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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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跃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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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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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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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加快苏州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积极引导生态农场建设及有机肥标准化应用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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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
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2020年8月20日在安徽合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指示精神,我区积极落实环太湖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工作部署,利用当地产生的厨余废弃物、园林垃圾、畜禽粪污、尾菜、水草、秸秆等有机废弃物,通过添加高效复合微生物菌剂,采用中国农业大学有机循环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独创的“生物干化-好氧发酵”等工艺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点所有设施均实现密闭运行,无二次污染,实现了有机废弃物的就地处理和就近循环利用。
目前中农大研究院已在吴中区临湖镇和东山镇建成两个处理示范中心。其中临湖点生产出的有机肥连续三年用于500亩水稻生态农场,取得初步成功经验。田间试验表明,与化肥对照比较,示范中心生产的有机肥可使水稻增产12.7%,大米品质达到国家优质粳米二级标准,土壤有机质增加18%,其应用效果和安全性均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等国家标准相关要求。
从今年开始,项目将继续在吴中金庭镇等地继续开展设施建设,通过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将碳含量高的有机肥通过还田方式固定在土壤中。以苏州市每年处理利用1000万吨(湿重)不同类型有机废弃物估算,可产生300万吨有机肥产品,进一步施用于300万亩农田的绿色生产,年可减排CO238万吨,减少氮磷径流8000吨,固定90万吨碳,起到碳汇作用,为农业领域的碳中和做出贡献,继而助力苏州市及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目前存在的问题:
有机肥料进入市场销售需要申请肥料登记证,在办理过程中,发现其行业分类为“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编号2625)”,根据《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苏办[2019]96号)》,须纳入化工企业管理,给有机肥登记证办理带来障碍。
经咨询了解,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回复,有机肥料生产是国家鼓励的行业,第九届农业农村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要(农农[2019]33号)明确提出,微生物肥料(含有机肥等)不是通过化学反应加工形成化工产品,有机肥料无论原料还是工艺都不涉及化工,应不作为化工企业对待。
因此建议:
一、尽快落实我市有机肥登记证申领
为加快推进苏州市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突破产品市场化应用瓶颈,建议市政府召集市化治办、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专门研讨,形成会议纪要和相关政策,对于采用有机废弃物为原料生产有机肥料的企业,其行业类别列入“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编号2625)”,但不作为化工企业管理,为申领肥料登记证以及资源化产品进入市场创造条件,既有利于太湖流域水环境的综合治理与改善,也有利于当地低碳绿色循环农业的快速发展。
目前省内已有多地突破该政策,如常州市武进区由主管市长组织召开多部门办公会形成会议纪要,解决了企业的有机肥登记证办理事宜,苏州市也可参照推进。
二、积极推广生态农场的建设
(一)培育一批生态农业市场主体。组织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自愿申报,通过专家评估、现场评审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遴选一批生态农业市场主体。引导入选主体发挥自身优势,全程推广应用标准化生态农业技术,提高产地环境质量,推行绿色低碳循环生产,打造绿色生态品牌,使其成为落实农业生产“三品一标”的排头兵、推进生态农业建设的领头羊、加快农业发展绿色转型的典型样板。
(二)推广一批生态农业技术模式。鼓励以生态农场为主体,推广应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污染修复等产地保育技术,化肥农药减量、有机肥替代、生物防控等技术,生态田埂、生态沟渠、生态廊道等田园生态系统建设技术,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废旧地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农产品清洁加工、节能贮存、低碳运输等绿色收储运技术,健全完善生态农场技术规范,形成一批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技术模式。
(三)探索一套生态农业扶持政策。以生态农场为重点对象,探索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深松整地为重点的地力补偿政策,化学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减排降污、农膜回收利用为重点的环境补偿政策,稻田甲烷、农用地氧化亚氮、动物肠道甲烷、畜禽粪便管理甲烷和氧化亚氮减少排放为重点的低碳补偿政策,以及技术优先推广、专家优先服务、金融优先支持、用地优先保障、产品优质优价等配套扶持政策。
(四)构建一套生态农业监测体系。督促生态农场建立台账,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全过程情况,作为生态农业技术应用和实施效果评估的重要依据。及时对生态农场的化肥农药减量、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地膜回收利用等台账进行查核,对生态农场的水环境、土壤环境、农产品质量等进行采样检测,对生态农场的投入产出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等进行综合分析,加强生态农场跟踪评价,及时反馈评价信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三、完善有机肥标准化应用
有机肥使用方法全层施肥。在翻地前将有机肥料撒在地表,随着翻地将肥料全面翻入土壤中。这种施肥方法简单,省力。肥料施用均匀,但肥料利用率低。
有机肥料和无机肥料配合施用。有机肥料与无机肥料优缺点各异,长期的农业生产实践证明,单施有机肥料或无机肥料,都不能适时、适量满足作物生长的需要,只有两者配合施用,才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优点,两者取长补短,互相补充,缓急相济,充分发挥肥料的增产潜力,达到高产优质和培肥改良土壤的双重效果。有机肥的氮磷钾的不同功效与瓜果蔬菜生长最密切相关的三种元素就属氮磷钾了,不同蔬菜、不同时期对这三种元素的需求也是有讲究的,了解掌握这些元素肥的使用方法是种菜必要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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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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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 |
协办 |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2-07-22 17:15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第184号提案的答复
韩跃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苏州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积极引导生态农场建设及有机肥标准化应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的工作部署,以实施绿色发展战略为指导,以推动资源高效和循环利用为核心,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和生态农场,着力提升农业有机废弃物处理能力。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组织保障有力。市政府及时建立了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分管秘书长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为副召集人、农业农村局等26个成员单位参加的苏州市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谋划研究、部署推动全市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工作,并明确生态环保部门为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牵头管理部门。从市发改、生态环境、园林绿化、城管、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分别抽调1-2名业务骨干,组建了市政府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工作专班,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每周召开工作例会,每月发布工作动态,定期开展工作调度,统筹协调、督办推进示范区建设的各项工作。各县级市(区)也参照省、市模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建工作专班并全力抓好各自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 二是明确方向,提升处理利用水平。在推进农业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上,《苏州市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苏州市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明确,围绕到2023年全市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处置率、畜禽粪污利用率分别达到98%、95%以上和化肥使用每年减量0.6%的目标任务,在规模化养殖场建设发酵罐,将粪污发酵成有机肥,用于农户还田,开展畜禽养殖场粪污沼气利用;建立养殖场与水稻生产农田结合消纳机制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公共调节池,定点定区域处理畜禽粪污,建立农牧循环生态链条;鼓励农业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对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合作的科技支撑体系,提升收储运和处理环节的科技水平。同时,将常熟市、吴中区列为我市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先行先试区。 三是强化扶持,推进项目落地生根。围绕城乡有机废弃物收运处体系建设,全市启动实施32个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100亿元,其中太仓市新建生猪育肥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配套基础建设和吴中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甪直猪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安装两个重点工程项目,将分别投资260万元和400万元。2022年,我市下达太湖生态岛有机肥替代化肥、耕地轮作休耕补贴、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等绿色农业发展项目资金5732万元。同时,积极引导各县级市(区)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农业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点建设,太仓市从2017年起累计4年获批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争取中央资金约4000万元,在全省率先启动稻麦秸秆全量利用探索与实践,形成了秸秆饲料化、基料化、肥料化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张家港、常熟、太仓均设立了地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引导资金,对相关收储利用企业给予政策扶持。 四是扎实举措,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张家港市紧紧抓住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契机,整市推进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试点工作,高起点、高质量建立“统一收集、集中发酵、定向配送、机械施用”的粪污还田利用组织方式和运营模式,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精心培育、效果导向”的粪肥还田利用施用主体和服务主体,统筹推进种养循环,做到生产与生态兼顾、减量与增效协同、安全与有效并重,助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太仓市积极探索农作物秸秆基料化利用模式,通过“水稻-食用菌”种植技术,对浏河镇何桥村当地的2000亩水稻秸秆进行综合利用,目前已建设秸秆栽培大球盖菇生产示范基地1个,面积100亩,实现年消纳秸秆3000吨。吴中区率先启动、有序推进“1+2”示范点(临湖镇+东山镇、金庭镇)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着力提升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能力,着力推动形成有机废弃物利用新路径,努力争当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与利用的“先锋队”和“排头兵”。 尽管我市农业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农业农村部负责办理肥料登记受理手续,并审查登记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境内生产者申请肥料登记,其申请登记资料应经其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农业农村部提出申请。针对我市相关企业在申领肥料登记证遇到的安全性评价、行业分类、项目审批等困难和堵点,市示范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农业农村局及时向省级部门作了汇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理解、支持和帮助。江苏省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于5月17日召开会商会,并正式出具会议纪要,确定共同促进项目落地、畅通有机肥登记渠道、强化支撑体系建设,明确有机肥生产企业可以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1〕47号)中“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有关要求申领有机肥料登记证。针对中农新科(苏州)有机循环研究院有限公司申领有机肥登记证申领要求,6月23日,省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已组织专家,对该公司的有机肥生产条件和质量保证体系进行了现场考核。下一步,省耕环站将根据有机肥登记证申领程序进行办理。 韩委员,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等工作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复杂民生工程。您提出的建议,对于加快苏州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生态农场建设和有机肥标准化应用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局将在市联席办统一部署下,坚持低碳、循环、生态理念,着力推动形成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新路径,建设一批生态农场,推进有机肥标准化应用。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凝聚强大工作合力。以推进美丽乡村和环太湖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为抓手,立足先行先试、统筹布局,共同推动解决有机肥登记证申领等难点、堵点问题,全力推进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信息化管理。建立年度目标责任制,严格监督考核,强化农村循环发展理念宣传教育,引导农村社会树立集约节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 二是强化科技支撑,探索生态发展模式。把项目建设作为农村有机废弃物处置工作的重要支撑,加大与相关科研院所的合作力度,充分发挥专家指导组作用,鼓励和引导各地学习借鉴太仓等地经验做法,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培育一批生态农业市场主体,探索构建一套生态农业监测体系,逐步形成一批适合我市发展、投入成本较低且技术成熟、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农业技术模式。加大政府引导、政策驱动、协调发力力度,完善技术优先推广、专家优先服务、金融优先支持、用地优先保障、产品优质优价等配套扶持政策。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推动有机肥标准化应用。深化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加大稻麦专用配方肥的推广力度。根据各地土壤肥力状况及稻麦、蔬菜、林果等农作物品种、种类,因地制宜推广有机无机复混肥、新型缓控释肥料种类,加强与农技、农机部门的协作,筛选适宜的侧深施肥机具,集成配套农艺技术,结合测土配方施肥、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等项目,建立水稻机插缓混侧深施肥技术示范基地,积极开展有机肥标准化应用推广。同时将有机肥标准化应用纳入农技人员、高素质农民培训课程,提升农民肥料使用技术水平,提高肥料使用效率。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姓名:顾豫蓉、朱倩 联 系 电话:656102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