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关于促进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7 16:19 浏览 次
建 议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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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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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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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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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促进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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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
苏州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11日颁布实施了《苏州关于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随后各区市也相继根据当地区域实际状况颁布实施了相应的措施和工作方案。这些措施方案的实施为全速推进苏州制造业发展的动力变革、效率变革和模式变革,加快构建智能制造新格局,产生了较好的积极作用。
对于小微企业,特别是从事传统业务、中低端业务的小微制造企业而言,他们虽有发展转型的意愿,但是受限于规模、资金等限制,很难利用数字技术去破解企业、产业发展中的难题,重新定义、设计产品和服务,实现业务的转型、创新和增长,往往处于有心无力的境地。
小微企业对苏州就业、税收等经济结构指标而言一样具有重大贡献,其数字化转型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更重要的方面,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更重要途径,也是数字经济发展壮大的更重要支撑。苏州制造业发展水平近年取得了长足进步,工业总产值位居全国第一,但多数小微制造企业仍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面临着人力、土地、技术等资源环境约束,综合成本持续上升。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占比超过80%,以小微企业的改造提升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是苏州工业总产值继续迈上新台阶的储备,具有巨大潜力和市场空间。
目前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痛点和难点
1、缺失认知、缺乏方法。数字化转型不仅仅是硬件和技术的更新,更是经营理念、战略、组织、运营等全方位的变革,需要从全局谋划。目前,多数企业推动数字化转型的意愿强烈,但普遍缺乏清晰的战略目标与实践路径,更多还是集中在生产端如何引入先进信息系统,没有从企业发展战略的高度进行谋划。
2、数据资产薄弱、应用水平低下。数字化转型是企业数据资产不断积累以及应用的过程,数据资产是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依托,如何加工利用数据、释放数据价值是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目前,小微企业仍处于数据应用的被动感知阶段而非主动行动阶段,对数据的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主要集中在营销、风控等方面,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的深度和广度都不理想。小微企业如何主动感知数据应用,提高应用水平,融入产业链,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3、第三方服务供给缺失。相对而言,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面临成本与大中型企业相比较高,缺乏能力承担第三方服务商的服务。而且目前市场上的方案大多是通用型解决方案,无法满足小微企业的个性化需求。市场上的软件、大数据、云计算等各类服务商未能统一行业标准,选择接口的服务兼容性很差,无形中又增加了小微企业对第三方服务的支出。
4、基础设施和产业协同水平较低。小微企业数字化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大多数小微企业数字化水平低,网络化、智能化基础薄弱。产业链间业务协同并不理想,即便建立了平台,平台针对用户、数据、制造能力等资源社会化开放的程度也普遍不高。
因此,当前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面临重大困难和挑战,亟需从加快建设数字技术高效供给体系、加强对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支持等方面入手,更好推动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对此,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第一,加强数字技术溢出供给体系建设。小微企业本身缺乏资金参与昂贵的数字技术供给体系。需要由政府牵头引导,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水平较高的平台和企业中溢出供给,比如同产业集群中上下游产业链的纵向溢出供给、协作企业间的横向溢出供给,以便提升小微企业的数字技术基础设施水平。
第二,建立健全共享基础设施和共享数字人才制度。一是对于昂贵的数字基础设施设备,可以考虑鼓励融资租赁机制,或放宽融资租赁的准入门槛,降低小微企业的一次性投入;或者鼓励设立专门的租赁企业,由租赁企业采购数字基础设施设备后租赁给需要的小微企业,以减少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二是明确数字创新人才的能力素质标准,设立数字创新人才库,允许人才跨界、跨企、跨行业有偿提供自己的专业技术技能,释放工程师红利,推动数字专业技术人才与各传统行业的融合。
第三,设立经理人学院。由政府牵头,依托苏州现有的职业教育资源,设立数字化转型经理人学院,开设以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为内容的课程,大幅提升小微企业负责人、经理人等企业高层的经营理念、战略、组织、运营等全方位新知识技能,给小微企业经营者“换脑”、“升级”,使之具备清晰的战略目标与实践路径,从企业发展战略的高度进行谋划,引导其在经营过程中将生产端引入先进信息系统。
第四,切实加强对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支持。一是在金融方面,拓宽奖补资金的适用渠道,不以实际投入金额作为奖补参考,可以参考投入资金与企业净资产比例作为奖补参考,适当扩大奖补范围,让小微企业受益;也可以通过贴息贷款、低息贷款等形式对小微企业作出金融支持;二是在优化政府服务,提高政策精准度方面,专题研究制定针对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引导各级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加大对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投入,全力推动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三是探索成立小微企业数字化发展基金,推动各级政府产业基金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数字经济发展相关投资子基金;积极落实数字经济领域的相关惠企政策,确保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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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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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协办 | 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财政局;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2-07-28 10:57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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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66号提案的答复.doc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