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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关于加强对剧本杀行业监管,切实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7 16:19 浏览
建 议 人:
严红艳
建 议 号:
245

标 题:

关于加强对剧本杀行业监管,切实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建议

建议内容:
  近年来,剧本杀作为一种新兴业态受到市场热捧,成为时下年轻人最主要的线下文化娱乐项目之一,已初步形成较为成熟的产业链。2021年度中国消费者偏好的线下潮流娱乐方式中,剧本杀仅次于电影和运动健身,排名第三,青少年是剧本杀的最主要消费群体。由于目前剧本杀行业乱象丛生、缺乏监管,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和安全隐患,以姑苏区为例,去年涉及剧本杀警情118起,涉未成年人12起。   今年3月,《上海市密室剧本杀内容管理暂行规定》正式施行,成为全国首个正式将密室剧本杀纳入管理的地方法规,从打造儿童友好城市、沪苏同城发展等角度,苏州也有探索地方立法、规范行业发展的现实必要。   一、苏州剧本杀行业现状   当前,苏州市场上剧本杀经营场所增长速度较快,但由于相关行业无准入要求,各场所仅需申领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上也未写明剧本杀、密室等项目,并无相关主管部门颁发行业经营许可证。通过美团、大众点评等app,对剧本杀相关内容进行搜索分析,发现目前苏州全市范围共有经营剧本杀的场馆430余家,主要模式分为桌面剧本和实景剧本两种,供游戏娱乐的剧本共1762份,剧本题材包括恐怖、情感、推理等13个种类,其中恐怖、推理类预定人数较为火爆,主打沉浸式实景体验的剧本达700多个,密室有249个。此外,仅有少部分商户在游玩须知中标注未成年人需经监护人同意后进行体验。

  二、行业存在的监管问题   1.缺少明确的行业标准和监管规定。由于剧本杀、密室行业属于新兴服务型产业,尚未纳入经营范围名录,设立无需经文化部门审批许可。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娱乐场所主要包括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场所和游艺场所,尽管剧本杀具有较强的娱乐属性,但尚无相关规定明确剧本杀场馆属于娱乐场所,这就导致文化主管部门对该场所无行政执法权,无法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剧本杀场所的设立地点、经营时间、未成年人进入、营利性陪侍等做出限制。   2.场所风险隐患较多。剧本杀、密室大部分开设在商住两用房屋、综合性商场、公寓内,场馆的物理空间相对封闭,装修环境较为复杂,人员相对密集,缺乏逃生通道。剧本杀、密室为了增强“沉浸式”体验,往往都会用昏暗的灯光营造氛围,加之游戏场地中还有诸多机关道具,存在使用可燃材料装修、环境封闭不易疏散、消防设施设置不足等消防安全隐患。在密室内由于设备故障、灯光昏暗导致的人身伤害类事故在全国各地都不少见。   3.剧本内容涉黄、涉暴力比较严重。目前剧本杀剧本大多借鉴西方和日本的现成剧本,体现红色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质剧本数量很少。部分剧本包含有血腥、暴力、恐怖惊悚、迷信的情节和内容,可能对未成年人身心造成不良影响,甚至有商家主动增改剧本,设置色情、毒品、赌博的元素,以此来吸引更多的顾客。还有部分商家设置所谓的气氛组,安排一些年轻的女学生穿着暴露,充当陪玩角色,接受客户打赏,打软色情擦边球。   4.未成年人随意进入现象突出,不利于身心健康。结合调查发现,剧本杀场馆并不拒绝未成年人出入,经常有中高年级段未成年人组团参与游戏,甚至一些明显含有暴力、迷信的剧本也正常供未成年人选择,对青少年身心发展、价值观养成带来严重的外溢风险。还有商家明知是未成年人,仍聘用为剧本工作人员,甚至安排为顾客提供陪玩、陪喝、陪聊等服务。

  三、意见建议   1.完善执法监督规范建设。积极探索研究,将剧本杀场所纳入或者参照游艺类娱乐场所进行管理,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明确各行政执法部门职权。对全市剧本杀、密室场所进行全面排摸,加强常态化检查巡查工作,持续规范密室剧本杀行业安全工作,严格要求相关场所坚守生产安全、内容安全底线,守法经营、公平竞争,积极配合政府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场所安全监管。由公安、消防等部门组织力量深入商住两用楼、公寓、商场等部位加大排查力度,对密室、剧本杀等场所场馆持续排摸问题隐患,查没各类易燃易爆游戏道具,规范场所用电安全,对不符合消防标准的,及时停业整改,积极开展动态隐患清零工作。   3.加强对剧本杀内容的意识形态风险管控。建议宣传部门牵头,指导制定剧本杀行业规范,建立剧本杀剧本的文化审查机制。借鉴上海经验,由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剧本杀文化业态经营单位的内容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发布违规剧本清单,列明违规违法内容。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对经营中使用的剧本、设置的场景、提供的服装和道具等内容和活动进行检查监督,保障经营的合法性。   4.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措施。推动剧本杀、密室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切实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对剧本内容进行分级,防止未成年人接触不良信息,并标注适龄提示,引导未成年人理性科学选择。参照游艺娱乐场所管理,不得在非节假日向未成年人开放,并在显著位置张贴标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身份查验。规范游戏时间管理,倡导合理游玩,防止未成年人过度沉迷。对从业者落实入职查询制度,前置未成年人保护的端口。   5.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加强价值引导。推动剧本杀行业不断强化自律,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剧本之中,坚决抵制低级趣味,坚守意识形态底线。通过开展行业培训,加强对创作者的思想、价值引导,作协等文艺协会可以鼓励、动员剧本杀作者创作弘扬红色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姑苏历史文化的正能量剧本杀作品,支持经营者与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合作,开设面向未成年人的主题教育活动专场,丰富青少年的精神生活。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协办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苏州市委宣传部;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2-07-27 20:29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245号提案的答复

 

 严红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对剧本杀行业监管,切实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剧本杀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是一种新型的文化业态,在丰富文化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文化娱乐消费需求、促进青年群体特别是大学生创业就业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部分剧本经营娱乐场所也出现了色情、血腥、暴力、灵异等不良内容,以及消防安全隐患等诸多问题。

627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五部门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将线下剧本杀和密室逃脱作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业态统一纳入监管,填补了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监管盲区,为各部门引导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规范经营和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管理依据。

近年来,围绕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等文化新业态的监管,我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市级层面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强化部门联动,加强监管管理。

一是精准排摸底数。我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将工商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和美团等电商平台数据逐条进行研判分析、进行排查摸底,同步建立动态实时的监管档案,建立台账。据初步统计大市范围内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共424家。

二是加强业务管理指导。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的管理和指导。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的广告监测,发现涉嫌违反公序良俗以及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等违法违规广告线索,及时予以调查处理。强化对各大电商平台的行政指导,督促平台落实主体审核责任,对妨害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低俗、庸俗、媚俗商业营销宣传行为,严禁恶俗营销、挑战公序良俗等营销宣传行为。对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查处打击,引导业主规范经营。

三是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按照文旅部《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工作要求,督促和指导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建立健全场所防控制度和防疫物资储备,加强环境消杀,做好消费者防护和员工防护,同时加强常态化监督和检查。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五部门通知要求,做好四方面的工作:

1.创新监管模式。按照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将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为剧本娱乐活动,以告知性备案方式将场所以及场所使用的剧本脚本清单纳入监管范围。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将经营场所地址以及场所使用的剧本脚本名称、作者、简介、适龄范围等信息进行网上备案。同时,强化主体责任,要求经营者做好内容自查和自审,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我们将做好备案相关政策的培训和宣贯并更新服务指南,及时对外公布。

2.加强部门联动。文旅、公安、住建、消防、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五部门通知分工根据各自职能做好日常监管,同时各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建立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和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方式进行对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实施联合检查,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利用大数据平台及时归集、共享和公示各级、各部门产生的涉及剧本娱乐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联合惩戒信息,推动协同监管和社会共治。

3.强化内容监管。以正面引导和强化管理并重的方式,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剧本的内容监管。要求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坚持正确导向,使用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剧本脚本,鼓励场所使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剧本脚本。要求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建立内容自审制度,对剧本脚本以及表演、场景、道具、服饰等进行内容自审。同时,明确划出内容红线,剧本娱乐活动不得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4.保障未成年人权益。要求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使用的剧本脚本设置适龄提示,标明适龄范围;设置的场景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应当在显著位置予以提示,并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要求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剧本娱乐活动。同时从加强监管、行业自律和教育宣传三方面呼吁社会各界加强关注,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倡导未成年人培养健康、安全、理性的消费习惯。

 

 

 

2022723

 

人:阮岚

联系电话:0512-69823034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苏州市委宣传部,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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