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之家 >履职建言
218.关于完善大运河(苏州段)文化、环境等综合评估与治理,提升两岸居住舒适度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7 16:19 浏览
建 议 人:
闻彩芬
建 议 号:
218

标 题:

关于完善大运河(苏州段)文化、环境等综合评估与治理,提升两岸居住舒适度的建议

建议内容:
  京杭大运河是我国古代的奇迹工程,千年来,这条水路对中国南北地区之间的经济、文化发展与交流,特别是对沿线地区工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城镇的兴起均起了巨大作用。   2006年3月,58位政协委员联合向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交了一份提案,呼吁从战略高度启动对京杭大运河的抢救性保护工作,并在2014年成功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沿线城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方兴未艾。苏州段的文化保护与建设一直是苏州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运河步道建成以后,成为了老百姓休闲锻炼的好去处。

  因苏州段特定的地理优势,依然发挥着一定的航运功能,虽有着费用低于公路运输,污染排放也低的优势,但基本被京沪高铁、京沪高速、京沪航空等取代,作为文化传承的一部分,京杭大运河苏州段保存着内河漕运的货运模式,为后代了解大运河实用功能发挥重要作用。但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大,虽经几次改道,目前京杭大运河应该说是穿城而过,西段和南段河面上百舸争流,两岸高楼林立,河面上船只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两岸住宅、单位人员的工作和休息,住在世界文化遗产里的老百姓被噪音困扰。

  1.建立大运河(苏州段)保护建设办公室,开展环境、资源、文化等评估,结合苏州段优势,有序开展保护和建设,保持京杭大运河的本来风貌。   2.开展京杭大运河(苏州段)综合治理,包括清淤、水治理、噪音治理等,提升其文化休闲价值和品位,提升运河两岸居住舒适度。   3.改良船只动力系统,加大运河水上执法力度,对强行超船产生严重噪音的船只予以处罚。

承办单位:
联办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协办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苏州市水务局;苏州市委宣传部;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2-07-25 09:42
办理类型: 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218号提案的答复

 

闻彩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完善大运河(苏州段)文化、环境等综合评估与治理,提升两岸居住舒适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收到提案后,市委宣传部、市交通局会同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旅局等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苏南运河苏州段概况

大运河苏州段又称苏南运河苏州段,全长81.45公里,是长三角航道网、江苏航道网的骨干航道,沿线分布着5条运河故道、7个遗产点段、9个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古典园林、6个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文化底蕴深厚,旅游资源丰富。目前,苏南运河苏州段航道宽度基本达80米以上(局部6070米),水深3.2米以上,可通行船舶扩容至1000吨级。近年来,作为国家级内河水运主通道,大运河货运量持续处于高位,以浒关段断面流量统计为例,2021年船舶通过量39.36万艘次,年货物通过量约1.7亿吨,超长江三峡航道通过量,加之近年来大运河通行船舶大型化趋势,2021年通过船舶的平均吨位达776吨。大运河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航运功能经久不衰,因而成为活着的历史文化遗产。

二、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一)关于“建立大运河(苏州段)保护建设办公室,开展环境、资源、文化等评估,结合苏州段优势,有序开展保护和建设,保持京杭大运河的本来风貌”的建议

建设大运河文化带和国家文化公园,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先后建立了“一组一办一院”工作机制,成立苏州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已调整为“市大运河文化带暨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常务副市长、宣传部部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宣传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依托苏州大学成立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研究院苏州分院,开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要点,为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先后印发了《苏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苏州市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实施方案》《苏州“运河十景”建设工作方案》,统筹推进苏州大运河生态保护、风貌提升、航运转型、文旅融合,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二)关于“开展京杭大运河(苏州段)综合治理,包括清淤、水治理、噪音治理等,提升其文化休闲价值和品位,提升运河两岸居住舒适度”的建议

一是加强空间管控。起草我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明确滨河生态空间、建成区(城市、建制镇)和核心监控区其他区域划定规则及管控要求。将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要求纳入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大运河苏州段遗产保护与历史文化资源合理利用,调整优化大运河沿线空间布局,强化运河文化展示、商务商贸、旅游休闲、文化创意等功能。沿线各区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整体保护大运河沿线空间形态。将大运河两岸沿线1公里建成区范围内城市设计基本覆盖,通过分区引导运河沿岸风貌,强化景观视廊和建筑高度管控。同时根据新编的《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对大运河遗产核心保护区实行最严格的建筑风貌管控,对大运河遗产缓冲区内历史遗产周边空间环境加强控制。

二是保护运河生态。推进苏州大运河生态绿廊建设,大运河苏州段5个国家、省地表水考核断面(浒关上游、轻化仓库、瓜泾口北、平望新运河大桥、王江泾断面)全部达到类。强化水质监测预警,大运河干流和主要支流共建水质监测站点32个。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2021年共劝退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建设项目29个。持续推进流域水环境整治,印发《大运河流域整治提升方案》,排定重点关联断面45个,逐个开展整治。以河长制为抓手,实施大运河“一河一策”行动计划。开展运河沿线企业专项检查,实施30余个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全市涉水违法案件260余起,处罚金额6000余万元。有序推进排污口整治,完成排污口规范整治45个,依法取缔4个。严格控制排污口设置,大运河苏州段无新增入河排污口。动态跟踪监测生态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区域,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态破坏行为。加强湿地资源保护修复,设立重要湿地保护小区,加强巡护力度,筑牢生态基底。全面推进船舶污染防治工作,苏南运河吴中水上服务区、运河沿线所有码头,配备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对船舶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有效收集,加强船载危险货物监督检查力度,今年以来已开展登船检查919艘次。

三是提升运河风貌。保护利用岸线资源,完成大运河苏州段堤防加固工程,加固堤防总长155.26公里,中心城区防洪标准达200年一遇,工程同步建成了高标准的休闲健身、文化旅游、绿化景观等基础设施,为群众近距离感受运河、体验高品质滨水空间创造了便利。运河两岸共建成健身步道118.03公里,中心城区段(含吴中区、姑苏区、高新区)、环古城河步道基本贯通。先后实施了苏南运河苏州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京杭运河苏州段绿色现代航运示范区工程等项目,拓宽、浚深航道,改建碍航桥梁,新建服务区、锚地及其他配套设施,并对吴江段实施岸线绿化76.1万平方米、建成3个运河主题文化公园,对市区段实施岸线补绿2.2公里、绿化面积1.2万平方米,将航运大动脉同步打造成绿色生态水上长廊。开展苏州市域内干线航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苏南运河两岸绿化环境提升项目,协同属地政府清理苏南运河航道两岸垃圾106处,清理碍航设施11处,拆除违章建筑12处,绿化缺口补植1处,绿化岸线提升93公里,新增绿化面积5万平方米,苏南运河苏州段航道沿线脏、乱、差问题全面整治到位。

四是促进文旅融合。推进苏州“运河十景”项目建设,吴江运河文化旅游景区入选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名单,“枫桥夜泊”景区改造提升、盘门景区夜景提升工程完工,吴中区宝带桥—澹台湖公园改造提升加快推进。相城区望亭镇多个文旅项目、高新区浒墅关古镇蚕里街区一期、姑苏区平江历史文化街区“苏式生活展示馆”(中张家巷)、吴江区平望古镇“京杭大集”等开放运营,姑苏区上塘河水上游等精品游线项目正式推出。环古城河石路演艺中心、中国电影资料馆江南分馆建设加快推进。在苏州旅游总入口“君到苏州”平台正式上线“运河十景”。浒墅关古镇综合开发等14个项目列入省大运河文化带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重点项目,总投资273亿元。

(三)关于“改良船只动力系统,加大运河水上执法力度,对强行超船产生严重噪音的船只予以处罚”的建议

为有效解决船舶噪音问题,针对性采取相关防治措施。一是开展船舶噪音检测。委托苏州大学等第三方机构对市民反映的噪音敏感点高新区鑫苑国际城市花园段、虎丘区江枫园小区段、寒山桥与何山大桥河段、新郭友新大桥运河段等航段开展船舶噪声情况调研,经专业检测,按照二类区域标准白昼不得大于70dB,未发现噪声超标情况。二是推进新能源船舶建设。积极配合开展大运河绿色发展,组织开展了《清洁能源在内河小型船舶上的应用与推广》等课题研究,对接船舶制造厂和营运企业,实现从无到有、稳步推进。目前水上旅游景区已建成新能源旅游客船63艘,涉及柴电混合动力、铅酸电池电动、铅碳电池电动、锂电池电动、太阳能电池电动等多种清洁能源,从源头上减少船舶噪声的产生。三是加强船舶航行噪音的管理。对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在京杭运河等干线航道苏州市区段,交通部门加强现场巡航检查和执法力度,规范船舶使用声号的要求,禁止在桥梁水域追越产生不必要的噪音污染,开展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制定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度全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进行贯彻落实。完善标志标识和桥梁防撞设施设置,目前已召开部署会3次,推进会7次,全市完成标志标识设置265座,完成主动预警装置安装21座,通过桥梁设施设备的完善,减少船舶碰撞桥梁事故发生,降低船舶噪音污染。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阶段,围绕提案提出的三方面建议,我市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不断完善大运河苏州段文化、环境等综合评估与治理,提升两岸居住舒适度。

一是推动大运河保护立法。紧扣“围绕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要求,立足苏州实际、突出地方特色,2022年制定出台《苏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着力从制度安排上解决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突出问题,提升大运河依法保护、依法治理水平,为全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破解难题、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加强运河沿线空间管控和利用。出台《苏州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严格大运河国土空间管控,引导运河沿岸风貌,强化城市天际线和景观视廊管控。逐一摸排、整理运河两岸可开发利用空间资源,重点推进吴中段、吴江段沿线空间收储整理和风貌改善。统筹推进运河步道和慢行系统建设,分步加快实施,步道中心城区段力争全线贯通,完善体育健身、休闲功能,同步提升步道周边环境。

三是全力保护运河生态。开展大运河沿线工业、生活、农业、交通污染源全面排查,严格环境风险防范,强化生态空间保护与管控。加强流域水环境维护,推动河湖互联和畅流活水。强化大运河水质精准管理,持续推进大运河及其沿线支流支浜整治,加强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和断面水质监测,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落实生态资源监管责任,加大林地、湿地、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等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四是促进运河航运转型提升。加快实施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推进破损护岸修复,提升吴中水上服务区,实施智慧运河工程。整合提升运河沿线货运码头,计划将72家货运码头整合成不超过45家的全新布局,预计可释放土地23.52公顷。加快推进白洋湾江苏(苏州)国际铁路物流中心码头工程和大运河望亭水上服务区工程。

五是深化运河文旅融合发展。充分挖掘利用大运河苏州段历史文化资源,培育运河主题文创旅游产业。优化提升环古城河、上塘河、山塘河等水上游线。建设望亭历史文化街区、枫桥风景名胜区、太湖风景名胜区石湖景区、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盘门景区、平望古镇等运河特色文旅项目。依托沿线各区文化旅游资源,发展工艺美术、创意设计、演艺娱乐等特色文化产业,开发一批运河旅游沉浸式产品和特色文创品,建成一批运河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和文旅消费集聚区。

六是加强船舶噪音污染防治。加强内河船舶噪音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内河船舶标准化,有力促进老旧船舶淘汰,从源头上减少船舶噪音污染。进一步加强与苏州大学等第三方机构合作,有效掌握市区各地段船舶噪音的影响程度,对大运河重点航段实施船舶噪音检测,扩大船舶噪音的检测范围和检测时间段,通过系统研究,对船舶噪音情况进行科学研判,加大重点航段、重点时段的巡航执法力度,规范船员的驾驶行为,推动船舶噪音的有效控制。

 

附件:1.苏州市水务局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18

提案的协办意见

2.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218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3.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

会议第218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           苏州市交通运输

 

 

2022720

 

人:朱锦荣

联系电话:65223272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水务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苏交〔2022〕158号(2022070622).doc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