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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关于巩固扶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7 16:19 浏览
建 议 人:
仲新春
建 议 号:
263

标 题:

关于巩固扶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

建议内容:
  2021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第一年。摆脱贫困再出发,中国乡村发展迎来新的历史起点,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从实现全面小康到迈向共同富裕,站在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上,发展乡村旅游是对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进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具有全方位的推动作用。在3月5日发布政府工作报告多处提到乡村振兴话题,并表示要大力抓好农业生产,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作为中国旅游规划行业的头部企业、文旅产业的创新引领者和开拓者,巅峰智业自2001年成立以来,一直积极探索乡村旅游如何助力中国乡村振兴的项目落地,已经完成了中国乡村旅游标准、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一村一品规划设计与建设、区域乡村旅游顶层规划,以及农业产业园、休闲度假区、农业庄园、田园综合体等近百个项目

  一、“政经分开”还不够完善。经营及监管主体还不够健全。苏州市全面完成股份合作改革,集体实现资产量化、股权固化、静态管理,为“政经分开”落实按股分红创造了基础条件,但是村级党组织、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权责关系需要进一步厘清,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水平较低。目前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集体资产的经营和管理上,仍然是以简单的土地租赁、厂房租赁为主,缺少集体资产的经营手段及乡村统筹管理能力较低,   二、特色区分不显著。一些乡村存在重建设、轻村庄规划的倾向,不注意挖掘当地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禀赋,简单照搬照抄,千家一面多、千姿百态少,同质化较明显、特色和差异化不足。总体上缺少资深知名设计师的规划设计,缺少专业团队的深度参与,规划水平参差不齐。一些地方为完成任务,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村庄建设过度硬化,景观、设施追求城市化,缺乏农村乡土气息,乡村布局规划不明确,以至经济效益也不够理想。   三、产业融合不紧密。美丽乡村建设在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文明创建等方面的投入有余,但在充分挖掘自身特色资源,推进富民惠民产业的开发与融合上投入不足,导致美丽乡村建设与特色产业的融合度不高,美丽乡村建设的经济性较差,对照当前乡村振兴与农村产业发展的有关要求,必须作为重点进行研究和考虑。   四、多渠道提供资金保障。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基础上,调动社会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努力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要出台相关激励保障政策,引入农业企业、投资基金、专业团队等社会资本,在培育新农业产业、开发新农旅项目、形成新基础配套等方面有新投入。要引导有条件、有意愿的个人自筹资金经营农家乐、民宿等项目,鼓励农民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资金、技术等形式入股参与兴办休闲农业,享有薪金、租金、股金等长期稳定收益。要加快研究制定灵活的供地政策,通过简化审批手续,方便基层操作实施,为工商资本下乡克服制度障碍。

  建议一:落实乡村振兴政策。区镇、行政村推广政策优势,落实政策。鼓励村民共同创建,共享美丽乡村带来的成果。进一步细化措施和责任,切实加强政策贯彻落实过程监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规范管理,对各项补贴在村组实行公开化,实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农户认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建议二:纵深化推进产业融合。区镇、行政村深入挖掘本地资源,加快形成农村特色支柱产业,积极引入乡村运营公司和服务平台,有效发挥“互联网+”的作用,打造培育一批特色景观旅游名村、体验式乡村旅游区,加快形成相关产业链,推进规模化发展,不断提升农村经济活力,拓宽富民增收渠道。   建议三:运用区镇、行政村集体资产把握乡村产业的资源环节。特色产业生产经营对农民增收带动作用明显,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富民产业。发展特色农业可以促进土地、资金等要素的合理流动,特色农业既能容纳本地的一部分劳动力就业,又能接收部分外来劳动力就业。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挖掘特色农业潜力,有利于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全产业链建设、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创造新产品、催生新业态、发展新模式、拓展新领域,有利于完善利益分享机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特色产业的创新发展,能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   建议四:运用社会资本运营方式,融合村集体资产与国资资产公司的优势,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在保障村民民主决策的基础上,逐步推行村集体资产与社会资本和地方国资融合经营管理,依托镇属资产管理公司,结合集体资产的优势,变分散随意的经营管理模式为集中统一的经营管理模式。以市场运用化、信息化的手段,实现集体资产的资本化运作,不断提高集体资产的收益率。

承办单位:
主办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2-07-27 09:49
办理类型: 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263号提案的答复

 

仲新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巩固扶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以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聚焦共同富裕,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新产业新业态,推进富民强村,打造美丽乡村,切实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有效推动全市乡村振兴工作。

一是加快构建乡村产业体系。持续建设苏州共享农庄(乡村民宿)、乡村休闲旅游农业精品村。申报2022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个,推荐1条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旅游行(春)季精品景点线路。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5月底,全市农业电子商务销售额达42亿元。培育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引导各地大学生、退役军人等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贷款贴息和农发通、惠农贷,奖补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鼓励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共同发展,实现年销售收入1603亿元、带动农户270余万户。

二是持续打造美丽乡村。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印发《关于十四五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全面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苏委办〔202218号)。全市长效管护行政村占比100%,位列《中国农村人居环境发展报告(2021)》总体评分第一,苏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实现国务院激励三连冠扎实推进三特一古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创新开展两湖两线特色田园乡村跨域示范区建设。69个村庄被命名为特色精品乡村,57个村庄被命名为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位列全省第一。累计建成特色康居乡村3592个,年内将实现规划保留村庄特色康居乡村建设全覆盖。同时,引导各地加强美丽菜园、美丽庭院、美丽果园、健身公园、美丽村景建设。通过美丽乡村建设,为贯彻落实两山理论,发展美丽经济夯实了基础。

三是大力推进强村富民。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新路径,全市村均集体可支配收入达1127万元,连续多年位居全省第一。持续开展新一轮50个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巩固提升工作,落实富民载体建设,明确2022年集体可支配收入超过400万元且人均超过1200元。2021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41487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1.851,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小的地方之一。不断提升低收入群体综合保障水平,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1095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上调至1533元。探索解决因病致贫难题,开展苏扶保综合保险和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合作试点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苏州地域资源禀赋,加快系统谋划,优化要素配置,聚力农文旅深度融合,不断推进乡村振兴。

  (一)加强区域统筹规划。加强区域协同,统一谋划,系统推进,深入挖掘乡村产业、产品、生态、文化等资源优势,关注乡村的差异性、多样性,在点位选取和规划建设中充分挖掘和利用好村庄特色资源,突破各自为政的单村发展模式局限,要树立片区化规划设计理念,综合利用各方资源,促进区域内乡村风貌协调一致、整体提升,推动乡村建设从分散试点走向集聚建设的高级形态。准确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发展阶段乡村禀赋优势和消费市场需求特征,通过持续的规划建设,推动乡村产业逐渐与市场需求相匹配。

(二)注重特色产业发展。乡村振兴,产业先行,要立足地方资源特色,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做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特色产业。一是利用合作经济优势。发动群众入股,将村庄建设、管理和发展的主动权交给村民,探索发展与市场需求相匹配的经营模式发展特色农业,实现集体经济快速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二是引入工商资本下乡。镇域统筹,引入有乡村经营资质和管理经验的工商资本和专业的市场化运作团队,将企业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与农村土地、劳动力等要素结合,对一定区域的乡村资源进行统一规划、有机整合、协同建设,推进特色农业、特色景观、特色文旅的新业态发展。三是推广多元主体参与模式。村集体根据自身定位,通过村集体参股经营、工商资本导入、村民自主参与等方式,引导多经营主体协同发展,推动乡村优势资源与休闲、文旅、康养等产业融合,推动乡村经济发展。

(三)坚持强村富民导向。要注重当地农村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和农民经济利益的保护,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把更多二三产业的增值收益和就业创业机会留给农民,促进农民群众持续增收。要推动乡村产业优化升级,丰富乡村经营业态,拓宽乡村劳动力就业渠道,完善农村居民本土就业保障,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要探索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模式,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方式,拓展农民财产性收入来源。要营造更优乡村创业创新环境,激励农民自主创业、返乡创业、联合创业,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和促进增收作用。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722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姓名:徐玛丽

电话:65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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