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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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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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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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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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加强海归高层次人才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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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
海外高层次人才一直对苏州情有独钟,每年通过市县镇各级招才引智活动落户。致公党、侨联侨办、欧美同学会等也为我市积极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政策多次更新,吸引支持人才落户。自2007年以来,我市已累计支持2233个双创领军人才,带动市县两级引进10000名人才在苏创新创业。市级及以上创业类领军人才企业2095家,超1/3被列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独角兽培育企业和科创板上市企业中,2/3为领军人才企业,大部分都有海归背景。
领军人才企业一般是小微创业起步,拥有核心技术和国际化视野。落户后,在发展中领军人才企业也面临诸多挑战,商标侵权纠纷、专利侵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技术合同纠纷,商业秘密泄露纠纷日益增多,维权遇到很多阻力。其中涉及高价值原创发明专利以及核心商业秘密的事情数量逐年增多,也阻碍了企业做大做强。
目前人才企业需要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1)人才企业在创业初期对知识产权并无系统性意识。特别的,海归人才对于原先在海外的职务发明、商业秘密等敏感区域,如何合规避免瑕疵需要更多协助。
2)人才企业高价值的核心技术往往因为负责的工作人员未签《保密协议》、《同业竞争禁止协议》,数据保护力度不够,而当核心数据泄露,知识产权被侵犯盗取后,无法有效提供证据,而无奈消极应对甚至放弃。
3)人才企业对国际和国内市场风险防范意识不够,对同行竞争激烈,风险意识,互相挖墙脚等估计不足。人才企业一般无专业专职人员处理相关事务,商业软件使用不规范,因此,知识产权被抢注或者被国内外知识产权海盗公司诉讼威胁愈发常见。
1.《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将于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6日起施行。建议借机对人才企业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和系统性实践指导,预防风险。前期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预防。积极指导企业做好内控,人事上签署知识产权协议,合力规范使用商业软件,提前做好相关预案,
2.在知识。产权容易产生纠纷的领域,请有关部门牵头,公检法市场监督等多方指导,人才企业及服务机构参与,在专业领域成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互保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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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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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协办 | 苏州市委宣传部;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2-07-18 20:16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第450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李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海归高层次人才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近年来苏州全社会创新活力的不断凸显,与苏州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密不可分。苏州科技创新总体走在全国前列,科技综合实力连续12年位居全省首位。我市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出台《苏州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苏州市知识产权“十四五”发展规划》《苏州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苏州市企业知识产权登峰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系列文件,在全国率先成立知识产权运营协会、知识产权服务业商会和企业上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2021年,全市专利授权量达185133件,同比增长33.32%,数量排名全省第一,发明专利授权14677件,同比增长48.12%;PCT专利申请3121件。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85957件,较去年底增加11949件,增幅16.15%;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66.9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3.08件。 作为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牵头部门,苏州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坚持创新核心地位中定位市场监管工作,当好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先行者”,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发布2021年苏州市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开展“我保护 你无忧”主体活动,发布知识产权合规指引,引导企业强化知识产权合规使用,规范法律风险。针对《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开展培训,组织疑难案件研讨等活动累计20余次。 三是大力促进自主创新。准确界定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妥善处理企业人才流动过程中引发的专利权属争议,鼓励企业创新热情。加强对技术开发、改进实施等过程中创新内容的保护,合理评判技术合同履行阶段性成果在合同整体约定中的价值。开展亲商护商行动。主动构建“苏知倾听热线”法企对接平台和“苏知最舒心·木兰荟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品牌,指导企业和科研机构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落实庭审公开,促进区域形成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加强司法调研工作。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针对知识产权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企业、科研机构等提出司法建议。 下一阶段,我局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协同市中院、司法局等部门,加强苏州人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一是将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宣传纳入普法规划。以“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为契机,以适应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为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重点普法宣传内容。拓展知识产权法治宣传传播渠道。将普法宣传融入法律服务之中,注重收集、分析、研判各类普法需求,提供系列化、多元化、精准化的法治宣传服务。探索普法新媒体的应用,优化苏州市服务企业法治需求平台功能,在嵌入“苏商通”的同时,加强对平台的宣传推广,定期收集企业用户法律需求,在线供给个性化、定制化的普法产品,主动推送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信息。进一步加强案例研究和司法宣传工作,发挥法庭专业化审判优势,进一步加强典型案例的编报和发布工作,有效促进辖区内法律适用标准和类案裁判尺度的统一。加强与公共媒体的全面合作,常态化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年度工作情况、典型案例,组织旁听庭审,及时宣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效,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公信力。讲好“苏知”故事,传递“苏知”声音,扩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普及面和影响力,助力营造尊重知识、保护创新、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计划,建立本土培养人才评价标准,为人才提供广阔舞台。 二是聚焦保护体系建设,以更高标准做好系统谋划。推动市委市政政府出台《苏州市知识产权强市纲要(2021-2035年)》。制定《苏州市创建省知识产权建设(保护示范区)实施方案》,启动保护示范区建设。高质量完成《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加强保护示范区建设。 三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通过多种途径扩充案源,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规则, 研究出台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地方标准或规范,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机制,“民、行、刑”衔接更加完善,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国际接轨,培养一批保护规则完备、组织体系健全的商业秘密保护标杆企业。不断强化司法保护力度。依托省高院在苏州设立涉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调研基地的政策红利,严厉打击各类恶意抢注、搭便车、傍名牌等不法行为,依法制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加强对知识产权意诉讼等行为的规制,坚决防止经营者运用诉讼手段恶意干和打压竞争对手。通过型案件的裁判,传递出依法严厉制止侵权、保护知识权创新的司法导向,推进依法保障公平争市场体系建设。 四是助力完善创新激励和成果保护机制。根据专利权的创新程度,确定保护范围和保护强度,促使高质量的发明创造获得更强的保护,有效提高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的关联度、融合度。引导健全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营服务、维权援助、仲裁等工作力量,鼓励和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打造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 五是实施姑苏知识产权人才计划。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坚持“补短板”与“促创新”相结合,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引进和培养200名姑苏知识产权人才。重点引进知识产权高级管理人才、代理人才、运营人才、专利信息分析人才、维权服务人才、技术转移人才等急需紧缺人才。大力培养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重点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引导和支持知识产权人才参与各类重大知识产权项目。 六是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我局将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作用,强化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版权、法院、检察院、公安、海关等部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职能,形成各司其职、相互协同的大保护格局。对涉外、跨区或久拖未决的一些知识产权重点疑难案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报请上级部门给予关注,实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5日
联 系 人:钱晓星 联系电话:69821303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委宣传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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