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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关于加快建筑劳务产业化发展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7 16:19 浏览
建 议 人:
宫长义
建 议 号:
099

标 题:

关于加快建筑劳务产业化发展的建议

建议内容: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苏州市建筑业继续保持较快发展,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181亿元,首次突破4000亿大关,同比增长12%,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作用不断增加,为促进经济增长、缓解社会就业压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建筑业依旧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农民工数量庞大,仅在苏州市建筑领域从业人员监管平台“苏安码”上注册的建筑工人就有60余万人,且仍然存在劳务管理方式粗放、劳务市场秩序不规范、劳动生产率低等问题,在今年疫情的冲击下,建筑业复工复产受劳务用工瓶颈的制约更为凸显。

  1、加快推广建设建筑劳务产业园。以产业园为载体,通过相关企业和人员的集聚,做实产业工人培训、法律援助、党建文化、劳务实名制管理,进一步破解建筑劳务企业“松散小”、服务保障不到位、“空壳”等问题,打通行业政策向劳务企业传导的“最后一公里”。通过不断完善产业园建设标准、评价机制和税收政策等,推动建筑劳务用工市场和管理模式变革,赋能传统行业转型升级。   2、加快构建完善数字化劳务平台。在“苏康码”和劳务实名制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打通住建实名制系统与人社、金融系统的数据共享,提升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资金的全过程监管。同时,通过劳务管理大数据的沉淀积累,助推建筑产业工人数字化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主管部门、总包企业与建筑工人的供需调度和过程监管,帮助行业和企业实现劳务管理数字化的多方共赢。   3、加快构建建筑工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劳动关系权益保障体系,加快农保和职工社保关系联通,进一步完善技工等级晋升制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为其提供更多的学习提升和评奖评优的机会,进一步营造发扬新时代建筑工匠精神的良好氛围。   

承办单位:
主办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协办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2-07-28 14:21
办理类型: 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099号提案的答复

 

宫长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筑劳务产业化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筑劳务产业化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推进建筑劳务产业建设

1.“江苏建筑服务(苏州)产业园”建设情况。中亿丰集团于2019年11月牵头建设全省首家建筑劳务产业园“江苏建筑服务(苏州)产业园”,省住建厅、市委市政府、市住建局多次调研产业园的建设以及服务情况,受到了各级部门的高度肯定。目前已入驻企业79家,拥有产业工人队伍45支、产业工人12000余人。2021年实现产值31亿元、税收8060万元,2022年一季度实现产值21亿元、税收5622万元。

2.建立全市建筑劳务专业委员会。为规范我市建筑劳务市场秩序,强化建筑工人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由市住建局引导、市建筑业协会积极筹备建立全市建筑劳务专业委员会。当前协会正在编制劳务专委会筹备方案,预计近期将编制完成并具体落实。

3.“江苏建筑服务(苏州)产业园”的建设助推我市建筑行业管理水平和高质量发展。“江苏建筑服务(苏州)产业园”全面凸显了建筑服务行业聚集形成的规模效应。一是以“聚”的形态,成为行业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抓手。建设建筑业服务产业园,促使同行业企业进一步聚集,采用园区标准化、规范化、统一化的管理模式,使行业管理更加公平公正、高效便捷。二是以“链”的型式,成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累加因素。建筑业服务产业是建筑业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建筑业服务产业园逐渐增多、变强,产业园创造的新技术、新模式等变量因子也不断累加,成为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巨大动力源。三是以“层”的结构,成为安全风险分级管理的关键之举。产业园中,根据企业、行业的重要性、规模量、风险率等综合评判,分清企业、行业的层次结构,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聚焦问题隐患,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二)建设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

2017年我市率先在全省推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继而推出了《苏州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为“平台”)。实现运用大数据线上管理新模式,通过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实现根治欠薪、施工管理、维权保障的监管到位。近些年来,我局全面落实实名制实现大数据归集、分析、预测,通过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系统的扩展与应用,持续推进《平台》工资专户监管、银行线上代发、监理合同价格监管等功能的优化,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的监管措施,实现实名制平台现场人员信息化监管的全覆盖。深化“苏安码”的应用功能,通过农民工实名制平台数据的相互关联,提高现场农民工安全管理水平。全省首创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一码通”机制,通过将农民工“苏安码”与支付其本人工资的唯一银行借记卡绑定,强化与“平台”人员考勤数据相互共享,实现“人、项目、企业”溯源式管理,施行“日计酬、月结算”的支付方式,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截至2022年5月底,全市已累计完成实名制登记项目17295个,企业总数6520家,涉及农民工234.65万人,系统代发工资金额累计461.48亿元(其中:2021全年代发工资金额 197.07亿元)。

(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市人社局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1.进一步贯彻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2020年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各职能部门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2021年市人社局联合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协作。

2.健全完善薪酬服务指导机制,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社会氛围。引导建筑企业合理确定岗位工资,完善建筑行业工资分配和正常增长机制,2020年在全省率先开展建筑行业细分行业领域和岗位的薪酬调查工作,聚焦房屋和土木工程、地基基础、钢结构、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配式建筑六大领域,采集建筑行业具有代表性的58个工种,涉及企业249家次,采集样本总数超过30000人,并连续两年向社会发布《苏州市建筑行业薪酬调查信息》。同时,营造关心关爱建筑工人文化氛围,扩大和谐创建品牌影响力,连续发布两期百家优秀和谐企业文化汇编,以“关爱员工”为主题,采集100家企业以直接关爱员工利益为出发点而形成的优秀制度等,对包括中亿丰建设集团在内的5家建筑企业的优秀企业文化进行广泛宣传。

3.实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并轨、实现新农保和企业职工社保关系的互转互通。我市颁布施行的《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将农村养老保险(新农保)基金并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原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及享受待遇人员和原享受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的老年人员转入居民养老保险。该《通知》同时规定,本地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转移接续。人社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从顶层设计上对全国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之间的转移接续工作进行统一规范。2021年,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申请跨制度转移接续。

4.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发挥“红色工匠”引领示范作用。政府对备案企业按规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设的证书查询系统,效用等同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其持有人对应享受同等待遇,按规定给予培训鉴定、就业创业、技能提升等补贴政策,纳入人才统计、高技能人才表彰、政府奖励津贴等范围。截至2022年全市涉及建筑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企业10家,覆盖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混凝土工、砌筑工、钢筋工等建筑施工类评价职业9个。同时会同市住建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开展住建系统一线岗位职工“红色工匠”竞赛活动,涉及项目混凝土工、工程测量员、建筑施工起重驾驶员等,通过技能竞赛,选拔出严谨专注、精益求精的“企业红色工匠”,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以赛促培、以赛促学的技能提升长效机制。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快建设步伐,鼓励企业积极投入产业园建设。市住建局将重点指导劳务专委会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构建劳务企业、劳务工人数据信息平台,实现数字化管理;二是建立健全劳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通过对劳务企业注册资本、业绩情况、诚信情况、施工能力、安全意识、履约能力等维度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差异化管理;三是指导其建立工作机制,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四是落实建筑劳务工人相关培训政策,加大产业工人的培训力度。此外,将协助建筑劳务产业园、劳务专委会引进更多有实力的劳务企业、专业作业企业入园入会,打造苏州优秀产业工人培育基地、人才聚集地,通过形成政府监督与行业自律合力,共同推进我市建筑劳务市场良性、快速发展。

2.打通数据壁垒,完善数字化劳务平台。市住建局将积极探索拓展《平台》运用场景,在充分发挥实名制度管理工作在根治欠薪、市场行为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等领域的基础上,打通与人社部门数据共享,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管理工作。市人社局将按照“互联网+”的工作思路,将统筹利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就”在苏州等载体,主动对接劳务输出省份,推动工人专业技能培训,持续做好就职信息管理工作。

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构建建筑工人和谐劳动关系。市人社局将继续做好劳动关系权益保障体系、社保关系联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等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工伤保险“同舟计划”,创新实践建筑工场工伤保险预防改善项目实施。二是做好跨地区养老保险接转,搭建包括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部平台、省一体化信息平台、综合服务窗口四个层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受理平台。三是拓宽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评价载体,提升对建筑产业技能评价的供给能力,畅通建筑产业劳动者技能提升通道。增加公共实训基地和定点培训机构的数量,培养和鼓励有能力的市场主体成为第三方评价机构,以解决小型企业、社会投资项目的技能培训和技能等级认定的需求。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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