示范户培训课程,提升学员学法积极性。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创作本土乡村特色法治文化精品,讲好农民自己的学法用法故事。
(三)编制农村学法用法培训教材
结合农村普法改革试验项目成果,创新汇编统一的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教材,针对不同对象需求,分解设置学习内容,精准制定学法培训“菜单”,为示范户提供个性化的法治培训。
(四)宣传推广学法用法先进典型
充分发挥示范户作用,鼓励积极主动参与乡村治理,开展日常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村等服务活动,扩大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影响力。深挖身边故事,树立榜样典型,展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模范带头作用,扩大示范户工作“品牌”影响力。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 |
| 协办 | 苏州市司法局;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3-05-22 16:25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第245号提案的答复 周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您提出的建议符合实际,有建设性,对我们的工作有较大的的帮助。结合实际工作,现报告如下: 2021年以来,我局联合司法部门,按照农业农村部、司法部和省农业农村厅、司法厅部署要求精神,全面启动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以目标为导向,紧贴实际、积极探索、创新举措、压实责任,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至目前,全市已创建农村法治教育基地567个,已累计培育示范户1225户。 一、制度保障,完善协作配合机制 结合工作实际,联合司法部门筹划制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结对子指导实施细则,完善市县镇三级联动培育协调机制。对照方案要求,逐项对标对表,从制度上明确了培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要求和组织保障,确保培育工作顺利推进。定期召开示范户培育推进会,明确各镇、街道学员名单,推行示范户培育建档立卡,确保培育责任压紧压实。 二、多措并举,探索丰富培育模式 一是线上线下培育相结合。线上部署落实苏州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网上在线培训,以执法人员、基层村干部、结对示范户学员为抓手,现已完成全市1225名示范户学员开展网上课程在线学习,定期汇总示范户学习进度,确保培训任务落实。线下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课程,利用农试站、高校院所现有教育平台,组织开展集中培训,邀请省厅法规处等专家领导现场授课,培训内容涉及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帮助广大农户和示范户提高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能够合理运用法律知识、指导自身的实践活动。 二是结合农时多维开展活动。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授牌仪式与“农民丰收节”、“新农民故事会”等各级庆祝活动融合开展,增加学员参与度,激发示范户和村民学法用法积极性;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情暖三农 送法下乡”、走进农业基地等志愿活动中设置示范户宣传展板、开展法律咨询,解读种子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长江禁渔、文明养犬、乡村振兴等社会关切问题热点,开展普法宣贯,解读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疑问,交流加强农村法治宣传、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的经验做法。 三是营造浓厚学法氛围。与南京农业大学合作编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学习教材1套4册,打造“法治乡村实训基地”和农村法治文化品牌,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与法治文化建设有机结合,推出“一镇一品”三农法治文艺大展演,引入廉洁村居建设,创建乡村普法宣传新品牌。2022年开展法律进村宣传146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农业、畜牧、水产、农机等涉农法律法规书籍600余本。注重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进农村”等活动,由示范户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引领村民自主学习,营造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三、合力推进,结对指导落实到位 一是与示范户开展“结对子”活动。制定下发结对指导服务方案,深入农村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签订结对帮扶协议书,把结对联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作为经常性工作。采取全员包区包片等方式,开展以案释法、田间指导、集中学习座谈等形式,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已结对指导833名示范户,开展法律服务445次,共赠与结对示范户法律书籍、宣传册1300余本,开展农业生产技术指导80余次,解答生产技术问题37个,处理生产事故1起。 二是优化结对指导服务力量。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与“千村美居”工程、“法律明白人”工程、人居环境整治、新时代文明实践有机衔接,协同合力。组建普法讲师团、青年普法志愿者服务队、三农普法轻骑兵等普法队伍,切实提升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指导作用。 三是开展普法系列宣讲活动。充分发挥示范户自身优势,开展普法宣讲活动,结合村民身边发生的具体案例分析阐述农业农村法律热点问题,宣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典型案例。2022年开展线上法治宣讲12场次,线下集中培训26场次,共计完成示范户培育对象2292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培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创新创优培育方式,不断完善培育机制,确保高质量推动示范户培育工作。一是加大力度做细做实示范户培育工作。优化完善示范户档案信息备案,强化对示范户法治培训、结对指导服务。结合实际,梳理制定一套示范户履职指导清单,激发示范户工作活力。扩大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建设覆盖面,紧扣乡村村民法律服务需求,提供精准化、菜单式的“问需于民”服务,引导村民积极主动参与示范户培育,自觉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发挥法治阵地的宣传培育功能。利用好农村文化礼堂、法治文化阵地、农家书屋、三农法治展馆等现有设施,优化农村普法平台阵地。打造线上普法学法培训平台,编制电子教材,丰富示范户培训课程,提升示范户学法积极性。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创作本土乡村特色法治文化精品,讲好农民学法用法故事。三是编制农村学法用法培训教材。结合农村普法改革试验项目成果,创新汇编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教材,为示范户提供相对系统的学习内容。四是发挥好示范户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鼓励示范户积极主动参与乡村治理,开展日常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村等服务活动,扩大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影响力。深挖身边故事,树立榜样典型,展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模范带头作用。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姓名:陈默 联系电话:0512-688302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