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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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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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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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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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在苏州局部区域谋划实施“碳中和”跨越式发展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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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
苏州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中充分发挥着示范和引领作用。2021年,苏州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27万亿元,同比增长8.7%,位居全国第六。近年来,苏州推动产业结构数字化转型,加强苏州与海外、港澳地区的合作,全力建设绿色低碳城市
全国双碳(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国家计划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苏州作为中国第二批低碳建设试点城市,早于2014年初,就发布了《苏州市低碳发展规划》,此外,苏州获批首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首批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等低碳相关试点已近二十项。苏州如果要在2025年实现率先碳达峰,需要进一步加大碳减排的政策力度,将碳排放的峰值控制在2.12亿吨左右。根据苏州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在苏州局部区域谋划实施碳中和的跨越式发展中提出建议和策略。
苏州已完成去工业化的区域、生态旅游区、科创园区等,因为已经完成了重工业和高耗能产业的转移,因此具备短期内实现碳达峰并早日实现碳中和(即零碳发展)的有利条件。
1,通过实行全面节约战略,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提高投入产出效率,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从源头和入口形成有效的碳排放控制阀门。同时,在这些已完成去工业化的区域,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尝试研究、开发、引进和应用国际和国内最新的能源生产手段和技术,率先完成局部区域的零碳发展方式。
2.探索碳中和生产、检测技术研究和产业化的产业创新集群的聚集
建议在苏州应着力探索碳中和生产、检测技术研究和产业创新集群的聚集。首先在苏州的科创园区或者科创基地,可以基于楼宇、基于市政设施、基于社区、基于区域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在这些试点区域中,通过积极引导低碳出行、低碳生活,通过楼宇机电设备升级、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楼宇结合使用者行为模式的改变,实现基于楼宇的零碳使用方式。在试点区域内大力发展节能零碳建筑,提出零碳建筑的评价标准,为国家2060年碳中和目标在建筑零碳领域实施探索和尝试。
其次,苏州可以吸引国际尤其是港澳台地区的绿色低碳产业创科团队,发展以基础设施建设、碳中和监测和检测技术研究、储能设备研发和生产为基础的绿色低碳研究和生产产业链,一举构建和掌握绿色低碳的基础前沿方向。
3,以碳中和发展作为苏州联络境外和港澳台工作的平台和纽带
苏州可以承担创新先锋的角色,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交流合作,发挥国际、港澳台联络密切优势,通过引进境外技术、人才、资金、产业等方式,将试点区域作为合作发展的平台,促进港澳青年就业、建立国际人才组织引导未来人才流动的宏观战略,并形成国际首创、并具有国际广泛认可性和接受性的零碳发展和行为评价规则。
苏州可以充分利用港澳地区作为“超级联系人”的角色,引进海外先进科研成果、综合吸纳国际零碳发展理念和规范、吸引全球卓越科研人员为苏州的低碳城市发展助力,亦可以通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输出我国的零碳发展理念和技术,探索以城市量级经济体参与中国全球治理战略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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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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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协办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2-07-29 14:57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第41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岳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苏州局部区域谋划实施‘碳中和’跨越式发展的建议”收悉。在这里,向您长期以来对苏州“双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对于您提出的在苏州局部区域谋划实施碳中和跨越式发展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现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一、我市“双碳”工作开展情况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市委、市政府始终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定不移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扎扎实实推进“双碳”工作,努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要开展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市政府深刻领会实现“双碳”目标的极端重要性,不断提高战略思维能力,将“双碳”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今年3月下旬,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传达了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决策部署,有节奏、有力度得推动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为有力有序推进双碳工作,今年1月初,市委、市政府印发成立市“双碳”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第一组长、组长,24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加强统筹谋划,统一部署推进,层层压实责任,加快各项任务推进落实。 (三)构建政策体系,强化顶层设计。根据国家、省“双碳”政策体系架构,结合本市实际,深入开展苏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及实现路径研究,切实做到摸清碳家底并形成研究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全面积极谋划构建“1+1+6+12”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即编制出台1个《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1个《苏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能源领域碳达峰等6个专项实施方案,以及科技支撑等12个关键环节专项保障方案。其中,《实施意见》覆盖碳达峰、碳中和两个阶段,是管总、管长远的纲领性文件,发挥统领作用。《实施方案》聚焦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部署具体目标任务和方向路径。6个专项实施方案针对碳排放量较大领域和关键抓手,对节能降碳作出具体细化部署。12个关键环节专项保障方案立足于促进和保障相关重点领域工作的落地落实,提出配套支撑政策,作为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必要环节。 (四)贯彻决策部署,制定双碳意见。深刻领会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国家、省出台的“双碳”意见,加强对上联系沟通,及时起草了起草制定苏州市《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目标任务充分融入到政策意见中,广泛征询国家省智库、专家的意见建议,完成多轮各地各部门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于今年3月10日,经十三届市委第19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3月17日正式予以印发实施。 (五)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各方力量,高质量做好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经报市政府同意,组建由市发改委牵头市有关单位参加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专班。全面深入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压力各方责任,做好重大政策文件研究制定,统筹协调重大事项、重大项目推进,督促相关重大任务落实。采取定期召集部门联席会议方式进行集中研究,建立专班各成员单位联络机制,及时衔接沟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大工作、重大事项。 (六)全面推进制定其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的政策文件。已启动开展《苏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根据省工作部署,计划年底前完成编制工作并上报省双碳领导小组统一审核。统筹协调推进各地区碳达峰方案和各项政策制定。市工信局制定完成《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发展规划》并由市政府印发下达。市科技局制定下发《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其他重点领域实施方案和关键环节专项保障方案均在按计划加快制定中,计划于年底前完成相关政策编制工作。 二、关于在局部区域谋划实施碳中和跨越式发展的建议 去年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要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坚持全国一盘棋,纠正运动式“减碳”。实现“双碳”目标并非易事,必须立足市情、立足发展阶段,正确处理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强统筹、有序推进。否则,可能会造成减排成本和效益难以达到最优,甚至可能影响到经济的正常发展。今年3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出台我市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为实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您提出的3条建议,我们将积极吸收采纳,落实到下一步工作中。具体如下: (一)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一是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制订出台了我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7月份由市政府印发。文件明确了指导思想和2025年、2035年两阶段的主要目标,提出健全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基础设施体系、能源体系、技术创新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在内的七大体系以及八项试点示范任务,制订了相关保障措施。二是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建设。苏州市已被列为“十四五”期间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城市。“十四五”期间,我市将进一步统筹推进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和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落实固体废物管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建设,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努力建设长三角地区“无废城市”示范样板。三是制定园区循环化改造新一轮行动方案。“十三五”期间我市20家省级以上园区,已陆续完成循环化改造工作。在前期取得阶段性成效基础上,下步我们将结合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最新要求,高质量制定新一轮园区循环化改造行动方案,全面实现提升园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目标。 (二)积极推进低碳基础设施建设。制定《重点园区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筛选有条件的园区,组织开展碳排放水平评价,掌握低碳发展水平,做好园区碳达峰试点示范创建指导工作。积极推动太湖生态岛、“水乡客厅”、姑苏北部经济区等加快推进“低碳”“零碳”示范建设。一是研究编制《苏州市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苏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全过程绿色发展和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二是组织编制《苏州市“十四五”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划》,全面总结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确定主要目标任务。三是推动打造低碳示范区,明确示范区双碳管控指标和低碳(零碳)社区、建筑的建设指标,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各区域的设计、建造、运营标准。目前我市已打造14个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城区,13个已完成验收,其中“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区域集成示范项目”被国家生态环境部列为2021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南京大学苏州校区”绿色建筑示范城区项目正在加快建设。2022年,“吴中太湖新城”已申报江苏省绿色低碳城区,目前正在公示阶段,将成为我市第15个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城区。 (三)积极探索双碳领域科技创新。2022年4月6日,市科技局印发下达《苏州市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1-2030年)》,实施方案围绕工业体系主要流程绿色低碳转型目标,面向钢铁、化工、建材、纺织等高碳行业节能减排迫切需求,支持加快高耗能能行业绿色改造。针对建筑领域、交通领域等重点行业部署开展综合技术应用示范,打造转型升级样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领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载体建设,高水平规划建设太湖科学城。组织开展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支撑重点专项项目,围绕可再生能源替代、重点领域节能减排、能源高效利用、生态固碳增汇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究与攻关、先进技术集成应用与示范。2021年度苏州市争获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1亿元,获省立项项目、获省拨经费均位居全省前列。2022年启动市级“双碳”重点专项支持28个项目,计划安排支持经费3500万元。 (四)积极开展双碳领域国际合作。自2015年起,我市先后举办了三届国际能源变革论坛,2018年首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在我市召开。2021年国际能源变革对话在我市举办,对话以“能源变革,迈向碳中和”为主题,探讨能源变革推动世界经济绿色复苏和双碳目标实现的路径,会上中核集团、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国家能源集团、协鑫、阿特斯、西门子、法国电力等国内外50家大型能源企业联合发布了《加快能源低碳发展苏州倡议》,这是继前几届国际能源变革论坛发布《苏州宣言》《苏州共识》之后,再一次发出“苏州声音”。下步,我市将进一步借力国际能源变革论坛等重大平台,深化能源领域创新合作,积极打造政策、技术、产业、金融全方位能源变革交流平台,加强双碳领域国际合作。在此也诚挚的欢迎您与我们一起,有效发挥我市与国际和港澳台交流优势,积极引进先进成果和卓越人才,为实现碳中和景愿做出更大贡献。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苏州市发改委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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