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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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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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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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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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有序推进城市更新,着力解决“校中村”问题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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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
自2019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城市更新”后,我国密集发布一系列城市更新的相关政策。2020年住建部提出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的城市更新行动。2021年3月,“城市更新”写入国务院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2021年8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提出要纠正城市更新中的一些偏差,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防止大拆大建问题。2021年11月,住建部决定在包括苏州在内的全国21个城市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指导,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今年3月,国务院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开展老旧建筑和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再开工改造一批城镇老旧小区等。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明确了有序推进城市更新的具体任务,明确加快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善居民基本居住条件,强调要采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大城市老旧厂区改造,因地制宜改造一批大型老旧街区和城中村,防止大拆大建,以建设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城市。
苏州是住建部批准的首批城市更新试点城市。事实上,多年来,苏州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以美丽宜居城市建设为切入点积极推进城市更新,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例如,制定了九大行动计划,以九大行动为抓手精细化筛选城市更新项目,避免大规模的建设和拆迁方式。还针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更新重点推进了老旧小区改造、名城增绿等,人居环境改善明显。但是,不同地段还面临着不一样的问题。虽然,原先的乡村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城中村”问题已在以前的城市更新中得到有效解决,但近年来,新型城镇化和城市新一轮快速发展中新出现的“校中村”问题显得比较突出,是新一轮城市更新中应该得到解决的问题。
“校中村”是城市发展过程中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及其设施建设快速推进绕过居民新村而利用居民新村周边的低成本用地进行建设而形成。当居民新村周边公共服务及其设施趋于完善时,居民新村的拆迁改造成本水涨船高,拆迁改造更加困难,原先的居民新村则成为公共服务机构(学校、医院等)设施内的的“孤岛”。这种“校中村”具有“城中村”所具有的通病,如人口杂乱、城市规划滞后,居住环境差等问题,同时存在着管理混乱、安全隐患多等新问题。例如,苏州市干将东路市桥头地区,在早先的苏州前进化工厂用地划归苏州大学使用、苏州大学校园及教学设施由南向北扩至干将路建设过程中,原先属于校外的市桥头37号住宅楼成为苏州大学校园内的一座“孤岛”,既不靠城市道路,也不依校门、学校围墙,居民出入须经过校园,须在校园内步行100米左右抵达紧靠环古城河步道的学校边门,再通过在环古城河步道步行200米左右(只能步行)抵达干将路,或者在校园内步行或行车200米左右抵达学校干将路大门而出入。这样,校外居民出入必须在校园内行走一定距离并与学生近距离“时空伴随”,校外居民无法不经过校园、无法不与学生“时空伴随”而直接出入所居住楼宇。与学生混“居”混行的校外居民,与校园混为一体的校外建筑,带来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调查发现,“校中村”带来的具体问题主要:
(1)消防隐患。由于居民楼建筑年代久远,房子大多较为陈旧,还有不少乱搭乱建,加之部分居民使用明火,而又没有居民住宅小区通常所应有的消防设施和物业管理,周遍又是学生宿舍,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2)治安隐患。“校中村”居民房屋大多出租给低收入群体居住或经营,流动人口多,在校园内与学生混杂一起,关系复杂,对学生安全不利。
(3)公共卫生风险隐患。近年来,新冠疫情时有发生,有时疫情形势还比较严峻。按照近期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校园应封闭管理,但居住在“校中村”的社会人员无法按照学校的封闭管理规定执行,学校的管理规定也只对学校人员有约束力。这部分职业、工作地较为复杂的社会人群在校园内流动、由校门出入,给学生的健康带来风险隐患。
建议苏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住建部批准的城市更新试点要求,借助新一轮城市更新,对“校中村”进行整治、改造,或拆或迁,既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又解决校园安全问题。
第一,政府收购“校中村”,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居民搬迁,彻底解决“校中村”问题。收购后的房屋作为国有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的有关管理规定划拨或转让苏州大学使用。
第二,实施居民房屋拆迁,所留土地与苏州大学按国有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土地置换,划归苏州大学使用。
第三,推进“校中村”与校园相对分割。市桥头37号目前有住房60套,经过评估后如果短时期搬迁有一定难度,可分两步走方法解决“校中村”问题。第一步是对周遍基础设施和环境改造,新建一条干将路至市桥头37号的城市道路,按单车道建设,使居民楼与校园分割。待条件和时机成熟后再实行第二步即居民整体搬迁,以彻底解决“校中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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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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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协办 |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2-08-22 16:16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不公开〕
(2022)苏住建复字第98号 签发:王晓东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第379号提案的答复
钱振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序推进城市更新,着力解决“校中村”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苏大的“校中村”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遗留问题,根据省厅印发的《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解决“校中村”问题涉及到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消除、老旧住区宜居改善等工程,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重点任务。 一、市桥头37号基本情况 经调查了解,市桥头37号家属住宅楼位于学校本部校园内,共有60套房子面积合计3185平方米,其中学校产权32套共计1697.16平方米;个人产权28套共计1487.84平方米。学校产权32套是学校通过拆迁、房改换购、贴费购房、评估价回购及房屋置换等多种方式逐步收回,个人产权28套均为原学校退休职工通过房改取得。 二、具体建议的答复 1.关于具体建议第一点和第二点的答复。涉及市桥头37号住宅楼房改房搬迁问题,2020年苏州大学曾就同一事项向我市提出协助搬迁的请求。对此,市政府、姑苏区政府都十分重视,2020年6月姑苏区政府在会同市住建局(市征收办)、市资规局(土地储备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保障房公司、市税务局和苏州大学进行多次深入研究基础上,草拟《苏州大学市桥头37号房屋置换补偿方案》报市政府,并在属地双塔街道成立了市桥头37号项目推进工作组,但项目至今未正式启动。2021年3月,已解除市桥头37号房改房上市交易限制。 近期,若苏州大学决定正式启动该项目,建议先测算征收补偿安置资金与地块重新利用后的潜在收益。如涉及征收的,建议苏州大学以建设主体身份申请房屋征收。申请征收前需先立项,确定房屋征收后的土地利用方向,以便确定房屋征收项目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具体实施过程可采取边协议边征收的方式,如果有居民不同意搬迁的,可通过征收途径采取强制措施。在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我局仍可协助制定相关房屋置换补偿方案,市土地储备中心仍可按照房屋置换方案提供金秋家园等小区房屋作为置换房源,价格应按项目启动时的市场价格结算。 2.关于具体建议第三点的答复。建议结合姑苏区苏大周边文创生态圈的城市更新规划方案,进一步提升周边基础设施和环境,研判新建干将路至市桥头37号的单行道的可行性,确保居民楼与校园分割方案与苏大天赐庄校区整体规划没有冲突。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7日
联系人姓名:卢鑫 联 系 电 话:65186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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