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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关于高质量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共建美丽苏州新天堂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4 18:10 浏览
建 议 人:
江峰
建 议 号:
449

标 题:

关于高质量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共建美丽苏州新天堂的建议

建议内容:
  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在江苏省率先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场硬仗,苏州市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探索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机制,比如普遍实施的“红黑榜”制度,与村干部收入和职务任免等直接挂钩。苏州市人居环境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很多做法和示范点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考评中荣获殊荣。本次调研也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工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在村容村貌提升、农村改厕、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治理、畜禽粪污治理、村庄规划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和相关资金分配管理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一是农村公共厕所管护不到位。发现存在维修服务保障不力,农村公共厕所管理的责任主体未明确,定期清扫、清理和巡查,设备维修和管道疏通不到位。粪污抽取、转运、贮存的责任主体也没有明确,致使部分公共厕所存在粪污清掏不及时等情况,影响厕所正常使用。   二是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理工作滞后,垃圾分类不到位。调研发现存在垃圾随意丢弃、堆放的现象,未有效重点清理村庄路边、河边桥头、坑塘沟渠等地方堆弃的垃圾,甚至发现百余立方生活垃圾堆放。同时,农村垃圾分类不到位,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的宣传教育和后续管理不到位,存在乱倒生活垃圾情况。   三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运营管护不到位。调研发现存在个别农村分散式污水设施未有效运行,尾水水质监测不到位、排放不达标。更为重要的是存在少数乡镇农村雨污混排的现象,发现个别污水管断裂、墙体开洞排污以及设置开放式污水坑造成生活污水直排水体。   四是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执行存在不足,监管不到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监测。但调查发现存在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未纳入生态环境局“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进行监管。   五是村容村貌提升方面村级工程管理不规范。存在招投标管理不健全,合同管理和工程变更签证管理不规范,工程款支付随意性大,项目结算不及时,工程款存在拖欠情况,问题根源就是镇(街道)对行政村的工程管理督导不足造成。   

  1.进一步提高农村公厕管护水平和户厕改厕成果长效管控力度。建立健全农村公厕的管护机制,加强日常维护,采取妥善措施处理好用水矛盾,保障村民方便使用,切实发挥公厕建设实效。落实户厕改厕成果的长效管控,特别针对尚未实施“千村美居”的村落,加强必要的监督巡查,合理疏导,防止出现农村旱厕反弹、回潮现象。   2.进一步落实农村生活垃圾的常态化管理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管监控。织密农村生活垃圾的管理体系网络,加强责任考核和日常巡查,及时清理村庄路边、河边桥头、坑塘沟渠等堆弃的垃圾,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采取切实措施强化粪污还田利用过程监管,按照规定要求开展畜禽粪污养分和有害物质含量的日常监测,严防还田环境风险。   3.进一步严格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单位的监督考核,提升农村污水治理质效。督促相关单位对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全面的水质检测工作,对超标设施要研究分析原因,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出水水质满足规定要求,提升运行管理水平。应研究完善考核制度,加大考核力度,严格特许经营协议履行职责,合理调整监测范围和次数,加强对已纳管地区违规排放的督查,确保符合最新的农村污水排放标准。注重加强排查识别农村黑臭水体的动态更新,对新出现的农村黑臭水体要及时纳入治理,不断提高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完成后的长效管护水平。   4.进一步规范村容村貌提升工程管理,促进项目建设成效和资金效益。多渠道多方位推进村级组织专业能力建设,切实加强对各行政村的监督指导,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支付方式付款,坚决遏制拖欠工程款现象,规范变更签证管理,加快结算审计进度,对绿化布局应因地制宜,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突出乡土特色,多措并举落实好建设成效和投资控制。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苏州市行政审批局;苏州市水务局;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3-05-25 16:11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449号提案的答复

江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质量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共建美丽苏州新天堂的建议”提案收悉,综合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苏州市坚持从全面、全域、全力、全民四个维度发力,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建设五美五好(生态美、绿色发展好,环境美、生活品质好,业态美、产村融合好,人文美、乡风治理好,常态美、长效管护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2019~2021年昆山市、太仓市、苏州市本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先后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实现三连冠。中国农科院《中国农村人居环境发展报告(2022)》发布,苏州连续两年综合评分位列95个参评城市第一名。累计建成71个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数量并列全省第一),建成市级92个特色精品乡村、4100个特色康居乡村和85个特色康居示范区,康居和宜居乡村占比超99%(除搬迁撤并类村庄)。以上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地区、各部门的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一、已开展的工作

对于您提到的农村公共厕所管护不到位、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理工作滞后,垃圾分类不到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运营管护不到位、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执行存在不足,监管不到位、村容村貌提升方面村级工程管理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近年来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有序运行。建立了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管理工作网络,按照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五有”要求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处置的工作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和标准;落实“月抽查、季督查、年度考评”考核机制,从2022年开始城管部门联合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一份村庄底册管全市、一套管理标准明要求、季度考核结果共享”的目标,进一步统筹全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引入市场化机制,努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目前全市行政村环卫保洁、垃圾收运市场化率达到71.85%农村地区现有环卫人员约3.1万人,其中从事垃圾分类人员约8371

(二)高标准建设农村公共厕所。城管部门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提标提质”的原则,重点对建造时间久、标准低的厕所进行改建,新改建标准参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达到三类标准,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村按照二类以上标准建设。截至2022年底,全市新改建农村公共厕所1966座,约占总数的1/4。其中吴江区农村厕所革命工作,被农业农村部评选为首批全国农村厕所革命典型范例,全国仅六例。

(三)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管理。2015年起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处置工作试点。目前,全市行政村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100%。共建成镇级(村级)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站240座,日处理能力达到767.4吨,基本满足需求。我市累计有22个乡镇入选省级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镇,数量全省第一。其中去年验收通过的6个省级试点镇全部被评为优秀等次,常熟被评为全国农村垃圾分类示范县。

(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质效。去年7市水务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印发《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日常管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监管力度。市级加强对各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组织回头看。2022年对全市八个板块随机抽取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2141个,对749个污水水样进行检查,设施运行情况良好。同时以河湖长制为抓手,进一步加快消劣争优建设幸福河湖全域开展消劣争优攻坚行动,制定一河(片)一策整治方案,紧盯工程进度,抓实曝光督查,全市累计治理857条城乡劣V类河道。按照河安湖晏、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文昌人和、公众满意的要求,建成1690条幸福河湖,七浦塘成为全省唯一一个获评全国最美家乡河的河道,建成锦溪、同里等多个特色历史水街片区。

(五)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2022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组织编制市级和县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通过因地制宜、分类分区规划统筹十四五环境保护与畜牧业发展,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持续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强化畜禽粪污污染防治严把畜禽养殖环境准入关,严格执行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备案制度,督促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落实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备案。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将规模化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纳入“双随机”监管平台,通过日常执法和排污口整治工作,督促养殖户规范污染物处理,达标排放。2022年,共检查养殖户63户次,发现存在问题19个,均督促整改;发现违法问题2户,实施行政处罚2.9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等为重点,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有效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打造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的锦绣江南鱼米乡。

(一)完善制度,提升效率,不断提高全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水平。扎实做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养护工作改革试点,以清单式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责任、方式和经费来源等。建立健全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机制,鼓励行政村以劳务合作社等组织形式,自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可实行市场化运行。将农村人居环境管护作为公共服务产品,探索建立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持续开展环境卫生红黑榜、责任制、积分制等活动。

(二)巩固成果,力求实效,更大力度深入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相关工作,目前我市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已达100%下一步将结合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重点指导各地做好村庄生活垃圾收运处工作。继续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选址,发挥垃圾就地处置的综合效益。指导各地以镇为单位,优化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标准化体系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要求,创新管理和考核方式,突出日常运行信息化管理,重点将各地资源化处理站数据全面接入市级系统,实时了解运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质量。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评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效应。

(三)科学布局,加强宣传,持续推进农村公厕建设相关工作。提升标准科学布局督促加快推进农村公厕的新改建工作,加强规划引导,充分考虑服务半径合理选址,利用现有农村公厕资源,确保新改建的农村公厕合理布局,方便村民使用,易于建设管护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以及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各地农村公共厕所建设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爱护厕所设备和环境卫生。通过进村入户宣讲、电子显示屏、设置公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大公共厕所文明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逐步养成良好如厕习惯,形成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厕所文化。

(四)完善标准,查测结合,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监管。2023年将进一步规范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市水务局计划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考核标准等相关文件,以现场检查和水质抽测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监管,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2023年计划对全市八个板块随机抽取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不少于1500个,以及不少于1000个污水水样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快推进消劣争优工作。抓牢水环境改善“牛鼻子”,立足“抓两头、提中间”,制定“一河(片)一策”整治方案,加强劣五类水体销号。2023年计划整治400条劣V类河道,建设幸福河湖400条。

(五)严格管理,绿色发展,持续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新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全面规范全市所有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养殖行为,探索在畜禽水产养殖场及敏感水体开展水质监测和污染物溯源分析。强化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督促规模养殖场将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报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做好设施设备维护,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到位,同时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提升资源化利用工作水平。加大美丽生态牧场和美丽牧园建设宣传力度,同时积极推广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等绿色发展理念,使养殖企业充分明确自己的环境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动畜牧业提档升级和绿色发展。

(六)积极引导,以点带面,进一步规范村容村貌提升工程管理。积极引导限额以下的村容村貌提升工程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招投标工作,通过信息化手段联动“三资监管平台”与数字化招投标系统,为招标信息公开、资金支付审核、合同履约管理等提供平台服务,做好试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落实《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成为乡村建设行动的参与者、建设者和监督者,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采取以工代赈、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吸纳更多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探索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建中小型乡村建设项目。

非常感谢您对苏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乡村建设提出的宝贵建议,衷心希望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523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姓名:张强

电话:65253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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