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2.关于大力推进创新型企业梯队建设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7 16:19 浏览 次
建 议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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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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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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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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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大力推进创新型企业梯队建设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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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
近年来,苏州市场创新活力显著激发,创新型企业培育卓有成效,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已超1.1万家,科创板上市企业数量跃居全国第三,成绩令人瞩目。但也面临创新型企业队伍数量不足、层次结构还欠合理、后备梯队成长乏力等问题。
经调研,发现创新型企业培育存在以下问题:1.科技型中小企业后备不足,部分创新孵化器功能单一,创新要素集聚不够,未能对科技初创企业提供有效孵化和加速服务;2.部分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引领发挥不大,产值利税贡献一般;3.能够引领行业发展、辐射主导产业链的创新型领军企业不多。
为此,建议注重多层次培育体系构建,不断完善分类施策、梯队发展的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机制,育“新”攀“高”,让科技型中小企业“铺天盖地”,让创新型领军企业“顶天立地”。
一是聚焦源头培育,构建“蓄水池”,广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专业化、企业化、产业化、国际化”为方向,大力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产业创新综合体等功能提升,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打造科技型企业孵化和成长的摇篮。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向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转型,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注细分领域的“单项冠军”企业。
二是聚焦能力提升,壮大“生力军”,大力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创新。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企所得税减免等科技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强化科技、财政、税务、企业、中介机构的联动机制,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升发展,形成一大批技术含量高、行业贡献大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上市企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加强科技优惠政策动态跟踪评估,加大对长期不主动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的企业抽查力度,有序清退“僵尸”高企。
三是聚焦创新服务,锻造“尖兵队”,全力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做大做强。深入实施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大力推动技术、资本、人才、政策等创新要素向品牌知名度高、核心竞争力强、行业带动性大的骨干企业集聚。鼓励骨干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采取关键核心技术集中攻关、产学研协同创新等方式,组织申报国家、省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积极抢占产业链、市场链、价值链高端,加速成长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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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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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 |
协办 |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2-08-04 11:04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第362号提案的答复
毛文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创新型企业梯队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围绕创新型企业的培育,苏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集高水平创新集群建设,积极构建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础,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为标杆的创新型企业梯队,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截止目前,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17942家,位列全省第一,全国第二,拥有有效高新技术企业11165家,位列全省第一,全国第五,遴选市级瞪羚企业528家,市级独角兽培育企业157家,拥有科创板上市企业46家,仅次于上海、北京,位列全国第三。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源头引育,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不断涌现。
一是构建科技创业孵化体系。建立“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全过程孵化链条,在提供创业孵化场地外,提供创业辅导、成果转化、资源对接、政策扶持、创业投资等服务,引进孵化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137家(其中国家级61家);省级以上众创空间331家(其中国家级83家),位居全省第一。2021年,省级以上孵化器在孵企业超8000家,毕业企业超7000家,毕业企业累计上市(挂牌)企业数量近300家;省级以上众创空间累计孵化初创企业和团队超1.1万家。二是推动应享尽享普惠政策。积极服务面广量大的中小企业,加强业务培训和政策辅导,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应报尽报,让更多的科技中小企业能享受科技政策红利。2021年,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企业17698家,同比增长43.40%;加计扣除额546.47亿元,折合减免企业所得税136.62亿元,同比增长21.91%。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入库评价企业数连续两年突破万家,充分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力。三是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计划,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目前,全市累计培育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4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9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98家,数量均位居全省第一。
(二)坚持量质并举,助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
一是完善政策“扶持链”。2017年,苏州率先出台高企培育奖补政策,并持续优化完善,拓宽高企政策惠及面,分阶段给予新培育企业,新认定高企和重新认定高企不同补助,激发企业申报热情。2021年底,苏州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2017年的2.57倍。积极落实税收减免政策,2021年,落实高企税收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112.55亿元,同比增长16.43%,助力企业减税降费,为企业发展赋能。二是做好培育“服务链”。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每年组织线上线下培训会超百场,特聘专家“坐堂问诊”,给予企业“一对一、面对面”辅导,服务企业超万家,切实解决企业申报难题,着力提升高企申报质量。苏州70%的高新技术企业是近五年培育成长起来的新高企。三是持续提升“创新链”。探索“揭榜挂帅”“以赛代评”“以投代评”等科技项目形成机制,强化政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积极主导或参与体现国家战略的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推动产品迭代和技术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在全球市场中争取更多话语权。在高企的示范带动作用下,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总投入的90%以上,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速15%左右,远高于同期全市GDP增速。
(三)强化创新引领,树立瞪羚独角兽创新企业标杆。
一是持续完善培育工作体系。为促进中小科技企业快速成长为地标型科技企业,苏州市于2013年启动瞪羚企业培育工作,为切实简化遴选工作流程和减轻企业负担,于2019年由企业申报评审改为按照客观条件直接进行遴选。截止目前,累计入库市级瞪羚企业1301家,其中92家瞪羚企业实现上市融资发展。苏州于2018年在国内率先出台独角兽企业培育奖励政策《苏州市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2018~2022年)》,对独角兽培育企业按上年度市级发生研发费用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助,连续支持五年最高1000万元。截至目前,累计入库培育217家,其中21家“独角兽”培育企业实现上市融资发展。二是深耕实体经济培育创新标杆企业。近年来,苏州始终坚持制造立市、制造强市,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制造业高端化的核心竞争力,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技术创新培育和引导企业发展,引领带动实体经济发展。据统计,80%以上的市级瞪羚企业集中在制造业,90%的市级“独角兽”培育企业是硬科技企业,与苏州重点打造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和先进材料四大主导产业高度契合,创新标杆企业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三是加快打造创新标杆企业集聚高地。始终坚持把高新区作为推进全市科技创新发展的主阵地,充分发挥其开放创新前沿平台和体制机制改革优势,积极推动“一区两中心”、长三角先进材料研究院等重大创新载体落地建设,推动科技型企业与大院大所跨界合作,组建创新联合体,构建协同联动、相互支撑的创新生态,助推产业链上下游创新企业加速集聚,加快形成创新标杆企业集聚高地。目前,全市拥有4家国家级高新区和7家省级高新区,除姑苏区外实现各县级市(区)全覆盖。2021年,苏州获评省独角兽企业和潜在独角兽企业中分别有4家(占比80%)和95家(占比85%)来自各高新区,获评省高新区瞪羚企业292家,占全省近五成,位居全省第一,创新引领效应显著。
(四)深化金融服务,助推科创板企业加快成长。
除46家科创板已上市企业外,另有12家企业处于有效受理拟上市状态。一是实行“拨改贷”创新,化解融资难题。构建差别化风险补偿体系,对科技企业贷款实行风险补偿。按照科技型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匹配不同风险补偿比例和不同贷款限额,从企业初创阶段开始持续支持。“科贷通”累计已为10982家企业解决贷款610.21亿元。58家科创板(拟)上市企业中有33家获得“科贷通”的相伴扶持,累计获得贷款20.25亿元。二是实行“拨改投”创新,助力企业成长。苏州科技部门设立阶段参股项目,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设立天使基金,投资科技企业,阶段参股资金已到账规模5.19亿元,累计已设立子基金31个,子基金募资总额43.41亿元。58家科创板(拟)上市企业中有3家曾获得3支天使投资子基金支持。设立基金规模60亿元的苏州市天使投资引导资金,通过投资奖励补贴、阶段参股、风险补偿等支持方式,引导苏州天使投资机构坚持投早投小投长,加大对科技企业支持力度。三是实行“拨改补”创新,减轻企业负担。设立科技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助推企业创新发展,对科技企业实施科技项目给予科技贷款利息补贴和科技保险费补贴。累计为4433家企业补贴科技贷款利息支出25895.3万元,为1234家企业补贴科技保险费3746.49万元,涉及科技保险承保金额超1500亿元。全国首创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保险,最大限度化解科技创新研发风险,为企业成长再增一份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虽然我市创新型企业梯队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标国内外先进城市,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科技创业孵化载体专业化程度不够。目前,我市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中仅有不足23%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专业型孵化器,市级以及以上众创空间专业型比重不足10%,整体专业化数量相对较少,对区域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有待增强。
二是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有待进一步提升。以苏州优势最明显的制造业产业链为切入点,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为主体的本地企业主要集中在产业中下游,以加工贸易和集成组装为主。从原材料、核心零部件到加工制造装备等上下游各个环节,大部分仍处于国外垄断状态,产业规模大,核心竞争力不强,“卡脖子”问题普遍存在,国产化、本土化任重道远。
三是创新型企业引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有高原,无高峰”现象仍然存在,虽然我市拥有有效高企11165家,位居全省第一,全国第五,但小微企业占比高达68%,缺乏具有较强引领性、具有行业带动性的龙头型、地标型企业。从知识产权角度来看,我市接近40%的有效高企没有有效发明专利,企业创新能力不强,原始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推进方向
下一步,苏州将持续推进创新型企业梯队培育工作,全力推动创新链条和产业链条双向融合,科技体制和招商机制无缝衔接,科创阵地和科创服务互补跃升,集全市之力构建具有苏州特色的高水平创新集群,为推动“产业大市”向“产业强市”的发展跃升积蓄澎湃动能。力争2022年,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累计数达51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达20000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数达4400家,市级“瞪羚”企业遴选数达500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累计数达425家,市级“独角兽”培育企业累计数达225家,新增科技上市企业25家。
一是完善企业梯队培育体系。制定出台《加快推进全市创新集群科技企业梯度培育的若干措施》,围绕科技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进一步明确了从“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科技型中小企业-高企-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独角兽企业-上市企业-世界一流龙头企业”的梯度培育模式,大力实施科技创业孵化载体提升计划,推动载体加快引进专业运营团队,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模式,强化专业化发展,实现提质增效,对首次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备案或认定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每年度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估,对评估结果为优良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运营补贴,提升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比重;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应报尽保,应享尽享研发费用据实扣除基础上100%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区)联动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持续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量质并举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体;遴选一批快速发展的瞪羚企业,按客观条件在有效高企中遴选一批高成长性企业,重点培育加快推进发展;建立健全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省和市三级梯队培育模式,对获评的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100万元奖励,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持续组织开展苏州市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对获评的独角兽培育企业按上年度实际发生研发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助,力争更多硬科技企业和平台型企业成长为独角兽企业;重点推动一批科技企业上市发展,对在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实现IPO 的企业,由市、县级市(区)财政给予不低于300 万元奖励(其中市本级不低于100万元),推动更多科技企业借助各类资本市场发展壮大,鼓励已上市科技企业通过再融资、并购重组、发行公司债等做强做优;面向数字经济新赛道和主赛道,加快培育一批世界一流龙头企业,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快成长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形成一批顶天立地的大企业,分层分类,精准施策,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
二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水平。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坚持把推动产业发展作为主攻方向,以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核心,在重大科技攻关、研发机构布局和科技税收政策落实等方面持续发力,激发自主创新强大动力。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等主导产业,开展产业前瞻性技术研发、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抢占产业技术制高点,为加快构建自主可控现代产业体系提供科技支撑,对于市级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2022年扶持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鼓励企业积极向上争取,对承担或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的单位,给予最高300万元的研发费资助。引导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建设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全面提升研发水平,对创新型龙头企业新建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给予5000万元资助,对新建的省技术创新中心给予1000万元资助;对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给予每家机构最高50万元的建设或绩效资助。加快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根据建设运营情况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做到应享尽享。2022年,享受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达到20000家,加计扣除额600亿元,折合减免企业所得税150亿元。
三是强化科技金融对接服务。加快构建天使投资基金、VC基金、PE基金等多层次的股权投资基金体系,充分发挥股权投资基金价值发现功能,以市场化、专业化的力量发掘和培育科技企业,营造良好的股权类募资环境。发挥苏州创新投资集团等国有投资平台引领作用,引导带动国有金融资本与社会资本、龙头企业结合地方板块特色产业创新集群建设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打造覆盖科技项目种子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的全生命周期投融资服务,满足我市科技企业融资发展需求。推动科技金融“苏科贷”实现省、市、县级市(区)三级联动,分担科技企业创新发展风险,推动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与各类创投机构有机融合,切实解决面广量大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研究进一步加大科技金融产品支持力度,提高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最高限额,对银行向科技企业发放的科技贷款损失,给予最高1000万元科技信贷风险补偿,加大科技贷款贴息补贴力度,对科技企业的科技贷款利息给予最高100万元利息补贴,深化科技保险服务,对科技企业购买科技保险险种产生的保费,给予最高50万元保费补贴,优先探索实施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等创新险种,构建完善全流程、全方位科技金融服务保障体系。
四是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强化科技招商工作的统筹协调,牵头打造苏州全球科技人才地图,聚焦生物医药和电子信息两大产业创新集群人才需求现状,形成苏州特色全球人才引进导航系统,对照技术清单,整合全球适配人才名单和信息,列出解决“卡脖子”技术的机构清单和人才清单,推动人才吸引模式由被动的政策引才转向大数据科学驱动的主动延揽全球人才转变。实施战略科学家引领行动,积极推进陆军、詹启明、陈子江等院士团队的引进工作,全年力争引进立项顶尖人才和重大团队8个左右。深入实施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持续实施重点产业人才专项,设立数字创新、碳达峰·碳中和、生物医药、第三代半导体等专项,进一步支撑产业发展,对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对入选青年领军人才的,最高可享受200万元项目资助,2022年力争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2000人以上。推动各板块结合自己重点布局的特色产业创新集群,加强相关国内外高校院所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建设各类政产学研联合体,构建各类产学研合作交流平台,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结合“校园苏州日”、“技联苏州日高校”等活动,推动各类高校院所人才落地苏州,并对符合我市紧缺急需专业,并从事相关工作的中高端人才按积分情况给予每年6、9、12或15万元的薪酬补贴,推动苏州地方特色产业发展。修订出台技术转移奖补实施细则,完善技术转移激励政策和扶持方式,加快培育专业化技术经纪(经理)人队伍,成立市技术经纪人协会,全年培养持证技术经纪人不少于500人,全市技术合同交易额争取突破800亿元。推动自主创新广场、市双创中心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打造特色品牌。加强研发资源开放共享平台资源整合,“大仪网”集聚各类研发资源达到57000台套,原值超过400亿元,更好地为科技企业发展做好服务。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产业及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21日
联 系 人:夏斯泰
联系电话:65227947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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