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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7 16:19 浏览
建 议 人:
市民盟
建 议 号:
029

标 题: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建议

建议内容:
  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一个重要目标。2020年5月,《苏州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考核指标体系(2020-2022年)(试行)》发布,这是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构建的指标体系,是全国首个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评价考核体系,迈出了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新征程的重要一步,但从我市农业农村现状看实现现代化指标还需要更大的努力。

  一、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难点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以“两个率先”领跑全国,但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上面临着许多困难与挑战。主要存在以下难点:   (一)资金短缺。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农业农村发展面临严重的资金短缺问题。一方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从产业振兴、文化发展到人居环境改善,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由于长期投入不足,乡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严重滞后,城乡差距十分悬殊,远不能适应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发展水平比较低,自我积累能力有限,加上投融资渠道不畅,资金有效供给严重不足,随着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推进,资金供需缺口会进一步扩大。   (二)人才短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人才是最为活跃、最为关键的因素。目前,乡村人才短缺十分严重,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爱农村的实用型人才更是屈指可数。其主要原因,一是农村对人才的吸引力不足。农村中学历较高、素质较好的中青年人不断地往城市迁移,留下来的农村居民文化素质远远不能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需要。二是农村人才队伍配置不优。由于吸引力不足等原因,队伍整体年龄普遍偏大,人才种类也较为单一。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不仅需要农业相关方面的人才,还需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乡村治理、村镇建设、新兴服务业等各个领域的技术和管理人才的支撑。三是人才政策有待完善,人才的激励、培养机制存在不足。   (三)靠农业农村增收困难。农业长期受到市场价格的制约,产业效益较低,而风险又相对较大。主要制约因素,一是产业融合不足。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深度仍然不足,大部分还停留在初级产品和初加工阶段,几乎没有附加值。农产品深加工在资本、技术的投入方面缺少政策的扶持和产业引导,对工商资本的介入还抱有观望的态度。二是农业产业主体在与工商企业主体合作时往往处于劣势地位,与各市场主体之间缺乏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披着农业经纪人外衣的商贩侵蚀着农民的利益。三是农民收入的增加部分不在农业的奇怪现象依然存在。高度依赖城市产业支撑和农民外出打工的城市导向型农民增收模式不是现代化农业和农村的发展的目标。近年来虽然农民收入增加了,但由于农村没有坚实的产业支撑,缺乏足够的就业岗位,很容易造成农村的衰落和凋敝。目前支撑农民增收的务农、务工这两大传统动力已经逐渐减弱,而转移净收入也将会受到制约,农民增收的难度日益加大。   

  二、相关建议   (一)增加引导“三农”资金投入,深化土地改革。一是强化政策扶持。去年,国家层面出台了《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确保在“十四五”期间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建议市级层面尽快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拓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资金来源。二是突出财政倾斜。2021年,苏州市级财政持续加大支农投入,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科目支出年初预算安排15.82亿元,增幅5.74%,但由于乡村振兴各条线工作全面推进,财政支农投入每年实现“两个增长”压力较大,为此仍需强化支持力度。同时,建议对承担生态保护任务较重的乡镇以及农业大镇,在财政支持政策上予以较大倾斜,使其有更大的能力,更高的积极性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缩小与发达乡镇之间的差距。三是探索新的利益获得机制。参考浙江率先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健全监管政策及操作细则,建立兼顾各方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由村集体和村民直接享有集体用地入市带来的收益,增加财产性收入,有效促进共同富裕。四是完善农村金融产品服务。发挥乡村发展基金杠杆作用,促进金融、社会资本深度参与乡村振兴;强化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业务,丰富服务共同富裕的信贷产品。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打造深入农村的金融服务网络平台。   (二)培养农业人才,提升农民素质。一是加强干部培养。推广“定制村干”特色做法,结合集中换届工作,注重发现培养、选拔使用推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党政领导干部,鼓励放活创新,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是强化政策保障。研究完善切合实际、针对性更强的扶持政策,鼓励吸引城市企业家、大学生和各类专业人才下乡创新创业,允许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用资金、技术和人才带动农业农村建设。三是注重乡土人才培育。落实《姑苏乡土人才培养集聚行动计划》等政策,培养出更多农业专业类、能工巧匠类、文化传承类、乡村治理类人才,对于现有的职称评聘、社保补贴等政策可向农业人才等进行一定的倾斜。四是全面提高职业农民的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建立健全职业农民制度,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建立专业合作组织,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发挥科技示范作用,引领现代农业蓬勃发展。根据优势特色产业带发展和农业产业化需求,建立起新型农民培训网络,拓展农民的专业业务、知识视野。   (三)多种方式提高农民收入。2021年上半年苏州农村居民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占比57.9%,基本趋于稳定,增收的空间主要在经营、财产性等收入。   1、提高经营性收入方面。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推动力量,各村结合自身实际,加大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力度,加快农业优势产业发展。根据产业发展规律和近年来各地发展农业优势产业的经验,优先发展市场占有率高、市场前景看好的优势农产品,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进行引进、创新与推广,与生产相结合从而产生巨大的促进效果。进一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增强辐射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培育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加工基地,以项目建设为中心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提高。开发农业旅游,利用农业、农村资源,兴办休闲旅游事业,然后逐步过渡到旅、农、工、贸综合发展,依靠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包括纵向融合和横向融合,来促进农民的增收。   2、提高财产性收入方面。发挥集体经济和土地资产的力量。坚持抱团发展、异地发展的路子,开拓视野通过“飞地”等方式形成跨区域的联合体,通过集体经济增值,带动农民增收,提前研究集体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制度,让农民能够合理享受集体土地红利。   

承办单位:
主办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 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苏州市委组织部;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苏州银保监分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2-07-29 11:29
办理类型: 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029号提案的答复

 

中国民主同盟苏州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苏州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关注与支持。经商相关协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苏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阶段性目标,主动作为、积极探索,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迈出坚实步伐。

在落实支农投入上,我市“三农”公共预算投入力度继续保持只增不减,2022年全市财政安排“农林水”支出预算127.58亿元。同时发挥财政对农村金融的引导作用,大力提升信贷投放力度,加强生猪等“菜篮子”生产金融支持,加大涉农主体信贷支持。开展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全省创先制定《苏州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金融顾问管理办法(暂行)》,开展重点融资对接。做大乡村振兴基金,累计成立子基金29支,累计资金规模达137.1亿元。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推出险种39个,提供农业生产风险保障478亿元。

在乡土人才培育上,制定《姑苏乡土人才培养集聚行动计划》系列实施细则,统筹抓好农业专业能工巧匠、文化传承、乡村治理等4人才队伍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提升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财政补助学费方式,鼓励45周岁以下新型青年职业农民参加继续学历教育。至2021年底,全市累计认定新型职业农民10619名,其中45岁及以下占比69.4%,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64.5%探索专业化、特色化、小班化专题“菜单”选学培训模式,让农民结合自身实际自主选择培训课程,2021年共培训农民11227人次。2017-2019年先后组织358名农民代表赴台学习交流。筹建苏州市农业农村创业创新专家库(导师队伍),积极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

在推进乡村产业发展上,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农业园区转型升级农业园区总面积超150万亩。发展农产品加工业,2021年全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农产品加工企业97家、占比43.9%,营业收入超500亿元;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1家,入驻企业21家,销售收入超70亿元,带动农户超10万户。拓展农业功能,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建成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先导区6个,创建100家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共带动本地与外地农户超50万户。全市各类休闲农业经营主体2472家,从业人员超4万人,带动农户9万余户。2021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487元。

对提案中提到的问题、建议,各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结合下一阶段工作实际,经认真研究讨论,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思路,重点工作打算如下:

一、完善资金多元投入机制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投入是重要保障。下一步,苏州将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持续强化资金投入保障。一是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尽快出台我市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稳步提高、逐步优化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和结构。规范落实各项普惠性农民补贴政策,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和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财政支持力度二是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效能。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加强财政金融联动,为农业农村竞争性领域经营主体提供优惠贷款支持。继续发挥乡村振兴基金作用,做大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规模持续推进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推动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在产粮大县落地。三是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工作稳步建立健全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明确入市范围和途径。

二、加强乡村振兴人才引育

我们将重点从三个方面做好乡村人才引育工作。一是继续实施姑苏乡土人才培养集聚行动计划,计划用三年时间,培养集聚600名左右符合时代要求、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明显的优秀乡土人才。探索出台乡土人才职称激励机制,建设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持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实施定向委培和学历提升两大工程,分类别、分层次、分产业对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小农户等进行培训。三是强化师资队伍。充分发挥我市涉农院所、产业基地、社会师资的优势资源,启动“市级培训中心+市级实训基地”的农民教育培训基地新模式,将乡土人才、创富典型、种养能手、技术专家等农民认可的“能人干将”纳入农民培训教学师资库

三、拓展富民增收渠道

近期,我市正加快制定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方案,增加农民经营性、财产性收入也是重点举措。下一步,我们加快推进多渠道多途径富民增收重点工作一是推动农民就业富民。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加大农村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力度,扩大农村基层公益性岗位开发范围鼓励组建村级劳务合作社,优先承接农村环境整治、生态旅游、物业管理等乡村建设小微工程等,为农民就业和增收开辟新路径。二是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富民。依托现有各类农业示范区、产业园、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基地(田间学校)等建设创业创新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加速孵化农民创业项目。完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用地支持政策,有效发挥对农民返乡下乡自主创业支持作用三是培优乡村集体经济富民。积极探索符合村级经济实际的多元化发展模式,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抱团发展、资产盘活、农文旅融合等途径拓宽增收渠道。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落实集体收益分配权,增加农民分红收入,实现“村富”带“民富”。

最后,再次感谢的宝贵建议,同时诚请今后继续关心、支持苏州“三农”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726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姓名:章纯璐

  电话:6561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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