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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关于统筹处置全市生活垃圾和固废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7 16:19 浏览
建 议 人:
宋建华
建 议 号:
303

标 题:

关于统筹处置全市生活垃圾和固废的建议

建议内容:
  生活垃圾和固废处置是城市安全运行的基础工作,事关苏州全市环境面貌、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今年来,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和固废处置工作,高位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加大处置终端设施建设投入,初步构建起与城市生活垃圾和固废处置需求基本匹配的处置终端体系。在硬件建设日趋完善的同时,生活垃圾和固废处置的大市统筹管理也需要尽快建立,以防在苏州这个“寸土寸金”的现代化城市中出现重复建设造成的土地资源浪费的现象。

  一、苏州固废环境基础设施处置能力存在的问题   1.苏州大市范围处置能力基本能够配套,但局部板块生活垃圾处置目前存在能力缺口。   2021年昆山生活垃圾每日产生约3000吨,自行处理1800吨左右,每天1000-1200吨需要外运处置;太仓生活垃圾每天产生量900吨,处理能力700吨,有200吨需外运处置。   据统计,苏州大市范围内生活垃圾日产量为15200吨左右,大市7座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置能力为16250吨。   2.局部板块生活污泥和一般工业污泥都没有足够的处置能力。因邻避问题,此类项目推进也非常艰难,各块板长期须加强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局部板块能力不足,苏州大市范围内现有一般工业污泥处置企业29家,年处置能力为197万吨,原可在苏州大市范围统筹解决,但因地方保护,外地污泥不让入境处理,统筹很难落实。   3.工业危险废弃物产生量及处置情况。2021年昆山全年需要集中焚烧处置量为5.54万吨,其中通过产废企业自建焚烧设施处置的1.55万吨,实际需集中焚烧处置量仅3.99万吨。昆山现有1.8万吨/年危废集中焚烧能力,能力缺口2.19万吨/年。而苏州大市范围内建成14家焚烧处置企业,能力30.7万吨/年,有近10万吨/年富余处置能力。已可在苏州大市范围市场化解决。   4.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苏州大市范围有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3家,合计最大日处置能力67吨。根据苏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应急预案,为苏州大市做了120吨/日处置能力准备。不考虑极端情况(苏州各区县同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能够满足昆山单日最高65.3吨的医废处置需求。根据苏州3家企业改扩建的潜力预测最大日处置医疗废物能力217吨。   目前,苏州大市医疗废物处置体系是以市场化运营、民营企业为主的经营模式。在疫情等突发情况下,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出于经济利益和人员安全等方面考虑,无法快速投入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收集、运输、处置人员的安全保障和医学隔离措施难以保障。   

  二、解决问题的途径   1.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按总体能力匹配、略有富余规模,统筹规划,适时共建共享、统筹协调建设和运营,充分有效利用资源,避免重复投资,浪费资源;以最经济运输半径来最优统筹化垃圾接受范围,减少运输成本;科学调度,相互备份、相互应急,确保苏州大市整体固危废设施正常安全运行。涉及统筹范围,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医疗废弃等。   2.构建集中处置与医疗机构自行处置相结合的医疗废物处置模式。随着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和设备的发展,特别是非焚烧处置技术的发展,可在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基础上,进行医疗机构特别是大中型综合医院和传染病等专科医院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方案试点。医疗机构可以根据自身医疗废物的产生情况及特点,选择合适的工艺和设备,建设配套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实现医疗废物的就地处置。同时,鼓励其接纳处置周边医院和诊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与自行处置相结合的医疗废物处置模式,不仅能有效缓解集中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还可避免医疗废物的长距离运输,实现在最短时间和最小范围内杀灭病原体,从而有效阻断疾病的传播。         

承办单位:
主办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协办 太仓市政府;苏州市水务局;苏州市城市管理局;昆山市政府;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2-07-29 13:32
办理类型: 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详见附件。

苏环案复【2022】47号.doc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