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关于集聚优质资源,助力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7 16:19 浏览 次
建 议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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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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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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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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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集聚优质资源,助力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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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
当前我国正面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和挑战,科技创新对民营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苏州市始终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完善协同创新生态系统,出台产业创新集群建设若干政策,健全创新绩效激励机制。通过汇集技术、人才、资本、政策等创新要素,助力企业快速成长,取得了显著成效。
我市通过集聚科研院所优质创新资源,有力地支撑了民营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但覆盖主导新兴产业的创新生态系统仍需完善。一是多元协同创新机制仍需完善。由于缺乏深度融合的利益基础与协同创新的氛围,合作平台“盟而不联”的情况还比较突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融合度还不高,科技创新链条不够完整,政企之间科技创新信息的沟通仍不够顺畅,导致科技与产业分离,无法快速地实现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此外,部分民营企业的协同创新意识还不强,尚未形成能够持续发展的协同创新长效机制。二是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有待加强。在竞争日益激烈和疫情影响尚未消除的情况下,中小微民营企业在产学研合作中通常处于弱势,迫切需要政府牵线搭桥,出台引导扶持专项政策,搭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以获取高校与大院大所的技术与人才支撑,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和协同创新共同发展。三是协同创新发展合力尚未形成。我国高校与科研机构理论研究较多,应用型研究相对较少,特别是能真正走向产业、完成转化的成果更少。究其原因,高校与科研机构长期形成的重理论、轻应用的局面还不能从根本上扭转,很多科研成果以论文等形式呈现,无法快速转变为具体落地项目,而民营企业投资方向无法把握,不敢投、投什么问题突出,导致协同创新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不显著。此外,大多数高校和科研机构中应用型研究经费投入较少,亟需政府出台引导与扶持专项政策,使高校、科研机构与民营企业形成合力,实现创新产业化。
建议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着力破解制约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高校、科研院所与民营企业等多元主体的互通融通,使民营企业创新活力充分迸发。
1.持续优化协同创新环境。充分听取民营企业实际需求,推动省、市各级促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政策高效落地。创新奖励方式,引入竞争性分配机制,提高政策绩效。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台专项扶持资金,引导高校与大院大所参与企业协同创新。切实加大高校、科研机构和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落实守信激励机制,促进公平、有序协同创新环境的建立,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项目的招引力度,鼓励民营企业与科研机构在创新资源共享、集群协同发展方面建立深度合作关系。
2.联合共建企业创新共享平台。重点发展头部、骨干民企的同时,也需保障中小民企创新发展的空间。建议加强整体谋划布局,根据苏州市各板块主导产业发展特色与需求,加快产业创新集群建设。同时发挥创业园孵化器等载体平台资源优势,升级改造标准厂房、闲置厂房,为引进、培育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中小民企创新发展腾出空间。联合高校、大院大所,共建中小企业创新共享平台,实行共建共管共用,专项资金鼓励中小民企开展数字化改造,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3.切实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改进完善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推进人才柔性流动、项目合作等形式,加大对青年科研人员的引进培养力度,引导提供猎头招聘、推荐和人事代理等服务。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持续推进“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多方联动”的科技创新方式,建议针对企业转型升级迫切问题,设立定向研发奖励经费,最大程度调动高校、大院大所智力潜能,最快速度找到可行的解决方案,以此撬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改革,形成新的创新引领发展模式。
4.充分发挥协会纽带作用。行业协会商会可作为联系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与民营企业的枢纽。政府应营造适合行业协会生存发展的环境,制定行业协会扶持政策,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协会的建设,形成主导产业、协会协同发展的局面。支持行业协会拓展行业服务职能,消除高校、大院大所与民营企业协同创新的沟通交流障碍,使其充分发挥桥梁纽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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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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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 |
协办 |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苏州市工商联;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2-08-01 11:28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第168号提案的答复
汤文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集聚优质资源,助力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民营企业创新工作总体情况
民营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主要载体,更是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历来是科技创新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近年来,市科技局围绕高水平创新集群建设,不断健全创新政策体系、加大创新企业培育力度、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有力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创新企业培育。积极构建完善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瞪羚企业和独角兽培育企业为标杆的创新企业培育梯队,加快培育一批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截止2021年底,我市拥有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7942家,累计拥有有效高新技术企业11165家,累计入库市级瞪羚企业1301家,市级“独角兽”培育企业217家,其中80%以上为民营企业。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借助科创板发展壮大,截止目前我市拥有科创板上市企业46家,仅次于上海、北京,位列全国第三,其中民营企业比例达82%。
(二)强化核心技术攻关。积极组织民营企业承担各类计划项目,加快实现核心技术攻关突破,通过“揭榜挂帅”新型科技项目组织形式,向龙头企业征集“卡脖子”技术难题,形成一批芯片制造、深海探测、高端医疗等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全市共获得2020年度国家科技技术奖8项,其中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国家科技发明二等奖2项,获2020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49项。25个项目获省重大成果转化专项,为历年最高。此外,艾博生物获得全省首张mRNA疫苗生产许可证,泽璟生物的抗癌创新药作为国内首个自主研发的肝癌一线靶向药成功获批上市。
(三)强化创新人才引育。持续组织实施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加大重大创新团队、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等人才引育力度,打响“人到苏州才有为”品牌。截止目前,我市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创业类163人,连续9年位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省双创人才1236人,连续15年位居全省第一,市姑苏领军人才2233人,拥有市级以上人才企业达1907家,其中90%以上为民营企业。
(四)强化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积极推动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集聚创新资源、培育人才团队、研发核心关键技术,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2021年,我市获批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22家,累计获批1193家,位居全省第一;新建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57家,累计建设3889家。聚焦我市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以提升企业原始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2021年,依托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获批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2家,累计获批10家。
(五)强化创新生态营造。持续开展“科贷通一行一品牌”产品创新,2021年“科贷通”为2092家企业解决贷款84.11亿元,累计已为9856家企业解决贷款556.35亿元,其中80%以上为民营企业。构建完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统筹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健康可持续发展。截止目前,拥有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162家,其中创办主体为民营企业占比达53%;拥有省级及以上众创空间331家,其中运行主体为民营企业占比达66%。组织民营企业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蛟视科技的“基于压缩感知技术的激光测距成像系统”项目和昇印光电的“嵌入式低阻柔性Mini LED背光基板技术研究”项目成功入选全国首届颠覆式技术创新大赛总决赛优胜奖。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推进重点项目协同和研发活动一体化,加快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发展高效强大的共性技术供给体系,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今年市委、市政府“新年第一会”和1号文件都提出,支持有条件的科技领军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和产学研科研力量,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引领支撑产业创新集群发展。4月下旬,市科技局围绕创新联合体成为产业创新集群的推动者、关键技术攻关的组织者、创新资源要素的整合者、科技产业决策的参谋者的战略定位,制定出台了《苏州市创新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启动创新联合体的培育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已立项建设3家创新联合体。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以创新联合体的培育建设工作,作为加快集聚优质资源,助力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支持创新联合体建设任务的组织实施,持续释放民营企业创造活力,强化民营企业创新意愿,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
(一)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围绕产业创新集群发展需求,支持民营企业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组织实施联合攻关项目,积极承担国家、省级和市级重大研发项目,牵头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破解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对技术攻关后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
(二)建设创新载体平台。推动民营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设新型研发机构、产学研研发机构等创新载体,建设研发设计、公共实验、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开放共享的科技服务平台,为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检测标准评价等服务。支持参与建设材料国家实验室、国家生物药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共同培育战略科技力量,提升民营企业原始创新能力。
(三)集聚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民营企业招才引智主体作用,采取“创新在高校、创业在企业”等形式,全职或柔性引进顶尖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积极推动民营企业设立人才定制实验室,通过与高校签订合作培养协议的方式,定制所需的紧缺人才。
(四)推进成果转移转化。加强民营企业、高校院所互动,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加快推进高校院所研究成果的二次开发和中试熟化;搭建创业孵化平台和产业化基地,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提升科技成果商业化运用的效率。
(五)打造产业高端智库。鼓励民营企业定期分析所在产业发展情况,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分析报告,为党委政府产业创新集群发展决策提供参考。派驻科技联络员入驻民营企业,建立民营企业与政府部门的对话机制。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20日
联 系 人:顾嵩
联系电话:65231335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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