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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6.关于协同推进“双碳”工作,打造绿色发展新高地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7 16:19 浏览
建 议 人:
市农工党
建 议 号:
046

标 题:

关于协同推进“双碳”工作,打造绿色发展新高地的建议

建议内容:
  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简称双碳)工作,已成为“十四五”时期的重要任务。第75届联合国大会期间,中国提出力争在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实现碳中和。2021年10月,《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正式发布,2022年1月,江苏省印发《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并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成效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全面加速。

  一、苏州推进“双碳”工作面临的挑战   2021年以来,苏州市多措并举,不断增强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但在工作推动中仍存在一定困难。   (一)统筹推进的合力不强   落实“双碳”任务涉及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等众多领域,国家层面正逐步编制各条线相应的行动方案,但基层工作中还主要依赖生态环境部门。由于我市尚未出台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关于碳达峰的实施路径尚不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能交叉、减排降碳的要求和标准不一,工作中缺乏统筹推进的制度保障,难以形成一体化推进的工作态势。   (二)碳排放的底数不完备   摸清碳排放家底是实施碳减排工作的基础,尽管苏州市各县(区)均参与了低碳发展试点的相关工作,示范园区的碳排放数据等也有初步核算,但由于国家层面尚未构建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现有法律法规对企业开展碳排放管理的约束力不足,导致全市总体碳排放数据不完备、不精准,难以准确识别全市碳排放达峰的关键时间节点。   (三)核查监管的能力不够   职能部门应对气候变化和碳排放监管的工作机制尚未理顺,碳核查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在县(区)层面,碳排放管理基础和能力还比较薄弱。同时,开展碳排查、碳排放管理的第三方核查机构及专业核查人员凤毛麟角,能力参差不齐,难以满足碳排放管理的市场需求。   (四)低碳创新的要素集聚度不高   由于土地资源等因素影响,苏州依靠提升生态碳汇能力来实现减污降碳的难度较大,必须在碳排放源头治理、低碳节能技术改造、能源循环利用等方面加大力度。目前苏州低碳创新发展的科技支撑力不足,低碳创新企业还不多。尽管苏州吸引了一批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落地布局,形成了较好的创新生态,但低碳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不多,尤其转化成功的大项目不多。   (五)公众参与的意识不足   实现碳达峰需要地方、行业、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当前政策主要从生产领域形成制度机制,对公众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足,公众对碳减排知晓多、实践少,存在“政府热、群众冷”的现象,还没有形成从生活消费领域倒逼生产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的机制。   

  二、关于协同推进“双碳”工作的建议   作为工业大市,苏州要赢得“双碳”格局下的发展新优势,应当加快谋划布局,为苏州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强大动力。为此,我们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减污降碳“一盘棋”   建议加快出台苏州市“双碳”行动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体系,并将“双碳”工作落实情况和空气质量改善幅度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细化各县(区)、各相关部门的属地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建立“双碳”工作领导小组及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一体化推进工、农、交、建等各领域的节能降碳工作。对标国家标准体系,制定各部门碳达峰行动计划,分类指导电力、化工、建筑、交通等高碳排放行业的源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低碳技术改造,合力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   (二)统一核算标准,提高政策制定精准性   加强与权威机构的对接,通过举办和参与国际国内高端学术会议、论坛等方式,及时了解温室气体核算框架与实施细则,第一时间获取核算方法与工具包,制定和优化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和路线图。在国家标准出台前,结合苏州产业结构特点,协调各部门研究制定碳排放核算的地方标准,统一碳排放核算口径,减少各部门间的标准交叉矛盾。支持绿色低碳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引进高水平专家团队,引导科研院所大力开展碳排放、碳捕获、碳封存等相关技术研究,为科学制定“双碳”工作政策、提高苏州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提供科技支撑。   (三)完善核查监管,交出绿色发展高分卷   健全碳市场监管体系,加快建立市级碳市场业务管理处室及执法队伍,配备专职人员,进一步充实基层生态环境监管力量。构建市级碳排放监管平台,强化基层碳核查专业技术支撑,充分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等现代化设备,提高区域碳排放监测能力。孵化和引进碳核查第三方机构,以及从事碳排放监测、节能增效管理的平台企业,不断扩大碳核查市场供给。加大企业碳排放监测考核力度,以争创江苏省“近零碳”示范区、电力大数据助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示范工程等项目为抓手,引导企业实施工艺改造、技术改造、智能改造、低碳改造,力争率先驶入碳达峰、碳中和“快车道”。   (四)加快科技创新,促进低碳经济新发展   挖掘“双碳”格局下的发展新优势,布局新能源产业、节能产业、循环产业、低碳产业、碳金融产业等低碳领域重点产业。打造一批新能源自主品牌,培育一批产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带动区域新能源产业链升级。依托在苏州的国家级平台和“大院大所”,加快人才集聚和低碳创新企业孵化引进,推动低碳领域新技术研发、相关成果转化项目在苏州优势产业和高碳排放行业先行先试。进一步推进循环经济科技成果转化,深化中日、中德绿色低碳产业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环保技术、材料和装备。完善与碳减排相关的投融资体制机制,布局构建低碳金融产业,在碳资产开发、碳资产项目管理等方面抓住新兴市场机遇。   (五)提升全民意识,营造绿色生活新风尚   将节能降碳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在高校开展低碳技术、绿色产业研究,在基础教育阶段增加碳循环实验和碳减排实践课程,对各级政府部门进行相关专题培训,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开展碳减排宣传,不断提高全民对碳达峰碳中和的认可度。着力开展全民碳普惠行动,完善碳普惠体系、平台和激励机制,将绿色低碳行为转化为公民权益,推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成为全社会的行动自觉,切实发挥消费端碳减排的正向引导作用。   

承办单位:
主办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办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2-07-26 14:52
办理类型: 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46号提案的答复

 

市农工党苏州市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协同推进“双碳”工作,打造绿色发展新高地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危机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认识和把握“双碳”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保持战略定力不动摇,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扎扎实实推进“双碳”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努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提案建议内容,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系统谋划,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为有力有序推进双碳工作,今年1月初,市委、市政府印发成立市“双碳”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第一组长、组长,24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市发改委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协调市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碳达峰工作。加强工作统筹,制定出台《2022年苏州市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细化年度重点行业领域任务清单,明确重点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各地各部门知责担责尽责,担当有为,合力推进工作,形成“多方协同、高效联动、一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构建政策体系,强化顶层设计。根据国家、省“双碳”政策体系架构,结合本市实际,深入开展苏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及实现路径研究,切实做到摸清碳家底并形成研究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全面积极谋划构建“1+1+6+12”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即编制出台1个《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1个《苏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能源领域碳达峰等6个专项实施方案以及科技支撑等12个关键环节专项保障方案。

(三)贯彻决策部署,制定双碳意见。认真贯彻国家、省出台的“双碳”意见,加强对上联系沟通,及时起草制定苏州市《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目标任务充分融入到政策意见,广泛征询国家省智库、专家的意见建议,完成多轮各地各部门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经十三届市委第19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317日正式予以印发实施。

(四)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各方力量,高质量做好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经报市政府同意,组建由市发改委牵头市有关单位参加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专班。全面深入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压力各方责任,做好重大政策文件研究制定,统筹协调重大事项、重大项目推进,督促相关重大任务落实。采取定期召集部门联席会议方式进行集中研究,建立专班各成员单位联络机制,及时衔接沟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大工作、重大事项。

(五)全面推进制定其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的政策文件。市发改委加快推进《苏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科学制定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根据省工作部署,计划年底前完成编制工作并上报省双碳领导小组统一审核。有序引导各地区、各领域在落实全市碳达峰主要目标、发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方面保持协调统一。市级部门同步启动相关重点领域、专项环节的碳达峰实施方案和保障方案制定,市工信局制定完成《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发展规划》并由市政府印发下达;今年77日,市发改委制定苏州市《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编制并由市政府印发下达。工业领域、交通领域、城乡建设领域等政策文件均在按计划加快制定中,预计年底前完成相关方案编制工作。

二、夯实数据基础,持续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一)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市生态环境局今年启动前期调研工作,研究编制《苏州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围绕工业、农业、交通、城乡建设、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推进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协同控制,切实发挥好“双碳”行动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源头牵引作用,充分利用现有生态环境制度体系协助促进低碳发展,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二)强化碳排放报告核查。生态环境局积极配合省进一步规范碳排放报告质量管理,指导督促重点排放单位制定并严格执行碳排放数据质量控制计划,规范碳排放数据填报报送,开展碳排放报告质量专项执法,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按照江苏省碳排放报告核查要求,每年组织第三方核查机构抽选部分重点排放单位开展碳排放报告核查,保证数据质量,掌握重点单位碳排放基础数据。根据国家、省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梳理上报全市应纳入全国碳市场企业名单,协助企业做好登记开户工作,督促企业按时足额完成配额履约清缴。

(三)夯实碳排放数据基础。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碳排放核算方法和统计报表制度,科学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根据《江苏省市县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识别主要温室气体排放源,掌握各行业领域排放现状,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四)构建市级能源数据管理平台。按照省能源局工作部署,会同苏州供电公司,建设苏州市能源大数据平台。以电为中心,将煤、油、气等能源品类生产和消费数据逐步接入平台,适时整合各县级市(区)能源平台相关数据,开展光伏发电数据实时监测。大力推动工业部门、建筑部门用能清洁替代,持续推进重点用能单位、“两高”项目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运行,实施动态监测,强化常态化监管,积极构建城市—园区—用户多级智慧能源及碳排放管理系统。

三、加快科技创新,促进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

(一)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和生物医药四大产业集群,持续壮大航空航天、集成电路等新兴产业。全力打造高水平创新集群,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制造业和各级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全面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绿色采购、绿色生产。加速布局数字经济“新赛道”“主赛道”,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碳咨询、碳管理、碳标识、碳认证等低碳服务业。探索推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项目,探索发展面向碳中和的二氧化碳低成本捕集、生物转化、有机化学品和燃料制造、高值无机化学品生产等零碳负碳技术产业。

(二)增强低碳技术创新应用新支撑。46日,市科技局印发下达《苏州市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1-2030年)》,实施方案围绕工业体系主要流程绿色低碳转型目标,面向钢铁、化工、建材、纺织等高碳行业节能减排迫切需求,支持加快高耗能能行业绿色改造。针对建筑领域、交通领域等重点行业部署开展综合技术应用示范,打造转型升级样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领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载体建设,高水平规划建设太湖科学城。组织开展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支撑重点专项项目,围绕可再生能源替代、重点领域节能减排、能源高效利用、生态固碳增汇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究与攻关、先进技术集成应用与示范。2021年度苏州市争获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1亿元,获省立项项目、获省拨经费均位居全省前列。2022年启动市级“双碳”重点专项支持28个项目,计划安排支持经费3500万元。

(三)打造智慧创新的能源产业新生态。强化前沿产业布局,以氢能、新型储能、能源互联网、能源数字经济等优势产业和新兴领域为重点,打造一批“链主企业”“隐形冠军”,激活以能源数据为基础的经济增长新引擎。结合源、网、荷不同需求,积极推进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合理利用发展生物质能,推进氢能“制运储用”全链条发展,积极参与国家首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建设,打造领先国内、接轨国际的氢能示范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圈。推动吴江区同里区域能源互联网示范区打造国际知名的城市能源变革示范窗口,支持相城区建设国家级能源互联网产业集聚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广利用“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就地开发利用模式。

四、强化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节能降碳浓厚氛围

(一)强化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班,分层次、分阶段地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提升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合力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能力,切实增强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二)加强部门和企业能力建设。今年615日第十个“全国低碳日”,市发改委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组织,对市级部门、各地发改委、国家和省级开发区、碳交易市场重点企业能力建设专项培训,进一步提升职能部门和企业整体的碳管理能力水平、应对碳排放工作的管控能力水平,指导企业开展碳资产经营、管理与交易。苏州市将每年定期举办碳市场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加大国家碳排放相关政策的宣讲培训力度,加强重点企业能力建设,提高企业碳排放报告核算、报送与核查等各项工作的专业能力。

三)聚集低碳创新人才引进。加强资源环境基本国情教育,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理念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大力吸引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前沿科学家等国内顶尖人才。鼓励高校开设节能、储能、氢能、低碳等专业,建立多学科交叉的绿色低碳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产业与人才深度融合,支持有实力的骨干企业与高等教育学校共建共管低碳产业学院,建设碳排放碳中和领域专家智库。

(四)引导居民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市生态环境局于今年启动编制《苏州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完成碳普惠体系顶层设计,制定政策制度和标准体系,搭建苏州市碳普惠平台,构建完善苏州市碳普惠框架体系。以“六五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为契机,通过邀请专家解读政策、开展社区科普宣传、组织专题培训等形式,广泛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报刊等媒体平台,宣传绿色低碳生活理念,提高全社会对碳达峰、碳中和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低碳消费,鼓励低碳出行,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苏州市发改委

2022725

 

 

 

人:许晓文

联系电话:68616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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