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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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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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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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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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积极响应双碳节能减排政策,促进绿色装配式建筑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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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
2021年我国提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十四五“规划将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列入其中,装配式建造方式是推进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一个重要路径。
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的融合发展是建筑行业发展趋势,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指导下,江苏省发布的《苏政发〔2014〕111号》《苏建科〔2017〕43号》和苏州市发布的《苏住建建〔2017〕23号》《苏住建建〔2020〕44号》《苏住建建〔2021〕26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均提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末,装配式建造方式将成为主要建造方式,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施工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新建建筑装配化率达到50%以上,以上政策文件引导装配式建筑行业的发展方向,将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调研中发现苏州市各县级市、区均已在江苏省出台政策的引导下开始发展装配式建筑,但执行的程度差异较大,导致这一差异的原因主要有两点:首先各相关人员对于政策的理解程度不一致;另外主要的方针基调已定,细节上的把控未有明确的硬性要求。目前统一执行标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高预制率装配式建筑的诉求需尽早提上日程。
一、请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厅有关政策文件调研并制订全市各县级市、区统一装配式建筑认定标准,并全过程监督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以提高资源利用。
二、地方性国有开发单位应带头响应国家双碳节能政策,统一执行江苏省及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装配式建筑相关的指导性文件。
三、根据国家对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方式的指导方针,建议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政策,对于主动采用高预制率等国家鼓励的低碳建造方式的绿色建筑开发项目,可批准提前预售等一系列鼓励措施,以促进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和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四、借鉴上海、无锡、南京等周边城市推广装配式建筑的相关经验,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主管部门联合研究并出台关于主动采用绿色节能装配式建造方式的项目进行容积率奖励的相关政策和细则,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起草相关标准和评定工作。
五、鼓励各大相关高校及科研院所共同进行绿色低碳节能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程的研究,促进建筑行业健康高质量的发展。
六、扎实推进非公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力培养新时代装配式产业工人队伍,用红色文化引领匠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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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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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协办 |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2-07-28 14:13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第300号提案的答复
丁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响应双碳节能减排政策,促进绿色装配式建筑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16年以来,苏州市以创建江苏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为总抓手,稳步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市共有省级以上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31家(含国家级示范基地6家)、示范项目36项,位居全省前列。其中:南大苏州校区东区学术交流中心、教学组团、本硕博宿舍组团、产研总院预制装配率达到50.6%并采用装配化装修技术,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26.28万平方米;张家港“映江花园”项目装配式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预制装配率达到60%,是全省预制装配率水平较高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 二、推进措施 1.抢抓重要契机,创建示范城市。我市抢抓创建江苏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的重要契机,发挥政策优势,积极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一是建立组织架构。成立市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推动各市、区建立本级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推进政策。先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构建起比较完整的装配式建筑政策体系。三是突出示范引领。加快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的培育,全面完成创建示范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2020年9月,我市创建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通过省住建厅评估。 2.构建推进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我局持续完善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推进机制。一是明确目标任务。2016年以来,我局每年按照省住建厅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保障政策。二是提高指标要求。2020年10月起,我市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明确“居住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公共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5%”。三是确立远景目标。2021年,我局印发了《苏州市建筑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规划》,明确将“推广装配式建筑”作为重要内容之一,确立“2025年末,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目标。 3.培育市场主体,打通关键环节。我市高度重视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建设,现有的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覆盖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木结构三大主要门类,涉及内外围护结构、部品部件、集装箱模块建筑、3D打印、集成卫浴到装配化装修,打造了全省装配式建筑产品最丰富、产业链最齐全的产业集群。我市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年产能达到250万立方米,能满足我市装配式建筑建设需求,并辐射上海、无锡、南通等周边地区。 三、存在问题 一是各地执行工作要求力度不一,一些地区未执行“居住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公共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5%”的要求。二是政府投资公共建筑未全面执行《关于在政府投资公共项目中全面推广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通知》。三是奖励政策难以落地,对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设单位给予容积率奖励、降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条件等政策有效运用的较少。 四、下一步设想 我局正在研究当前装配式建筑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争取印发《关于加快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的发展。 1.强化要求落实。要求各市、区严格按照江苏省《标准》的要求,推动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满足《标准》要求、且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40%的新建建筑工程。 2.强化率先作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含医院、学校、保障房、公租房)中,地上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单体建筑应执行装配式建筑要求;发改部门在《项目建议书》或《项目立项报告》予以明确。 3.强化政策实施。鼓励建设单位主动提高装配式建筑比例。建设单位按第1条标准执行,且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0%的,可以享受不超过3%的容积率奖励等优惠政策;相关条件在土拍公告中载明。 4.强化科技研究。充分发挥我市省级建筑产业示范基地、高等院校的技术力量,编制、应用《苏州市叠合混凝土楼板标准化设计技术导则》《苏州市预制楼梯板标准化设计技术导则》以及配套的《苏州市叠合混凝土楼板标准化设计图集》《苏州市预制楼梯板标准化设计图集》,提高标准化、工业化水平。同时加快出台《苏州市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评价标准》,提高预制构件质量水平。 5.强化工人队伍。加强建筑产业工人培训,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人持证上岗制度。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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