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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关于加快市区巡游出租汽车更新使用纯电动车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7 16:19 浏览
建 议 人:
单建华
建 议 号:
179

标 题:

关于加快市区巡游出租汽车更新使用纯电动车的建议

建议内容:
  当前,苏州市区巡游出租车市场对纯电动车的使用率整体偏低,此现状既不符合当前国家节能环保战略的要求、也不满足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更不匹配广大市民群众优质出行的需求。   一、行业现状   (一)企业情况:目前,苏州市区巡游出租车共26家运营企业(市区21家,吴江区5家),1个个体协会。其中,车辆500辆以上1家,400-500辆1家,300-400辆4家(含个体协会),200-300辆5家,100-200辆13家,100辆以下3家。规模最大的为苏州交运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运营599辆巡游出租车,仅占苏州市区巡游车总规模的10.62%。巡游车企业规模相对偏小,集中度低,企业生存压力大。   (二)车辆规模:截至2021年底,苏州市区共有巡游车5638辆(市区4803辆,吴江区835辆),规模7年未有增长。苏州市区共有网约车32154辆,苏州网约车的运力规模已经达到巡游车的5.7倍。苏州市区(含吴江区)常住人口671.56万人,市区出租车运力总量规模较高,万人出租车拥有量为56.27辆,已大幅超过与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城市。其中:网约车万人拥有量47.88辆,巡游车万人拥有量8.39辆,巡游出租车运力规模占比偏低。   (三)能源类型:巡游出租车中新能源车辆29辆(市区29辆,吴江区0辆),占比0.5%;2021年更新巡游车279辆,其中新能源车辆12辆,占比4.3%。苏州市区共有网约车32154辆,其中纯电动车辆14188辆,占比44%;2021年新增或更新网约车9913辆,其中纯电动车辆6837辆,占比69%,网约车无论是总量还是纯电动车辆占比规模持续增长,新能源巡游出租车占比较低。   (四)经营情况:受网约车发展与新冠肺炎双重因素影响,出租车营收下降明显,2021年日均业务仅16.9笔、营收532.8元,较网约车进入前的40笔和938元,分别下降了57.8%和43.4%,驾驶员月可支配收入不足3500元。营收下降导致巡游车服务质量下降明显、企业招录驾驶员压力日益增大,目前各企业有826个经营权指标处于闲置状态,还存在部分车辆因缺驾驶员而停运情况。同时,挂靠车驾驶员拖欠企业管理服务费累计884万元,企业经营处境艰难,疫情反复加剧经营情况断崖式下滑。(2021年苏州市区巡游出租车成本与驾驶员月均净收入情况见附件)   (五)车龄结构:目前,市区巡游出租车在运车辆3977辆,其中车龄在3年以内1215辆,占比30.55%;3-5年961辆,占比24.16%;5年以上1801辆,占比45.29%。网约出租车在运车辆32154辆,其中车龄在3年以内18102辆,占比56.3%;3-5年14052辆,占比43.7%;5年以上0辆,占比0%。巡游出租车受到营运业务收入差、营运车辆退运残值低、燃料成本逐年上涨等因素影响,经营者经营更新车辆意愿较低,导致车辆使用周期拉长、设施设备陈旧、车容车貌老旧。鉴于巡游出租车7年强制报废政策限制,巡游出租车未来两年车辆更新需求较大。   二、燃油车与纯电动车运营要素对比   纯电动车在购置税、能耗成本、维护成本、环保贡献度、操控体验度、乘坐舒适度、维护便捷度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但在裸车价格、保险费用、续航里程、续航能力衰减、补充能源快捷度等方面与燃油车还存在差距。(详见附件)   三、车辆准入要求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出租汽车车辆准入条件对投入运营的出租车车辆燃料类型无具体规定。目前,国家各级深化出租车改革文件中均鼓励新增和更新出租车时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但是没有实质性政策。   四、充电设施概况   苏州市区公专用领域建设完成充电站900余座,充电桩7158台,另有尚未接入平台公专用充电桩约4500台,受理安装自用充电桩9800台。据了解,新能源出租车主要通过商业区、社会停车场等地区的特来电、国电等社会充电桩充电,充电费用基本在1.2元-1.4元/度不等。   五、政策支持情况   (一)宏观政策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要求地方政府给予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2021年起部分重点区域的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出租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江苏省人民政府发文要求各地在出租汽车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规模,对购置推荐车型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给予补贴,并明确补贴标准;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文要求各地在巡游出租车等城市客运领域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例。(详见附件)   (二)其他区域政策   据了解,河南郑州、安徽合肥、江苏盐城等地区在巡游出租汽车更新使用新能源汽车方面,均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性政策,取得了很好效果。(详见附件)   (三)苏州本地政策   苏州市财政部门对我市新能源汽车给予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目前已达补贴上限,不再增设地方性新能源出租车财政补贴,且从2019年6月26日起,除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外,不再对新能源汽车给予购置补贴。

  通过调研苏州市出租汽车行业的现状发现,燃油车运营劣势十分明显,纯电动车运营优势显而易见,但巡游出租汽车更新使用纯电动车仍存在诸多瓶颈:   一、燃油车运营缺点日益突出   (一)能耗保养成本高。燃油出租车,续航里程500-600公里。加油便捷,时间较快,平均油耗7升/百公里,油价8.62元/升,日均行驶里程240公里,燃油成本4345元/月。日常保养间隔里程短、保养项目部件多、需定期更换各类润滑油脂和滤清器,增加了车辆的综合使用成本。   (二)环境排放污染大。燃油出租车工作时间长,尾气排放污染物多,对环境影响较大,随着车龄的老旧、车况的下降,排污情况逐步加剧。此外,燃油车在进行车辆保养过程中更换下来的各类润滑油脂,也会对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   (三)操控乘坐体验差。燃油出租车以手动挡车型为主,市区行进时需频繁换挡,操控难度大、体能消耗高。同时发动机噪音明显,感官体验较差。主流出租车型车身尺寸偏小、车辆距短、乘坐空间十分局促。   二、纯电动车运营优势日趋明显   (一)符合能源经济消耗。纯电动出租车,续航里程300-400公里。平均电耗15度/百公里,电价1.2元/度,日均行驶里程240公里,耗电成本1296元/月。日常保养间隔期长,保养以对电机、电池、电控等各部件检测为主,没有润滑油脂和滤清器的消耗,综合使用成本较低、能耗经济性强。   (二)契合生态发展趋势。在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中明确提出了“绿色发展水平、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污染排放总量继续下降”的要求,要求完成上级规定“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的指标要求。而纯电动车的更新使用将对这两项指标的完成作出客运出租行业应有的贡献。   (三)贴合城市品牌形象。出租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有效补充,更是城市流动的窗口和名片。苏州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出租汽车行业发展,2004年以来通过一系列出租车发展举措的落实,很好地展现了苏州城市名片的形象。巡游出租车更新为纯电动车之后,相信能让司机享受到能源结构变革带来的实效,进一步提升行业的车容车貌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巡游出租车形象统一、安全合规、价格规范的优势,更好的展现城市文明窗口形象。   三、更新使用纯电动车瓶颈所在   (一)车辆购置成本高。当前苏州市区以新桑塔纳车型为主的燃油型巡游车,购置均价(含购置税)在8万元以内,而市场上与之车型对等、工况里程在400公里以上的纯电动车辆,购置价格接近甚至超过12万元,售价超过燃油车50%。目前纯电动车辆的电池使用寿命难以满足5到7年使用需求,变相增加了运营成本,同时,车辆保值率方面却是要低于燃油车型,残值较低。从综合降本的角度出发,出租车经营者更倾向选择价格相对便宜的燃油车。   (二)基础设施不匹配。驾驶员因受到续航里程限制、电池老化衰减等因素而产生里程焦虑,每日至少需充电1至2次,次均充电耗时至少1小时,对日常经营有一定影响。目前市区充(换)电站设施布局尚不完善,商业区、停车场等社会公用充电桩紧张,火车站、汽车站等地区出租车专用充电桩尚未投建,不能满足大批量新增纯电动出租车及时快捷充电的需求。   (三)扶持政策不配套。与轨道、公交等大容量公共交通不同,出租车经营者与驾驶员自负盈亏,根据市场经营状况自主选择合适的车辆从事运营服务。由于纯电动出租车资金补贴、购置税免税政策延期、充电价格限价、巡游出租车“营转非”等配套政策支持不足,无法有效解决经营者与驾驶员在车辆购置差价、维修保养、充换电服务等方面的顾虑。   (四)增收效果不尽意。通过前述纯电动车与燃油车的能耗成本对比可以看出,单辆纯电动出租车每月可节省3000元的成本,分摊到2名司机,则每人每月相当于增收1500元,使得司机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到近5000元,但距离苏州市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尚有不小的差距,距离司机群体收入期望值差距更大。因此,单纯通过降低能耗成本使得司机增收的作用有限,需配套相关提振司机信心、提升司机营收的措施出台,方能切实提高司机群体可支配收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提升苏州出租汽车行业品牌形象和服务水平,改善苏州市民出行条件,结合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现状和国家省市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相关文件精神,在借鉴外地经验基础上,建议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加快市区巡游出租汽车更新使用纯电动车,构建绿色、和谐、发展的城市出租客运行业。   具体建议如下:   1.建议市政府对照市区主流燃油巡游出租车的购车价格,出台市区巡游出租车更新置换新能源汽车的政府补助奖励政策。   2.建议市政府主导新能源巡游出租车的集采工作,压降车辆采购价格,降低经营者购买新能源出租车的最终购置成本,减轻财政补助压力。   3.建议市政府延续新能源巡游出租车的购置税减免政策,稳步推动新能源巡游出租车的更新置换工作。   4.建议制定出台燃油巡游出租车提前更新“营转非”的鼓励政策,提高燃油巡游出租车作为二手车处置的残值,增强经营者提前更新置换新能源出租车的主观意愿,提高市区新能源巡游出租车的市占率。   5.建议制定出租车服务区(具备充电站功能)的建设规划和时间安排并加快建设,同时统筹优化市区充(换)电设施的配套。出台新能源出租车充(换)电价格限价等运营补贴政策。   6.建议市政府通过搭建苏州自主的互联网约车聚合平台(新能源巡游出租车优先加入),有效拓宽巡游出租车获客渠道,使经营者在降本的同时增收,显著提升经营者的可支配收入,从而进一步引导和激发经营者更新新能源出租车的积极性。   7.建议加快市区巡游出租车的运价结构改革,明确新能源巡游出租车的政府指导价模式,同时结合进一步规范并调控市区网约出租车的运力规模,有效提升新能源巡游出租车的营运收入,进一步凸显新能源巡游出租车环保节能、降本增效的优势。

承办单位:
主办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协办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2-07-29 09:57
办理类型: 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A

不对外公开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179号提案的答复

 

单建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市区巡游出租汽车更新使用纯电动车的建议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直以来,我市按照国家、省、市文件精神,鼓励新增和更新出租汽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截至20226月,苏州市区共有巡游出租车5638辆(市区4803辆,吴江区835辆),其中新能源纯电动车69辆(市区69辆,吴江区0辆),油电混合动力18辆(市区18辆,吴江区0辆)。

二、已开展的工作

由于购置价格较高,使用便捷性偏弱等因素,巡游出租车经营者与驾驶员投运新能源车辆积极性不高,市区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车占比偏低。为推动我市巡游出租车能源结构转型升级,提升市区巡游出租车新能源电动化比率,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今年以来,我局积极会同市工信、财政、发改、公安等部门研究推动,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广泛进行民意调查。结合出租车改革,开展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民意调查,广泛听取社会公众与从业人员意见建议,据统计,94.7%社会公众调查者支持使用新能源出租车,83.22%出租车行业调查者希望政府部门出台相关补贴扶持政策。

2.明确推广思路。按照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总体目标,会同工信部门制定市区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推广应用目标。426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明确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出租车(含网约车)行业推广力度。市区范围内巡游出租车新增和更新车辆应为新能源汽车,研究制定新能源巡游车推广应用补贴方案,力争三年时间市区巡游出租车新能源汽车比例大幅提升。同时,按照市政府要求,以产业发展为导向,会市工信局、属地区政府与新能源汽车制造商开展战略谈判,积极争取新能源汽车采购、质保、维修等惠利政策,加快新能源巡游车推广,提升出租车品牌形象。

3.研究制定补贴办法。参考借鉴太原、杭州、盐城等兄弟城市优秀经验,会同市财政、工信等部门研究我市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推广应用补贴办法,拟对新增或更新使用新能源车辆的巡游车出租车给予适当运营布置,目前补贴方案正在制定过程中,提高出租车经营者使用新能源车辆积极性,引导加快淘汰燃油出租车。

4.加快充电桩建设。为加快充电桩建设,市发改委已编制印发《苏州市十四五电动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规划》,根据规划十四五时期全市将布局建设公共充电桩 3.6 万个、专用充电桩 0.9 万个、换电站 122 座,重点做好公共领域和专用领域充换电设施的布局与建设工作,通过提升设施利用率、加强规划布点等方式,切实满足公共交通、专用车辆等专用充换电需求,重点在公共停车场、旅游景区、大型商贸中心、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场所以及部分充电设施覆盖不足的区域加强布局,确保全市各镇、街道实现充电设施全覆盖,到 2025 年,实现全市公共充电站平均服务半径 1.2 公里以内,核心区域在 1 公里以内。

三、推广思路

1.政府统筹,行业推进。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以出台的政府配套政策为支撑,加大对市区纯电动巡游出租车推广应用力度,明确市区巡游出租车新增或更新车辆应为新能源汽车。

2.市场选择,有序推动。巡游出租车企业或驾驶员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符合车型标准的新能源汽车。积极引导出租车企业或驾驶员加快车辆更新进度,确保巡游出租车纯电动化推广应用有序推进。初步统计,2025年底,市区将新增或更新巡游出租车超过3000辆,大幅提升市区新能源巡游车比例。

3.政策引导,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中央补贴资金引导作用,2022年至2025年期间对新增或更新符合车型要求且投入运营服务的巡游出租车新能源纯电动车辆,计划按照每辆车2.5万元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运营补助,一个巡游出租车经营权指标只能享受一次补助。积极引进新能源汽车战略合作伙伴,加快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提升品牌形象。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充分考虑委员所提建议,会同财政、工信、发改、公安等部门尽快出台市区推广应用新能源巡游出租车运营补贴办法,结合出租车行业改革加快巡网一体化和出租车服务区建设,广泛开展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宣传,加大充换电配到设施建设,特别是出租车专用的充换电设施,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出租车行业推广应用,促进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绿色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722   

 

 

   人:朱锦荣  

电话:65223272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