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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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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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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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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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功能,赋能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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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
对现在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现状 结合年初最高院的文件 综合苏州的情况加以分析 研究 形成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在财税金融、营商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2022年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法发〔2022〕2号,提出20条指导意见,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21年以来,苏州以“百企话营商”为牵引,将全市各地、各相关部门正在开展的与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统筹纳入“苏州营商环境”整体框架,形成苏州“最优营商环境、最强比较优势”的整体印象和群体共识。
但,因资金和法律意识的短缺,多数中小微企业没有设置法律风险管理岗位,或者虽然设置法律风险管理岗位,却不能满足事前防范的要求,更遑论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以致许多中小微企业遇到法律风险时不知所措或错失补救良机。因此,为打造“苏州最舒心”营商服务品牌,设立专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平台势在必行。
一、以行政区为单位,搭建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行政区内没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尽快搭建,已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可以专门开辟出一版块来增加、完善此项功能。中心以行政区内中小微企业及其劳动者为主要服务对象,在开展法治体检、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合规辅导、人民调解和商事调解业务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供公证、仲裁、司法鉴定、司法确认、存证固证和知识产权保护等综合配套服务。
二、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以各个行政区司法局为主导,选聘专业优秀且热爱公益的专职律师进入“中小微企业法律专家库”再从专家库随机选取若干专家组成若干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团队内律师轮流值班,全天候服务。服务费用由政府主购买+企业适当分担的形式进行。
三、完善线上服务模式。除专业团队律师轮流值班外,由市政府统一购买可以将多项公共法律服务整合在一起的数字终端设备,实现随时提供服务,全域覆盖、全时值守的智能法律服务模式;建立法律服务咨询微信群,将法律服务团队与企业代表纳入群中,实现供需双方无缝对接,增强法律咨询服务的灵活性和多样性。
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街道、进社区、进企业工作。通过设立分中心、工作站或工作室,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普惠性,致力于降低中小微企业争议纠纷解决成本,宣传并引导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归根结底,通过商业、科技与服务模式的创新,为苏州创造更加可持续、对社会营商环境更有积极影响的系统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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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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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 苏州市司法局 | |
协办 |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2-06-29 16:11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20号 提案的答复 马建华委员: 现对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功能,赋能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是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内容之一。2017年,全市市、县、镇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站(室)实现全覆盖,为企业和群众搭建了“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2020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委办发〔2020〕37 号),积极发挥律师、仲裁、公证等服务作用,健全完善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做好企业员工的法律援助,持续开展“法企同行”专项活动,上线苏州市服务企业法治需求平台,为企业提供定制化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建议,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同年,市司法局制定了《苏州市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工作的实施方案》,重点是服务国家级和省级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含新区和自贸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文化产业园,通过设立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深入辖区各类产业园、创业园、商务中心、中小企业集聚区,为企业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治体检、合规审查、纠纷调解和“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等,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我们感到,打造“苏州最舒心”营商服务品牌,健全完善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平台势在必行。结合您的建议,今年我们把服务中小微企业作为公共法律服务重点工作任务抓紧抓实。 一是健全完善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进一步发挥市、市(区)、镇(街道)实体平台的主干作用,建立全业务服务模式,推动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司法鉴定、仲裁服务和行政复议等司法行政服务事项应驻尽驻,提供一站式业务办理、咨询和指引。以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作为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和精准化的重要举措,通过规范建设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站(室),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普惠性和便利性,注重运用非诉讼服务方式,降低中小微企业争议纠纷解决成本。注重发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企业服务窗口示范作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建议、法律风险提示、合同审阅和纠纷调解等常态化、实体化公共法律服务,打造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试验田和样板区,在全市系统上下形成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良好格局。 二是有效发挥法律服务团队作用。目前,市、市(区)已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团和“法企同行”、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12348”法律服务、“产业链+法律服务”专项法律服务团队。我们将结合全市公共法律服务行业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建设,以文明实践活动为引领实施动态调整,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志愿团队。对行政区域内的重点产业发展所急需的公共法律服务,根据需要,探索通过购买服务、提供补贴等方式,组织专业服务机构和人员提供。着力加强企业服务能力建设,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常态化安排律师值班的基础上,联合工商联、商会等,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团,采取定点+机动的服务方式,深入各类产业园、创业园、商务中心、中小企业集聚区,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合规审查、商事调解等服务,补足大中型企业法务短板,加强中小微企业普惠性法律服务。 三是进一步丰富线上服务模式。近年来,我们注重建成全时空服务网络,探索智能化、自助式服务模式,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天候服务能力,逐步构建快速响应的全科型服务。热线平台方面,根据《关于苏州市“12348”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双号并行的实施方案》,市级完成“12348”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按照“双号并行”方式运行,实施电话转接机制,今年将推动县(市、区)高标准完成热线归并工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好的“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网络平台方面,以12348法律服务网为统领,统筹推进三大平台建设,同时注重打造集微信、移动APP、智能自助机于一体的微服务矩阵,强化全时空支撑。目前,苏州掌上12348微信公众平台提供在线人工法律咨询,并提供法律查询、企业法律风险检测等服务。各地逐步配备互联网无人律所等自助服务设备,提供免费视频法律咨询服务。2018年,全市村(社区)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微信群,为村(居)民、企业主等提供指尖上的法律咨询、普法等服务,下一步,我们将吸纳更多的中小微企业代表入群,增强法律咨询服务的灵活性和多样性。 苏州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7日 联系人姓名:俞祚真 联系人电话:68621413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 市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