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关于加快社区智能化升级改造,夯实市级大数据基础建设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7 16:19 浏览 次
建 议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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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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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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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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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加快社区智能化升级改造,夯实市级大数据基础建设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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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
近年来,城市更新逐渐成为城市发展的主要途径,而社区智慧化升级是城市更新的重要一环,同时,智慧社区作为城镇化发展的新战略,也是社区管理与服务的创新模式。目前,我市在完善的城乡社区配套与居民高质量生活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主要体现在:
一、智慧化建设改造项目多、设备杂、标准乱
一是建设过程中各类硬件资源繁冗,缺乏关联性,造成了大量浪费,并产生信息处理和利用上的技术壁垒。二是参与建设的主体众多,各方软硬件建设、应用标准不一,导致智慧社区建设生态分散。三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缺失,导致政府各部门由于权责不明,无法方便地公开和共享数据。
二、功能统筹整合不足,疫情前暴露短板
一是在满足社区居民实际需求方面,顶层设计尚待完善、功能定位尚未明确、居民的个性化亟需精确对接响应,与社区服务的供需存在脱节。二是政府部门各自履行综治管理、居家养老、社会救助等职能,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条线功能机制,但尚未建立统一的规划和管理。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各地普遍启动了严格的基层社区管理,智慧社区建设答卷不尽如人意,产生了管理效率不高、服务不到位等诸多问题。所谓的“智慧”依然只停留在单个功能板块的场景使用上,反而因为诸多冗余而重复性的操作,既增加了社区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又对居民起到了反效果。
三、技术、管理不足导致智慧社区仍处初级阶段
一是目前相关软、硬件产品仍无法做到相互兼容,限制了各智能产品的协同发展。同时,大多数产品应用还停留在满足物业基础服务上,只能有限满足居民生活需求,无法高效且全面提升社区生活品质。二是部分智慧城市及智慧社区项目由于缺乏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的能力,缺乏运营管理的长效机制,导致项目建成后利用率低下、效果不理想等问题,甚至还有智慧社区厂商在项目建设完毕交付之后再无后续的现象,表明当前智慧社区仍处于基础服务阶段。
规划无法完美实现固然有着整体层面上的客观因素,但具体到我市的智慧社区建设,在先前打下的良好基础上,依然可以有所作为,为此,特建议如下:
一、完善顶层设计,建立数据互通机制,打造高效场景应用
一是在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条件下进行智慧社区建设统一规划,畅通沟通渠道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避免出现信息孤岛。二是建立协调机制,围绕社区规划建设各部门应分工明确,理清权责,提高各类要素的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三是通过数据的互通和集成分析,推动各板块智能产品的协同发展,将信息技术真正串联应用起来。
二、政府主导监管,建立建设准入机制,激励社会资本参与
一是研究出台智慧社区建设暂行细则,给建设、运营的参与方提供可供参考的规范性文件。同时尽量统一相关标准,降低软件、硬件的对接成本。二是尝试建立智慧社区供应商准入机制,对资产规模、运营经验、团队储备、运营方案提出一定的标准化要求,杜绝零散化供应商因能力不足造成木桶效应,影响全市智慧社区建设水平。三是推动由政府购买向居民购买转移,以提高稳定智慧社区建设质量的为前提,逐步对参与建设的社会资本赋权,提升开发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智慧社区建设的可持续性。
三、探索管理模式,建立运行评价体系,激发居民参与意愿
一是提高社区管理能力,建立社区牵头、居民参与的智慧社区考评系统,特别是在智慧社区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通过多种渠道提高居民对智慧社区建设的参与的积极性,倒推供应商加大在维护、运营方面的投入。二是强化物业方的针对性培训,提高他们的基础素质和服务能力,对物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量化测评,保障智慧社区软硬件资源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三是通过较高水平的智慧社区服务模式的推进,不断引导和培养居民使用互联网的习惯,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中心的流量平台,既多方位满足居民各类需求,又产生流量变现效应,增加智慧社区后续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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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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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 | 苏州市民政局; | |
协办 |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苏州市行政审批局;苏州市公安局;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2-07-26 14:40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第157号提案的答复 严红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社区智能化升级改造,夯实市级大数据基础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智慧社区是智慧城市的基本单元,是智慧城市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城市管理精细化、精准化要求的提升,加快实施以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智能化水平、加强社区场景下多种数据资源整合应用为主要特征的“智慧社区”建设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课题,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也进行了持续的探索和推动。 一、国家、省级层面高位推动智慧社区相关工作 在顶层设计方面,2022年6月,《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强调,“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构建新型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提升基层智慧治理能力”。2022年5月,民政部等9部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民发〔2022〕29号)中,对“智慧社区”的概念进行了明确,“智慧社区是充分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整合社区各类服务资源,打造基于信息化、智能化管理与服务的社区治理新形态”,提出集约建设智慧社区平台、拓展智慧社区治理场景、构筑社区数字生活新图景、推进大数据在社区应用、精简归并社区数据录入、加强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等6项重点任务。《江苏省“智慧民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苏民发〔2021〕10号)对协同推进、融合共享“智慧社区”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标准规范方面,2020年7月,住建部发布《智慧城市 建筑及居住区 第1部分:智慧社区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重新定义智慧社区内涵,并对智慧社区系统的建设,包括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平台、社区应用、社区治理与公共服务、安全与运维保障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规范和要求。该《规范》目前尚处于修订完善之中,相信待其正式出台,必将对我国“智慧社区”建设起到进一步的推动和规范作用,我市也将积极吸收借鉴、贯彻落实。 二、近年来我市在智慧社区建设方面的探索与实践 (一)加强政策创制。 2022年5月出台的《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数字苏州建设的意见》(苏委发〔2022〕16号),提出“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三位一体的数字苏州”“构筑美好数字生活新图景,建设便民惠民数字社区,发展基于数字技术的社区民生智慧应用,开展社区智慧微改造,提升社区生活服务和社区基层治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同时成立由市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市长为组长的全面推进数字苏州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数字社会专班。今年6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数字苏州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苏府办〔2022〕114号),对“提升数字社会标准化支撑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设立数字苏州标准化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数字苏州标准化建设工作。这些文件的出台,都为加快推进我市智慧社区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和组织保障。2021年2月印发的《苏州市开展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苏委办〔2021〕17号),对智慧住区基础设施改造、智慧住区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和社区信息惠民服务应用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提升智慧社区相关领域的治理和服务能力。 在“智慧技防社区”“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方面,根据《全省“智慧技防小区”和“智慧技防校园”建设规范》要求,市委政法委联合市公安局等部门先后制定《苏州市“智慧技防小区”建设要求暨苏州市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建设要求(2019版)》《苏州市升级版技防城建设总体方案》《升级版技防城建设标准》等文件,明确相关建设要求和标准,极大促进了社会面小区视频图像设备建设补点和联网共享。截至目前,已累计建成“智慧技防小区”2264个,占全市总量的44.37%,通过市级数据与小区管理信息系统打通对接,积极集成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推动群租房管理、高空抛物、瓶装液化气、电动车上楼等一系列小区安全管理难题得到有效解决。市公安局制定出台《苏州市智慧安防小区常态化管理实施办法》,通过完善视频监控布点布线、健全织密联动巡防网络、动态监测小区治安状况、智能研判分析人车信息、紧密融合网格化社会治理等多种举措,全面加强我市智慧安防小区建设。 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平台”建设方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平台是苏州数字政府“一网统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台聚焦网格治理、矛调处置、扫黑除恶、雪亮技防等内容,对接整合政法协同、公安110、阳光信访、公共法律服务、镇(街道)集成指挥平台等业务系统,充分掌控人、地、事、物、情等关键要素,促进信息联通、业务融合,实现社会治理智能联动。通过全市统一建设,平台已实现市级以及10个县级市(区)、102个镇街道、2160个村社区、1万余个网格实战应用。今年以来,市委政法委依托平台手机端“苏城网格通”开发“格群共治”功能,已建立网格共治群、基层协商群、群众自治群近2.7万个,鼓励群众通过微信群随时随地报送信息、反映问题、议事协商,增强居民参与热情,提升社区共治活力,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持续为基层减负增效,努力实现“群众没有不满意”的目标。 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工作方案》,列出《推进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任务清单》。按照市、县区“1+10”建设两级平台,市级主要侧重标准制定,推动端口开放,提供基础支撑,汇聚运行数据,为区县平台、基层办事赋能。10个县区在整合传统线上线下服务内容的基础上,构建各地统一办理平台,辐射本区域两级为民、便民服务中心,重点实现大部分个人服务事项在镇(街道)、村(社区)都能办理。目前,建成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99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1791个,基本实现全覆盖,50多项公共服务事项可以实现全市(区)通办。市级基层管理平台连通市级业务平台11个,涉及事项39个。区县平台均同市级管理平台完成,并横向对接自建系统事项89个。发布了69项“一件事”服务目录,围绕热门场景,提供“一件事”智能导服,推出“一件事”事项办理,最大限度让群众办事少交表、少跑路、少折腾。 在智慧物业建设方面,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立足于满足住区公共安全、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需求,在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注重智能化设施设备改造,包括车辆识别、异常行为分析、高空抛物、智能梯控、消防通道监控、设施设备实时远程巡检等内容。目前已有18个试点项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设施设备智能化改造。以“智慧助医”、“智慧助老”、“智慧助商”为切口,在实现多部门联动的基础上,通过有效赋能物业服务企业,让物业企业从对物的管理向对人的服务提升,加快推动物业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生活服务需求。 在夯实社区治理基础支撑方面,市民政局持续推动社区治理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完善“智慧社区”载体。全市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持续提档升级,目前平均面积达1500平方米,为政务一体机、家政、电信、生活缴费、快递等各类智能设备设施进驻社区奠定基础。二是融合“智慧社区”平台。依托“数字民政”建设,组建智慧社区专班,协调梳理并推动落实智慧社区建设工作中的重点任务。牵头拟定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着力推动社区各类业务系统集成、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发挥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平台基础作用,加快实现其在数据统计、资源汇聚、综合分析等方面对我市各级社区治理平台系统的有序替代,避免基层多头统计、重复录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三是丰富“智慧社区”功能。依托各级社区数字化平台和线下社区服务机构,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社区治理、公共服务、生活服务及智能小区等服务,加快构建城乡社区智慧治理与服务新格局。推动“互联网+精准救助”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全市各类特殊困难群体数据库,落实政策找人及主动发现工作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多年实践,我市在智慧社区建设方面进行了一定的探索,但诚如您在提案中所指出,依然存在制度设计不尽完善、技术应用存在壁垒、功能统筹整合不高、建设经费投入不足、长效运营机制缺乏、社会参与不够深入等问题。下一步,我市将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步伐: 一是形成高位推动、多元协同的建设机制。充分发挥“市数字苏州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专班的牵头协调作用,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高效有力的推进模式。尝试构建政府主导、政企合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建设运营模式,加快推进数字苏州标准化建设工作,引导各部门建立健全智慧社区建设的政策法规、建设标准、技术标准。建立全市数字社区建设专家咨询团队,聘请国内有关专家学者,为数字社区建设提供全过程咨询和决策服务。加快发展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及其在城市管理、基层治理中的创新应用,探索建立基于多元参与、数据融合的“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模式。 二是形成长效推进、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委政法委进一步结合“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建设,深化、细化不同应用场景下的数据融合、算法叠加、应用赋能,真正实现以机器换人力、以智能增效能的全面提升;在目前全市网格共治群全面建立的基础上推进基层协商群、群众自治群全覆盖,邀请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通过网格群与群众建立直接联系,全力打通网格服务在社区的“最后一公里”。市公安局积极配合将技防建设纳入社区智能化改造统筹设计;继续在雪亮技防工程的框架下及“视频办”的协调机制下,将全量公安建设联网的视频图像数据共享应用;继续将“社区智能安防”平台做精做细,纳入“雪亮+”智能化应用统筹推进,打造社区技防方面的高效场景应用。市行政审批局进一步夯实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让群众就近享受到优质、高效和便利的政府公共服务。市住建局加强跨部门合作,探索相关配套政策,集聚服务资源,让广大居民享受到智慧社区建设带来的便捷与舒适。鼓励物业行业设施设备日常管理智能化改造,通过加装智能化设施设备提高管理效率,加强住区便民服务力度。市民政局加快拟定出台苏州市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依托各级智慧城市、政务服务及社会治理现有平台,指导各市(区)开展试点,因地制宜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上线并推广使用苏颐养方程式,并接入“苏周到”,提供线上“养老顾问”服务,满足多元养老服务需求。 三是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宣传机制。加强宣传推广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和城乡居民对智慧社区建设和运营的了解与认同,引导和培养居民正确使用互联网的习惯,切实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消解群众对个人信息使用的不安全感。结合地方特色和社区特点,以居民需求为中心,引导居民围绕“智慧社区”开展议事协商和自治活动,主动参与到智慧社区建设和品牌打造中去,以参与度增强智慧社区应用场景的接受度,逐步建成“有温度、有感知度、有满意度”的智慧社区,助力我市基层智治水平不断提升。 苏州市民政局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5日 联 系 人:谢鸿娟 联系电话:0512-82280383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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