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马刚
|
建 议 号:
|
169
|
标 题: |
关于深化院所合作,加快实现农业种源自主可控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一)加强种质资源保护
从2006年开始,苏州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市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工作,重点对苏州名、特、优、新农产品和珍稀濒危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开展保护,并设立专项保护资金,支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建设,先后明确了11个种质资源保护单位,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13种地方名、特、优农产品种质资源进行保护。同时,为提升农业种质资源特性保护精准化水平,苏州市从2019年开始,全面建立种质资源基因指纹图谱,进行深度鉴定评价与基因发掘,全面系统检验种质资源保护成效。近些年,苏州市也密集出台了《苏州市现代种业发展方案》《苏州市现代种业提升工作意见》《关于苏州市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文件。这些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新技术新品种的攻关、现代种业全产业链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深化院所合作,加快种业协同创新
多年来,苏州市农科院、常熟市农科所在苏州市农业育种创新方面发挥着领头羊作用。通过联合国内农业科研院校,苏州市政府与中国农科院共建“中国农业科学院华东农业科技中心(苏州)”;市农业农村局与南京农业大学合作共建“南京农业大学(苏州)水稻种子技术研究院”,同时引导社会化农业企业育种创新动能,形成了苏州华冠园创园艺、张家港神园葡萄、吴江区神元生物等一批在花卉、果品、中草药领域自主育种创新的优势种业企业。这些都协同合作都进一步推进“育繁推”一体化平台建设,提升种业新品种研发创新能力。
(一)农业种业科技研发力量和基础设施薄弱
目前,苏州的科研育种单位主要依靠苏州农科院、常熟农科所、水产研究所等。在研发力量上,越来越多的人更偏向于科技化的工作,对于农业育种研究缺乏兴趣,很多科研人员也不愿意投入到艰苦的育种工作中。近些年在有关政策的扶持下,苏州现代种业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在关键和前沿生物技术领域水平还是很低,发达国家已进入育种“4.0”时代,而目前苏州市在新品种选育过程中还是主要以传统育种方法,而对于现代作物育种技术,如分子标记辅助育种技术、转基因育种技术等,不仅缺少相关科技人员,同时育种的设备和技术操作等都够不上条件。
(二)育成品种市场竞争力不强
苏州市育种单位尽管自主选育了大量的农作物新品种,但是基本种植面积集中在本市范围内,新品种具有的特色优势基因的数量也偏少,2016-2020年,本地选育水稻品种市场占比不到20%,明显落后于其他外来品种。除此之外,本土品种还受到推广手段的影响,农产品品牌建设水平较低,多媒体平台利用少,难以建立区域特色明显、市场知名度高、发展潜力大的种业品牌体系。
(三)产业协同创新能力不足
目前苏州市育成的品种主要是科研院所内完成的,然而科研院所本身与市场脱节,较少从事商业化推广,所以研发的新品种与市场需求联系并不十分紧密,造成育成品种“不对路”、好品种“深藏闺中无人识”,无法将科研成果直接转化为经济价值。而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又较弱,大部分种企没有自己的科研团队,选择与科研院所的合作时,注重利益回报,在合作中往往急功近利,缺乏必要的耐心和包容心。这种矛盾的存在使得企业投资农业应用型科学研究兴趣不大,更寄希望于直接获取现成的科研成果,制约了企业对农业科研投入的力度和深度。
(一)提升创新水平,加强项目引领
在未来,苏州需要凭借突出的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提升农业科研育种的竞争水平,充分发挥科企联合“双轮驱动”策略,引进高水平种业科技创新团队与人才,加大种业科研项目上的扶持力度。苏州市主要的科研育种单位要进一步扩大与中国农科院、南京农业大学、扬州大学等优秀科研院所的项目合作,建立实质性的种业研究机构,学习和运用现代育种技术,加强种业研究基础,开展农作物新品种的培育和生物技术研究等关键领域联合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苏州种业创新能力与实施水平。
(二)深入推进科企合作,提高协同能力
加强种业创新主体分工合作,促进多层次优势互补,优化资源、技术、人才的高效配置。各科研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作相应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的思路。政府积极发挥引导作用,积极配合种业企业引进人才,给予引进的人才优惠政策,解决引进人才在重大项目上做出成果的奖励机制等。可以允许科技人员兼职取酬、鼓励科技人员转化科技成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明确成果转让收益用于奖励的比例、允许单位与职务发明人约定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在知识产权的归属上突破,扫除职务科技成果‘不敢转’的障碍,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通过这些举措希望可以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育种目标,构建“研发-转化-推广”分工协同的研发体系,充分发挥各种人才的作用,发展壮大种业企业,实现种源自主可控。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 |
协办 |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2-07-22 17:16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第169号提案的答复
马刚委员: 感谢您对苏州现代种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深化院所合作,加快实现农业种源自主可控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我国种业搞上去,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的指示,我市积极贯彻中央《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部署要求,围绕苏州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新品种选育、良种补贴推广服务等方面和种业科研院所、种子企业开展了一系列合作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强化了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和精准鉴定。农作物种质资源是种业创新的基础,我市高度重视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在相关院所专家指导下,2021年完成了第三次农作物、畜禽种质(遗传)资源和第一次水产种质资源面上普查工作,累计普查收集农作物有效种质资源279个、畜禽遗传资源26个、水产种质资源95个;持续实施湖羊、水八仙、地方稻等13个市级地方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2006年至今17年来,市级财政累计投入专项补助资金4018万元;2019年起,杨梅、湖羊、地方优质稻等种质资源保护单位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开展种质资源基因组全测序和分析评价;推进县级开展农作物资源集中保护,常熟、太仓、昆山市等地建设了综合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基地,开展地方特色农作物种质资源种植保护。 二是深化了院所合作推动育种创新。苏州始终高度重视育种创新工作,2021年苏州市政府与中国农科院合作共建苏州中农院华东农业科技中心,引进一批创新团队和科技转化服务平台,提前布局生物育种等前沿领域。市农业农村局与南京农业大学合作共建“南京农业大学苏州水稻种子技术研究院”,通过引进万建民院士团队,着力打造一个集水稻品种研发、种植模式示范、技术服务与培训为一体的种业科技创新平台,运用分子标记辅助育种等技术,已鉴定新材料4000余份,合作建设的南繁基地已正式投入运行。 三是优化了新优品种补贴推广服务。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苏州市稻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将小麦纳入苏州市良种购种补贴范围,进一步增加了惠农扶农力度。当年小麦良补品种推广面积达到87.39万亩,占全市小麦种植面积的92.59%。2005年苏州在全省率先开始实行水稻良种补贴政策,建立种子直供体系,对稳定苏州市水稻种植面积、提高稻米品质、降低农民购种成本发挥了积极作用。截止2021年水稻良种补贴已连续实施18年,累计补贴水稻良种7685.9万公斤,市级财政补贴10499.02万元。此外,还支持29个省级特色优势种苗中心和20个市级特色优势种苗繁育基地建设。今年起苏州市级财政每年也安排100万元,分年度扶持市辖区市级特色优势种苗繁育基地建设。 您提出的建议对于苏州种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在苏州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创优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我市现代种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一是进一步推进种业创新创优发展。我市积极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种业振兴行动,提升苏州种业创新创优能力和水平。目前,市农业农村局正牵头制定推进我市种业创新创优发展的相关措施和意见,进一步明确苏州现代种业发展新定位,找准主攻方向和重点领域,重点围绕种业创新创优发展,“强优势、补短板、破瓶颈”,从种质资源开发利用、产学研合作创新、自主品种研发推广、种业人才引进培养、种业企业自主创新和种业“双创”平台搭建等方面进行政策支持,形成各级政府为主导,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立体化构建苏州现代种业发展的新格局。 二是进一步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机制。2018年以来,我市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文件精神,鼓励种业科研成果公开、依法、依规进行转化。苏州市农科院出台了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管理办法和重大科技成果产出促进方案等相关制度,常熟市明确农科所选育品种成果转化产生的效益可用于提升科研装备水平。目前,市科技局正牵头研究起草《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明确在收益分配上,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应当依法将不低于百分之八十的转化收益作为对研发和成果转化作出主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奖励。对按上述规定给予的奖励支出,计入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采取转让、许可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现金奖励,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进一步加大产学研推合作力度。推动本市涉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种业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联合良种科研攻关,开发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形成产学研融合、育繁推一体的育种创新协同机制。支持鼓励自主选育或联合选育的新品种扩大推广应用规模。进一步调动苏州市农科院、常熟市农科所和苏州中农院华东农业科技中心、南京农业大学苏州水稻种子技术研究院等种业科研创新的积极性,鼓励支持与本地种业企业合作,加快实现种业科研成果转换。进一步落实苏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到2025年育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10个以上,自主创新水稻品种全市覆盖率达到40%。 最后,再一次感谢您对苏州现代种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姓名:顾豫蓉、沈雪林、仇烈 联 系 电话:656140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