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之家 >履职建言
144.关于项目化推动桃花坞木版年画传承发展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7 16:19 浏览
建 议 人:
温虹
建 议 号:
144

标 题:

关于项目化推动桃花坞木版年画传承发展的建议

建议内容:
  近年来,政府实施系列保护工程,通过桃花坞木刻年画社培养传承人才,组建桃花坞年画传承工作室,组织复刻《一团和气》等经典作品并开发衍生产品,规划新建苏州桃花坞木版年画博物馆等多种形式,使“桃花坞木版年画”的保护卓见成效。进入新时期,保护工程中有少数薄弱环节值得关注:

  一、保护传承方面,对早期“姑苏版”的重视不够   “桃花坞木刻年画”并不仅限于《一团和气》等民间岁时节庆的小型木刻印画,还包括清早期康熙至乾隆年间《姑苏阊门图》等大型风景画,有学者将之命名为“姑苏版”。事实上,后者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不可忽视:从世界民间美术史角度来看,“姑苏版”对日本“浮世绘”艺术的重要启示作用,学界多有论述;从文化研究角度看,“姑苏版”中有类似《清明上河图》作品,全景象再现清早期姑苏地区繁华的社会世像(如《姑苏繁华图》《姑苏万年桥》等),具有丰富的文化学、社会学与民俗学内涵。遗憾此类版画在太平天国运动时期被损毁,原版与某些技艺随之失传。加上这批作品不符合中国传统文人散淡的审美取向,国内藏家与机构收藏很少,反而通过当时发达的水路交通流散日欧,被西方视为中华文化瑰宝。当前对“桃花坞木刻年画”的保护实践,注重对有节庆吉祥寓意的作品的复刻传播,但对“姑苏版”的关注不足。而这两者无论在构图、形式、内容还是跨学科研究的方法与意义上,均存在较大差异,这对完整实施“桃花坞木版年画”传承保护事业,是一个缺憾。   二、创新发展方面,紧跟时代步伐的优秀作品不多   建国后“桃花坞木刻年画”(新年画)曾经展现出惊人的创新能力。从20世纪50年代至20世纪末,涌现了一大批优秀的苏州桃花坞新年画,涌现了凌虚、王祖德、杨云清、张晓飞、劳思等一大批优秀艺术家,由桃花坞木刻创作组创作的年画组画多次入选全国美术展。近年来,伴随中国传统文化的复兴,桃花坞木刻年画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但除了复刻传统代表性作品之外,新桃花坞木板年画的创作生产,未能有效融入当代艺术的形式、风格、内容,具有时代特征和创新品格的代表性作品很少,具体表现在:全国美展的“年画”与“新年画”创作单元中,原本有很强优势的苏州年画没能创出佳绩。在市场流通的桃花坞木板年画也完全是传统图式一统天下。   三、机制建设方面,专业资源整合的统筹力度不足   目前体制内的保护单位分属不同系统:苏州工艺美术学院的桃花坞木刻年画社属于高校系统,主要负责培训与传承;苏州公文中心下辖的桃花坞木刻年画博物馆属于文博系统,主要是从事收藏与展示;地方美协负责年画与新年画创作人才的挖掘、扶持和培养,对接上级美协和展事推荐优秀人才与作品。由于几家单位行政相对独立,对于统筹资源开展“桃花坞木刻年画”的保护和推广,客观上形成了一定的阻力。同时,当前的保护工作机制,对于团结体制外的机构、专家参与“桃花坞木版年画”的保护与创新,还缺乏团结与激励效应。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以项目化形式加以解决:   一、主管部门立项,选配人员组建项目专班   建议有关部门设置专题项目,重点解决在完整保护桃花坞木刻传统年画(特别是“姑苏版”)的基础上,促进苏州新年画创新发展的问题。组建由管理部门领导,以非遗传承人、版画艺术家、理论研究者、文博及教育工作者等人员为骨干的专业项目团队,系统开展专题创研与传播工作。   二、强化组织保障,推动项目研究顺利运行   解决资金渠道保障项目运作。明确项目周期、进度与阶段性目标:对“姑苏版”进行专题研究,组织复刻其代表性作品,撰写发表相关论文;举办传统桃花坞木刻版画研习班,组织“新年画”创作及文创产品生产,力争实现参展获奖及市场推广的目标。   三、搭建交流平台,展示推广项目创研成果   利用“江南文化节”“长江文化节”等节庆及专业美术馆等平台,策划主题活动,举办项目成果汇报交流,将包括“姑苏版”在内的传统桃花坞木刻年画(复刻)作品进行系统展示,汇总项目过程中的图、文、视频资讯及理论研究成果,通过美术馆系统举办主题巡展与公教活动等。   

承办单位:
主办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协办 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委宣传部;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2-07-27 20:24
办理类型: 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144号提案的答复

 

温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项目化推动桃花坞木版年画传承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苏州桃花坞木版年画始于明、盛于清,迄今已有400余年历史,以精细、秀雅之艺术特色著称于世,具有浓郁的江南特色,被海外媒体誉为东方古艺之花2006年,桃花坞木版年画被文化部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近年来围绕桃花坞木版年画的保护与传承,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支持力度。市财政严格落实《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近两年预算分别安排1040万元及1300万元专项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包括对非遗名录项目补助、对非遗传承人补助及非遗宣传等方面,桃花坞木版年画也在补助范围内,并给予了项目补助。另外,中央和省每年也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对名录中的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给予补助。市级财政每年安排600万元,用于收藏和征集美术作品,以提升苏州市美术馆馆藏作品的数量和质量。

二是健全桃花坞年画保护机构2001年苏州市政府将苏州桃花坞年画社划归至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利用高校优势,成立专门学科,系统整理桃花坞木版年画史料,开展专业研究,出版了研究专著4部。2006年,市文化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苏州版画院增挂苏州桃花坞年画博物馆牌子,后并入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配备专业人员5名,作为传统木版年画收藏、研究、保护的基地,成立以来收藏桃花坞木版年画近500件,其中康雍乾嘉时期藏品40件。苏州市非遗办安排专项资金,实施了桃花坞年画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桃花坞木版年画技艺记忆工程等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项目。

三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目前该项目有各级代表性传承人7位,其中国家级传承人1位,省级传承人1位,市级传承人5位。苏州工艺美院举办桃花坞木版年画方向新传承人班,九期共培养专业人员60多名。通过中外访学、中小学年画定向培训等活动,形成了木版年画后继传承人群和爱好者群体。

四是加强平台载体建设。2017年市政府立项,目前正在规划建设苏州桃花坞木版年画博物馆项目,该项目列入省大运河十四五时期重点项目,初步选址在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努力打造成为与国家级非遗项目地位相匹配的艺术场馆。此外,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与江苏省美术馆、江苏省版画院签订共建协议,建设苏州版画材料与技术国家级重点研究实验室,专门从事以古版画为主的版画材料与技术研究。

五是积极推动展览展示与活化利用。2016年举办姑苏繁华录——苏州桃花坞木版年画特展,展出清代康乾苏州桃花坞木版年画全盛期作品,其中现藏于日本、法国的13张经典姑苏版珍品首次在国内亮相,该项目获评当年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2019年以来,积极响应文旅部非遗过大年、文化进万家活动号召,连续举办年画重回春节活动,以年画为主题,通过举办年画联展、投放灯箱广告等形式,宣传推广优秀传统文化,营造浓郁节日氛围。鼓励开发年画文创,已推出桃花坞系列文创产品16个品类,112款产品,获得了20余项新型实用和外观设计专利。新老传承人古版复刻项目完成的经典年画复制品被中国美院民间艺术博物馆、扬州大运河博物馆等机构收藏。

温虹委员对于桃花坞年画发展的建议非常中肯,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很高参考价值和重要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努力增强非遗保护科学化水平,把桃花坞木版年画这张苏州文化名片保护得更好、发展得更好。为此,我们将积极推动以下工作:

1. 建议加强桃花坞年画等民间艺术保护的顶层设计。在全国、全省范围内研究出台促进民间艺术传承、保护、发展的法规,使民间艺术的保护传承发展有法可依。鼓励有条件的省、市制定有地域特色的民间艺术促进政策,切实加强本地项目的系统性保护。此外,建议探索在中国非遗协会下组建年画专业委员会,增强行业组织力量。

2. 建议设立桃花坞年画国家、省级专项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主要用于扶持桃花坞年画的抢救性保护和生产性保护,对藏品征集等加大投入,对保护项目给予资助,对产业发展项目予以资金引导。

3.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对桃花坞年画传承人和创作者开展知识产权辅导,指导创作者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市场主体注册商标、专利,保护自身合法权利。对盗版侵权行为严厉打击。

4. 搭建国家级平台基地。加快建设苏州桃花坞木版年画博物馆项目,并在此项目基础上,探索增挂中国年画博物馆牌子,建设中国木版年画项目保护、研究的主要基地,为木版年画申报人类非遗项目夯实基础。

5. 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鼓励在苏高校、职业技术院校与桃花坞年画从业者开展合作。支持现有桃花坞木版年画初、中级从业技艺人员再培训、再教育。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718

 

 

 

联系人姓名:范旻澜

联系 :0512-65116143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苏州市财政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