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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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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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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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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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我市建立青年医学人才公寓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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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
人才公寓作为引进人才的配套措施,对于吸引人才具有重要的作用。尽管苏州市人才公寓对于大多数科技企业吸引人才起到了较好的支撑作用,然而对于医学领域确属空白。苏州经济引领,但医学资源及影响力有限。虽然苏州GDP排名全国第六,但即便苏州最好的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全国排名也就是四十几位,这影响了苏州的魅力。究其原因,或许与医学人才相对匮乏有关。医院的住院医生(规培医师)是医院发展的主力军和生力军。"住院医生"顾名思义,住在医院的医生,只有住在医院或医院附近才能有效地参与到医院的医教研中。然而苏州市政府层面尚未考虑过针对此类人才的住宿问题。近期苏州的疫情期间,甚至因为数百位在医院实习的研究生、本科生,因宿舍在苏州大学内部,而苏州大学鉴于疫情进行封闭管理,使得这些青年医学人才不能到医院工作,不能在疫情中做出贡献。苏州市内包括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苏州市市立医院、苏州市口腔医院等多家大型附属医院,每年需要解决的青年医学人才床位数高达500左右,目前各家医院主要靠在医院附近零星住房解决,未能从根本上从长远解决。
造成目前青年医学人才住宿问题的原因包含了多层面,应从多角度融合性地进行分析:
(一)从原因层面分析:
1、用地问题:没有额外空间建设宿舍。大部分医院大多处于地段较为繁华的地区,没有较大的土地资源可以利用建设宿舍楼。没有集中统一的宿舍场地不利于医院集中统筹和管理。
2、资金问题:缺乏宿舍建设资金来源。医院缺乏大量的资金投入到相关人员宿舍建设中。
(二)从横向对比分析:
1、上海:上海市人才租赁住房需求与公共租赁用房的匹配度较高,且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存在如下特点:与公共交通站点距离较近;多数建设在人才密集型区域;中心城区占比较高;宿舍型公共住房增多。针对青年医学人才住宿问题,上海市大部分医院为他们提供住宿,住宿地点包含医院建设宿舍以及人才公寓等多种形式。
2、深圳:在大型附属医院周边设立青年医学人才公寓,距离较近,医院将无须额外承担住宿问题。
医学人才是各行各业人才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建议从短期规划和长期目标“两条腿走路”。
(一)从短期规划方面:建议建设规划部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健委联合医院走访各家医院调查青年医学人才住宿情况,并制定相应措施。
(二)从长期目标方面:建议将包含医学生在内的医学人才纳入人才公寓建设规划中。在规划布局上,建议将医院布局也纳入到项目选址的考量指标中,根据医院需求与医院签订合同,规划部分区域作为青年医学人才公寓;在建设类型上,建议借鉴上海经验增加宿舍型公共住房,缓解住房负担压力同时增加供应人群承载量;在管理服务上,建议建立统一的人才公寓信息化平台,给予医院部分权限便于管理;在资金筹措上,建议给予减免租金等财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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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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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协办 |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2-07-29 10:34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第273号提案的答复
张力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建立青年医学人才公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来苏的各类人才急剧增加,人才租赁住房需求不断增长。对此,我局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驱动和人才引领的发展战略,通过大力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发展,努力为优秀人才打造“创业者乐园,创新者天堂”。
一、人才租赁住房工作开展情况 乐居方能乐业,做好人才住房保障,既是我市提升人才竞争力的现实迫切需求,也是提升城市品质的长远战略举措。为保障各类人才在我市不仅“有的住”,还要“住得好”,近年来,我局通过实施多种政策支持,鼓励多种主体参与,拓宽多种渠道筹集房源,大力推动人才租赁住房工作发展。 2021年,我局会同市人才办起草并由市委办印发了《关于加强苏州市人才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未来 3 年在全市提供不少于10万套人才公寓、以租赁补贴形式统筹的市场房源,分层分类解决各类人才的居住需求。意见聚焦“拓宽筹建方式、各地特色发展、全流程规范管理”,明确综合考虑城市综合规划、产业发展布局、人口变化趋势、人才引进需求、区域住房存量等情况,合理编制人才公寓专项规划,确定建设规模和布局,项目选址应综合考虑教育、医疗、交通、商业、产业、文化等公共配套。拓宽筹建渠道,通过利用新供国有土地、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业园区配套比例提升新建,利用存量房屋改建,购买,发放货币补贴统筹市场房源等多种方式筹集人才公寓。 2021年,我局会同市人才办、财政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人才住房项目报备和申请奖励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县级市和市辖区分别按人才住房建设、购买新增总投入的10%、20%给予奖励,姑苏区奖补比例另行确定。明确了申报条件、申报流程、资金拨付等程序。截至目前,共有40个人才住房项目(涉及房源约1.5万套)报备,其中相城区的裕沁庭、菁英汇等人才住房项目已经审定。在激发县、区筹建人才公寓积极性的同时,督促各板块完善县、区级层面人才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办法及入住与奖励考评体系。 市卫健委高度重视青年医学人才住房问题,积极推进各医疗机构切实解决青年医学人才住房困难。目前各医疗机构通过租赁宿舍、提供租房补贴等形式缓解青年医学人才住房困难。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园区总院自2015年建成投用以来,在苏州工业园区在管委会的支持下,园区公租房专门拨出24套房源(菁华公寓5套、菁汇公寓19套),用于解决医院部分引进人才及高端人才的住宿问题,助推了医院的人才建设。 二、人才租赁住房政策支持情况 为落实国办、省办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文件精神,确保我市人才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切实落地,我局起草了包括项目认定、运营管理和非居改租等在内的一系列配套文件。文件对人才租赁住房的面积、租金水平等进行了明确,对项目认定的牵头部门和申报流程进行了细化,并对项目的运营管理环节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同时,文件对包括土地支持、税费减免、民用水电气等在内的各类支持政策进行了明确。 一是通过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人才租赁住房。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在每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中,通过划拨、出让等多元化供应方式,优先保障人才租赁住房的用地需求。2021 年,苏州市区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 23 宗,面积 858 亩。二是通过闲置和低效利用的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人才租赁住房。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和消防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利用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人才租赁住房。 三、人才租赁补贴实施情况 2018 年我市出台《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实施意见(试行)》,人才乐居工程为五类人才提供购房贴、优购房、优租房、租房贴、直通车、助力贷等六类乐居支持。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有 14122家单位 74079 名人才享受到人才乐居工程支持,其中货币资金支持超过 6.93 亿元。2020年我市出台《关于加快人才国际化引领产业高端化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对产业发展急需引进的全日制硕士以上青年人才先行给予一次性生活(租房)补贴,其中博士不低于 5 万元/人,硕士不低于3万元/人”。2021年起各县市区已经陆续开展上述补贴的申报和发放工作。2021年乐居租房贴补贴资金实现了“一键兑现”功能,人才在审批通过之后即可通过“苏周到”APP 直接领取资金,缩短了资金的拨付流程,提高了人才的满意度。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围绕解决各类人群,尤其是人才这个群体的居住需求这一核心目标,完善制度创新,拓宽筹集渠道,规范管理服务,全力推进人才乐居保障体系建设。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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