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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关于进一步扶持我市残疾人福利企业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4 18:10 浏览
建 议 人:
杨钧辉
建 议 号:
274

标 题:

关于进一步扶持我市残疾人福利企业的建议

建议内容:
  残疾人是社会中既特殊又困难的群体,其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帮助。但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社会地位、参与社会活动的基础,是实现其人生价值的关键举措。残疾人受教育水平程度低且自身存在不同程度的功能障碍,大部分残疾人在就业上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因此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帮助残疾人从单纯依靠国家、社会和亲戚救济、供养变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这不仅关系到残疾人的劳动权利的实现,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   为做好这项工作,国家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国发〔2016〕47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相关文件。

  目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福利性企业生产经营普遍面临各种困难,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相关文件缺乏具体内容的相关解释,存在争议。如在满足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一和二条所有条件后,第三条中指出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这里的争议是到底是满足一和二条之后享受这个政策,还是说需要用中小企业的条件制约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如在满足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一和二条所有条件后,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如果聘用了超龄再就业人员是否会改变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性质?   2.相关文件缺乏具体操作细则,无法落实落地。如《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购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或者服务”。《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和《“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国发〔2016〕47号)也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购买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目前地方政府并没有出台具体操作细则,造成上述文件要求无法落实落地。   3.地方政府缺乏更有利政策,传统福利性企业发展面临困境。传统福利性企业吸纳残疾人的能力受限。大多数传统福利性企业经过一个发展阶段后,企业的发展状态处于相对稳定态势,其吸收新增残疾人的能力处于饱和、徘徊状态。亟需地方政府出台更有利政策,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对于政府补贴部分资金,能否作为让利形式在报价中扣除。

  对此,提出如下建议:   1.建议我市相关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多方面了解体会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便于实施扶持管理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操作细则,从实际上做到将法落地。   2.建议深入了解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对社会的贡献、对慈善事业的支持,多方面多渠道倾听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心声,了解发展中的困难,提出解决办法,从实际上让福利性企业得到支持。   3.建议加大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在项目、税收、贷款等方面给予倾斜。对超比例安排就业的残疾人,用残保金给予养老金、医保等补贴,努力减轻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的负担,从而鼓励更多企业成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切实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   4.建议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开发更多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在同等招录或者招聘条件下,优先录用残疾人。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协办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民政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3-05-24 16:48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杨钧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扶持我市残疾人福利企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会接到您提出的(市政协第274号提案)后,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召集相关人员开会研究,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就业是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改善残疾人生活、帮助残疾人迈向共同富裕的关键。面对残疾人就业新形势,苏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嘱托,锚定一个不能掉队的目标,不断创新思维、创新措施,助力残疾人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一、多措并举促就业,全力构建多元化就业服务体系

目前,全市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已就业的有28232人,全市3956家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15938名。近年来,市残联全力构建残疾人多元化就业支持体系,主要体现在:

常态化就业抓落实。去年,全市残疾人新增实名制就业2862人,省定任务指标完成率264.75%。线上线下齐开展11场专场招聘会,154名残疾人实现就业。依托苏州残联微信公众号就业招聘专栏,提供“24小时不打烊职介服务。探索在人社局家门口的就业服务站中嵌入残疾人职介服务,进一步融入大职介服务圈。

重点人群就业求精准。启动“2545”轻度残疾人就业帮扶计划,帮扶46925周岁至45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轻度残疾人实现就业。实施残疾高校毕业生一人一策就业帮扶,通过举办首届苏州市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群英会、残疾人大中专生专场招聘会等活动,实现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高校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率100%。深化盲按机构帮扶,疫情期间发放一次性补贴6.87万元,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吸纳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联合市慈善总会为全市339名盲人按摩机构盲人从业人员购买意外医疗保险,进一步提升盲按机构抵御意外风险能力。

新业态就业谋创新。积极融入数字经济发展,培育扶持了残疾人居家客服、数据标注、照片直播、电商直播、远程手语翻译等一批具有苏州特色、在全省全国有示范性、影响力的残疾人高质量就创业项目。

服务供给重延伸。将就业服务向学校延伸,推广桂香苏城特教学生在岗实训项目,实现学业到就业的无缝衔接。将就业服务向企业延伸,上门为企业开展雇主培训,为残疾职工构建良好的支持氛围,提高残疾人稳岗率。

创业服务强平台。联合打造北联·新翼众创空间,开展残疾人创业优质项目培育孵化。融合苏州特色,充分发挥寒香会社残疾人文化创业基地作用。举办残疾人创业指导进基层活动,为残疾人提供送上门服务,助推残疾人更高质量创业。举办全市残疾人创新创业大赛,搭建优质项目展示平台,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就创业典型注宣传。今年55岁的肢残妇女沙红英,凭一个小小的钩针,荣获第十届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银牌,为国争光;IT工程师邵志阳虽然双耳失聪,却开发了二十多款软件,赢得全国网友的热情点赞;脑瘫博士李麟青开发的无障碍地图,受到了人民日报关注;阿甘厂长陆鸿更是获评2022年度感动中国十大人物……通过广泛宣传,一批优秀残疾人以奋斗者的姿态,成为广大残疾人就业的典范,引领他们自立自强努力实现人生价值。

二、大力优化为企服务,构建良好营商环境

20世纪90年代,我国推进残疾人就业主要依靠福利企业,在福利企业集中就业成为残疾人就业的主渠道。200771日民政部《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开始实施,对福利企业管理办法、税收优惠政策等有了重大调整。2016年,国家取消对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福利企业这一名词退出历史舞台。残疾人就业形式逐步转变为以按比例就业为主,结合个体就业(含创业)、集中就业、灵活就业、农村种养加、辅助性就业等。企业是残疾人就业的最主要载体,我市一贯注重为企服务,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率和稳岗率。

 深入开展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大调查活动。为深入了解残疾人用工企业需求,2022年,市残联与人社局、税务局等多部门共同开展 问需送服务 稳岗促就业企业走访服务工作,深入残疾群众和企业,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发展经营中的困难,为他们纾困解难,营造激发敢干的好环境。为企业开展雇主培训,重点介绍了不同类别残疾人沟通技巧与注意事项,企业录用残疾人优惠政策等,为残疾职工与健全职工构建良好的沟通氛围,提高残疾人稳岗率。2022年全市组织开展了十佳安置残疾人就业爱心单位评选活动,这些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安置残疾人就业,以责和情的双向奔赴,稳稳地托举起残疾人的就业梦。市残联对他们进行了表彰,并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企业的典型事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加大对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扶持力度。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享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例如:苏州市目前月最低工资为2280元,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限额为9120元,一年退税10.94万元,优惠力度较大。人社部门对吸纳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与社保补贴,用人单位缴费部分全额补贴(计算方式: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的单位部分之和),按月发放,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市残联对在规定的时间里,参加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或超过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给与补贴或奖励。达比例补贴为上年度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超比例奖励为上年度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起,我市全面落实《苏州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以2024年全市净增残疾人就业4000为目标任务,深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社会力量助残就业行动四大行动,多元化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2023年,市残联将深入实施政策惠残、岗位援残、科技助残、法律护残、文化润残、爱心扶残六大行动计划,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奋力开启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新篇章。

一是着力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鼓励、扶持特教学校开设职业教育和岗位实训项目,促进教育就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实训项目提升特教学生和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率。结合残疾人特点,创新方式、丰富内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精准开展菜单式培训和定岗定向培训,开展网店、直播等新业态新模式技能培训,推广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深化残疾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统工艺技能培训等74场培训, 进一步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拓宽就业渠道,适应新业态岗位需求。举办残疾人创业创新大赛、职业技能大赛、岗位精英赛、就创业成果展等,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素养,建立健全残疾人优秀技能人才奖励机制,引导残疾人积极投身技能提升,推动其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是着力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今年,我市将新增残疾人就业1420人列入市民生实事项目加大推进力度,目前已完成新增1093人。推动残疾人通过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方式稳定就业。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培育一批残疾人居家客服人员,拓宽残疾人就业新渠道。加大对残疾人之家等辅助性就业项目支持保障力度,建立区域性辅助性就业资源调配中心,提升辅助性就业项目运营水平。指导和推进公益性岗位开发,鼓励残疾人服务机构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组织安置残疾人就业优秀单位经验交流会、问需送服务、稳岗促就业大调查大走访活动等系列活动,为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提供支持、指导和服务。围绕行业特点和产业链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促进残疾人就业形势稳定向好。融入人社局职介服务圈,做好家门口的人社服务站的残疾人职介宣传、岗位对接工作。创新雇主培训模式,探索集业务办理、岗位对接、集中授课一体化的办班方式,突出实效,满足用工单位的培训需求。

三是着力加大就业服务支持力度。实施苏州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打造苏州残疾人高质量就业服务品牌,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5500人次,实现全市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不少于4000人。落实残疾人就业奖补政策,做好疫情期间残疾人就业纾困解难各项措施。健全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提供职业能力测评、职业咨询、职业规划、职业介绍等一站式、全方位、闭环式就创业服务,努力提供一人一策精准化就业服务。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清单,对所有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开展四个一活动。加大残疾人就业服务供给,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把残疾人就业纳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范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更多专业人力资源机构开展助残就业服务。深化残疾人创业服务体系,推进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扶持孵化基地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发展。组织举办第三届全市残疾人创新创业大赛,针对优秀项目提供支持与服务,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创业水平,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为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残疾人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搭建以才兴业的大舞台

最后,对您关心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再次表示感谢,并希望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支持!

 

 

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524

 

 

联系人姓名:俞银燕

电话:0512-6526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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