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关于支持推进民办老年大学建设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7 16:19 浏览 次
建 议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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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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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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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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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支持推进民办老年大学建设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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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要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教育部门牵头研究制定老年教育发展政策举措,采取促进有条件的学校开展老年教育、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大学(学校)等办法,推动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苏州作为全国最强地级市,社会经济发达,人文底蕴深厚。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朋友不再简单满足于“老有所养”更追求“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颐养养老、文化养老已成为社会的新常态、时代的新潮流。老年大学作为老年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不仅能有效缓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促进终身教育的发展,而且还能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提高生活质量,实现人生价值的追求。
我市公办老年大学一般为教育局主管,也有民政局、组织部老干部局等主管。管理多元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受资源供给所限,公办老年大学提供的服务与老年朋友的广泛多样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办市属老年大学和各县市(区)属老年大学“一位难求”的矛盾比较突出,难求轮候时间比较长。课程设置也比较常规,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供需矛盾会更加突出。据调研,目前社会面上很多参与养老服务的社会力量有意向开办老年大学。但作为公益性的市场行为,开办路径不清晰,政策支持空白。
一、加强顶层设计,优化政策环境
建议教育部门尽快出台支持社会办老年大学的政策文件,在办学形式、办学规模、空间要求、师资配备、课程设置、扶持政策、行业监管等方面予以明确,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大学(学校)等,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二、整合各类资源、汇聚公益力量
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如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地方高校等通过独立办、合作办等形式举办老年大学,推动形成多元主体办学。积极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鼓励支持民办教育机构在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内,设立固定的学习场所。统筹整合师资力量,链接社会资源,让一部分青年志愿者、富有爱心的退休教师、专业人才成为师资的中坚力量。
三、优化课程内容,打造专业品牌
突破传统的老年大学课程设置,根据老年朋友个性化需求,提档升级设置多样式的课程内容,自主研发课程包、教程设置等。打造“苏颐养”移动老年大学品牌,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和研学活动;建设智慧养老教育平台,通过终身教育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弥补老年信息教育资源不足短板。打造技能型银发人才联盟,充分发挥这类不可多得的宝贵人才的作用,释放老年人力资源,为社会继续发挥余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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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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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 苏州市教育局 | |
协办 | 苏州市民政局;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2-07-25 15:01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见附件 | ||
〔2022〕苏教办复第123号.pdf | |||
〔2022〕苏教办复第123号.doc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