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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关于快速精准推动苏州双碳经济发展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7 16:19 浏览
建 议 人:
王恒
建 议 号:
400

标 题:

关于快速精准推动苏州双碳经济发展的建议

建议内容:
  当前的中国是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费国,也是最大的碳排放国。2020年,中国与能源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98.99亿吨,占世界排放总量的30.66%;同时,2020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为49.8亿吨标准煤,比2019年增长2.2%。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导致了资源和能源消耗、污染物和碳排放的成倍增长,为应对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给气候和经济带来了巨大影响,我国已将碳中和、碳达峰已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布局。随着“十四五”开具的重点规划,国家相继发布了促进双碳经济的政策,双碳产业也将迎来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开启碳中和征程的元年,碳达峰、碳中和的相关政策和配套实施方案正在陆续出台。2月,国务院办法了《关于加快建设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为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提供了顶层设计;3月,中央财政委员第九次会议提出,我国首个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在浙江正式启动;4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发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提供依据;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再次把低碳发展摆到了重要位置;5月,双碳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对实现“双碳”目标进行了部署,要求紧扣目标,知道和督促地方及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科学设置目标,定制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提出《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知道意见》,指出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6月我国首个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在浙江正式启动,推进了我国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示范性;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正式启动,覆盖约45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碳排放的大幕拉开。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意见,理清了“双碳”具体目标和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节约能源和减污降碳工作;10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碳达峰重点任务,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2022年3月,中国科学院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行动计划”,明确了近期、中期、远期的攻关目标,旨在通过解决关键核心科技问题,推动能源革命,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为“双碳”目标实现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同时,地方政府也进行了蓝图描绘,聚焦“十四五”重点工作,在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安徽省、四川省、河南省、湖南省、福建省、广东省进行“双碳”目标和规划的定制。全国各省市积极推进落实“双碳”目标,部分省市明确目标,长三角地区率先布局。北京、上海、江苏、浙江、贵州、黑龙江等相继出台了2030年前碳达成行动目标。不同地区的行动方案因地指引,突出地方特色,如浙江、北京、上海等经济相对发达的省份应重点关注科技创新、结构转型等,江苏等工业、资源大声强调工业绿色化等。   在资金支持方面,各级政府和行业主导企业都积极搭建各类平台,如:国网新兴产业基金母基金在上海浦东新区登记设立,其认缴资金规模10亿元,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资金引导作用,吸引更多省管产业资金参与投资,针对不用的新兴产业形成若干子基金,预计“十四五”期间母子基金总规模将达到150亿元。

  苏州面临的情况是严峻的:   根据《2021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青海、宁夏、广西、广东、福建、新疆、云南、陕西、江苏9个省(区)能耗强度同比不降反升,10个省份能耗强度降低未达到进度要求,江苏省碳排放达7.74亿吨,位列全国前三,其中,苏州煤炭消费占比约为60%,对应产生的碳排放占比约为69%;同期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中,煤炭消费占比为57%,产生的排放占比超过60%。苏州的指标还需要大力压缩。   在2020年,苏州发布了《应对气候变化排放工作计划》,分了各区的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围绕六大类19项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提出苏州将在在低碳产业发展、重点领域节能减碳、清洁能源、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绿色金融、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以及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建设等领域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为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在“十三五”期间,苏州市碳排放强度下降超过22%,完成年度考核,获得了江苏省环境厅通报表扬。2021年1月,举行氢能产业发展工作推进会,正式发布苏州市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发展规划及苏州市氢能产业发展白皮书,希望液化空气集团与苏州市、张家港市在氢能产业领域继续深化合作,共同开创苏州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   虽然,苏州在“双碳”的目标下取得了一些成就,但由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土地资源等因素,苏州在经济发展与环境平衡方面存在着很深的矛盾,实现“双碳”的目标还任重道远,机遇与挑战并存。苏州作为制造业大市强市,工业产值长期排名全国前三,工业碳排放量占苏州总排放量超过90%。其中,电力热力生产、黑色金属冶炼、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纺织等行业的碳排放量占苏州工业碳排放量90%以上,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2亿吨,占江苏省28%左右、占全国2%左右。在经济体量类似的城市比较中,苏州受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影响,碳排放总量位列全国经济前十,并在其他地级市中居前列。   根据苏州市统计报告分析,苏州市563家重点耗能工业企业(年耗能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2021年上半年,苏州市重点耗能工业企业消费原煤1019.83万吨,同比增长21.47%,占重点耗能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总量的45.74%;消费洗精煤及其他洗煤193.28万吨,同比增长138.78%,占重点耗能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总量的10.85%,表明苏州市的能源消费结构仍以煤炭为主。全市重点耗能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主要集中在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纺织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传统企业和中低端企业带来的三废问题仍是治理环境的重中之重,2021年苏州启动了3697项大气环境的工程治理项目,主要涉及VOCs综合治理、储罐治理、活性炭提质增效、门禁系统联网、汽修行业治理、餐饮油烟治理等;五年内争取完成377条黑臭河道的整治工作。从这个角度看,苏州无法满足经济增长和排放控制的双要求。   根据报告,苏州地区的能源资源极为有限,所需原煤、原油等全部依靠外地购入。上半年,苏州市重点耗能工业企业能源加工转换产出的焦炭、其他焦化产品、焦炉煤气、高炉煤气、其他煤气、电力、热力等折合标准煤为534.59万吨,与能源消费总量相比有很大缺口,对外依赖性较强。与此同时,苏州煤电装机为1617万千瓦,装机比重占全市69%,发电量占全市79%。受到自然资源条件的限制,苏州本地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不到3.5%,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并不具备大规模开发条件。

  如何精准推动双碳经济的建议:   为满足苏州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环境不断改善及生活、生产用能的不断提高,苏州需从政策、技术和金融层面实现快速减碳,建议如下:   1、在保障苏州产业链完整的前提下鼓励企业进行能源使用的结构调整,发展分布式光伏和储能。尽可能开发能源资资源.用活能源政策。通过先进技术的利用真正打造低碳产业集群。政策面要激励企业参与双碳考核,提升用能效益。   2、在城市规划和改造方面先做准备,对区域进行总体能源规划设计。在城市化发展进程中,集中建设能源站作为能源调配中心。在众多的产业园建设中强化双碳概念,从设计阶段到招商阶段,全过程贯穿双碳理念,落实节能减排指标。提升终端多种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3、积极引导企业参与碳排放交易,在行业中争当领跑者。对严重影响双碳推进落实的企业和项目要重点指导并限期达标。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办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2-07-28 09:41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40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快速精准推动苏州双碳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在这里,向您长期以来对苏州“双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对于您提出的推动苏州双碳经济发展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现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一、我市“双碳”工作开展情况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市委、市政府始终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定不移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扎扎实实推进“双碳”工作,努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要开展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市政府深刻领会实现“双碳”目标的极端重要性,不断提高战略思维能力,将“双碳”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今年3月下旬,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传达了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决策部署,有节奏、有力度得推动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为有力有序推进双碳工作,今年1月初,市委、市政府印发成立市“双碳”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第一组长、组长,24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加强统筹谋划,统一部署推进,层层压实责任,加快各项任务推进落实。

(三)构建政策体系,强化顶层设计。根据国家、省“双碳”政策体系架构,结合本市实际,深入开展苏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及实现路径研究,切实做到摸清碳家底并形成研究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全面积极谋划构建“1+1+6+12”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即编制出台1个《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1个《苏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能源领域碳达峰等6个专项实施方案,以及科技支撑等12个关键环节专项保障方案。其中,《实施意见》覆盖碳达峰、碳中和两个阶段,是管总、管长远的纲领性文件,发挥统领作用。《实施方案》聚焦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部署具体目标任务和方向路径。6个专项实施方案针对碳排放量较大领域和关键抓手,对节能降碳作出具体细化部署。12个关键环节专项保障方案立足于促进和保障相关重点领域工作的落地落实,提出配套支撑政策,作为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必要环节。

(四)贯彻决策部署,制定双碳意见。深刻领会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国家、省出台的“双碳”意见,加强对上联系沟通,及时起草了起草制定苏州市《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目标任务充分融入到政策意见中,广泛征询国家省智库、专家的意见建议,完成多轮各地各部门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于今年310日,经十三届市委第19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317日正式予以印发实施。

(五)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各方力量,高质量做好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经报市政府同意,组建由市发改委牵头市有关单位参加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专班。全面深入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压力各方责任,做好重大政策文件研究制定,统筹协调重大事项、重大项目推进,督促相关重大任务落实。采取定期召集部门联席会议方式进行集中研究,建立专班各成员单位联络机制,及时衔接沟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大工作、重大事项。

(六)全面推进制定其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的政策文件。已启动开展《苏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根据省工作部署,计划年底前完成编制工作并上报省双碳领导小组统一审核。统筹协调推进各地区碳达峰方案和各项政策制定。市工信局制定完成《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发展规划》并由市政府印发下达。市科技局制定下发《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市发改委完成苏州市《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编制,提出健全生产、流通、消费、基础设施、能源、技术创新、政策制度在内的七大体系,近日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下达。其他重点领域实施方案和关键环节专项保障方案均在按计划加快制定中,计划于年底前完成相关政策编制工作。

二、关于快速精准推动苏州双碳经济发展的建议

在提案建议中,你从能源结构优调整、规划先行、推进碳交易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我们感到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其中部分举措我市已展开落实,其他意见我们也将积极采纳,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的能源体系。一是建设城市级能源大数据平台。按照省能源局工作部署,会同苏州供电公司,建设苏州市能源大数据平台。以电为中心,将煤、油、气等能源品类生产和消费数据逐步接入平台,并适时整合各县级市(区)能源平台相关数据,开展光伏发电数据实时监测。二是加快清洁能源开发进程。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开发并重,以集中式燃机和分布式光伏为重点,推动在建燃机项目尽早并网投运,扩大光伏发电利用规模,设定明确的光伏发电装机年度目标。目标到2025年,全市天然气发电装机规模达65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450万千瓦,本地清洁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40%。同时,加快推动白鹤滩水电落点苏州工程建设进度,确保800万千瓦装机于今年底实现全面并网。三是积极培育综合能源服务市场。按照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一方面,持续加强苏州城市电网数字化、智慧化改造,切实满足分布式能源并网和多元负荷用电需求;另一方面,大力推动工业部门、建筑部门用能清洁替代,持续推进重点用能单位、两高项目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运行,实施动态监测,强化常态化监管,积极构建城市园区用户多级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四是鼓励发展多元化应用示范场景。深入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支持分布式能源和微电网发展,推动分布式能源实现全流程一站式服务。在交通枢纽、产业园区、商务园区、特色小镇等重点用能区域,积极推动区域分布式综合能源站、光伏建筑一体化、光储直柔、电热协同、加油充电综合站等。

(二)坚持在规划中贯彻双碳理念。一是提出深化“国际能源变革发展典范城市”建设。应用能源领域和数字信息等新技术,建设智慧能源高效能的城市能源互联网,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二是主动融入区域低碳发展布局。更加积极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在“沪苏同城化”中提高苏州低碳发展水平;认真落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示范引领区域在绿色低碳转型和发展变革中走在前列。三是充分与相关专项规划对接。市发改、资规、生态环境、园林、电力等部门积极沟通对接,将涉及能源、低碳、碳汇等方面纳入各领域相关规划。

(三)积极引导企业参与碳排放交易。一是强化碳排放报告管理。配合省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规范碳排放报告质量管理,指导督促重点排放单位制定并严格执行碳排放数据质量控制计划,规范碳排放数据填报报送,开展碳排放报告质量专项执法,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按照江苏省碳排放报告核查要求,每年组织第三方核查机构抽选部分重点排放单位开展碳排放报告核查,保证数据质量,掌握重点单位碳排放基础数据。二是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建设2021年全市48家火电企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按时完成了第一个履约周期碳配额清缴履约工作。下一步我市将继续配合国家、省积极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按要求梳理上报全市应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企业名单,协助企业做好登记开户工作,督促企业按时足额完成配额履约清缴。下步将针对我市企业在碳交易相关领域的服务需求,探索建立相关服务机构。三是加大双碳政策宣传力度。在今年615日第十个“全国低碳日”当日,市发改委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第三方合作机构,对市级部门、各地发改委、国家和省级开发区、碳交易市场重点企业进行“双碳”能力建设专项培训,进一步提升职能部门和企业整体的碳管理能力水平、应对碳排放工作的管控能力水平,指导企业开展碳资产经营、管理与交易。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苏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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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周达

联系电话:68616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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