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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关于提升古城高架环线形象,进一步靓化古城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7 16:19 浏览
建 议 人:
鲁云
建 议 号:
228

标 题:

关于提升古城高架环线形象,进一步靓化古城的建议

建议内容:
  古城保护,功在千秋,利在当代。   古城保护和开发利用应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把古城打造成为保护完整、具有浓郁的文化韵味、商业气息、苏式生活气息、人居典范的古城,是我们保护古城的根本目标。   晚上8点半,走苏福快速路由西往东,在吴中区木渎地段,再到新区地段,灯火通明、霓虹闪烁,由西往东继续走,过了友新立交,进入南环快速路姑苏区地段,灯光明细暗淡。   同样是晚上8点半,走相城大道、上高路路由北往南,在相城区相城大道地段,各个商业体灯火通明、霓虹闪烁,由北往南继续走,过了官渡里立交,进入东环快速路姑苏区地段,灯光明细暗淡下来。   同样是晚上8点半,西环路两侧,北环路两侧,也是灯光暗淡,没有商业和生活的氛围。

  古城一定是有温度的古城,有商业氛围的古城。我们苏州人、新苏州人、外地游客,总感觉到古城没有生气(生活气息和商业气息),苏州人年轻一代、新苏州人选择住在园区、新区的越来越多。   我们要营造、打造有温度的古城,必须从感官的亮化做起。“眼前一亮、古城一定靓”,这句话是我本次提案的中心点和口号,也希望成为未来营造、打造有温度的古城的口号。

  第一:古城整体、快速度营造、打造有温度的靓古城形象,需要公开在全国、全球征集靓化古城的十年规划和设计方案。通过在全国、全球征集靓化古城的十年规划和设计方案也是对古城品牌形象的一次宣传。   第二:将西环、北环、东环、南环两侧亮化、形象提升先期开展,作为2022年首要的古城保护实事工程,快速的让我们的苏州人、新苏州人、外地游客感受到古城的靓和温度。

承办单位:
主办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协办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2-07-18 10:00
办理类型: 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鲁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古城高架环线形象,进一步靓化古城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伴随着城市景观照明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景观照明的目标已不仅是简单的亮化美化,当下的夜景照明则更多强调“人性化”和“文脉化”,而今后我局将按照《苏州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35)》《苏州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适时适度的原则,高水平策划城市景观照明,充分融合江南水乡文化、独特民俗风情,以古塔为点、水脉为线、山湖成面,突出景观照明亮点,串点成线,以线带面,梳理好古城的“点线面”各个元素,塑造独具城市魅力的古城夜景。这就与提案中的“打造有温度古城”和“眼前一亮、古城一定靓”的观点不谋而合。

近年来,我市内环高架环线亮化建设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8年起,我市组织开展内环高架环线周边景观亮化提升,我局先后完成了南门汽车站、东西南高架环线周边景观提升及国际经贸大厦等重点景观亮化提升项目,2010年前后内环线景观灯光提升效果较好。内环高架沿线景观照明设施面广量大,而每年景观照明专项改造资金有限,故采取了分步逐年实施设施改造,因此导致环线周边部分景观照明灯具老化,光源衰弱,显得灯光亮暗明显。近几年,我局已将高架周边部分景观灯光不明显的楼宇纳入改造计划,逐年分步实施;另一方面,苏州景观照明建设方众多,并非所有景观照明设施都纳入市灯光办和我局的考核范围,其中不少商业建筑更是由业主自建、自管、自养,这些因素也会造成环线灯光风格、亮暗不一;第二阶段,多年来,我局始终以安全、环保为先,优先发展和保障功能照明,适度发展景观照明。自2016年起,历经5年时间建设,包含高架路灯、立交匝道护栏灯、人行道灯、吸顶灯、护栏外侧景观灯等多项内容的苏州市内环快速路LED整体提升工作取得阶段成果,内环快速路真正实现LED光源“全覆盖”,照明品质得到全面提升。传统光源偏重于照亮或者色彩,能耗高且炫光重,新型的LED灯具则更倾向于让人舒适的柔和光线,节能环保且高效,高架道路经过LED改造后照度大幅提升,与高架周边日益衰弱的楼宇景观灯光更易形成鲜明对比;第三阶段,我局坚持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灯光从亮化美化到文化的实践路径,先后完成宫灯、环古城河文化灯光及水陆盘门等重点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效。这正与提案中提及的“打造文化韵味、苏式典范的古城”所呼应契合。今后,我局将结合“江南文化”品牌塑造三年行动计划,紧紧围绕苏州历史文化名城总体定位,全力推动中心城区灯光从亮化美化到文化的逐步提档升级。

推进高水平景观灯光建设,既是贯彻落实苏州建设现代国际化大都市的内在要求,也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我局结合您的建议和当前内环高架环线景观亮化现状,明确如下工作方向:

1.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为进一步明确苏州城市照明建设新方向、新格局、新标准和新要求,更好地体现城市生态、历史文脉特色,我局组织编制了《苏州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35)》。编制期间,我局广泛听取了各区各部门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凝聚了各方共识。20211211日,《规划》由苏州市政府正式印发实施。《规划》中不仅提出“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夜景标杆城市,使‘夜游姑苏’成为苏州旅游的新名片”的目标定位,也明确了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绿色照明、智慧照明及文化照明等相关内容,目前我市景观照明的设计建设工作,均依据《规划》实施。未来,我局将不断强化规划引领,严格规划执行,以高质量规划保障苏州城市照明的高质量发展。

2.以群众需求为目标导向。我局将始终坚持以群众需求为目标导向,提供放心、舒心、暖心的灯光服务,计划通过收集民意、问卷调查及实地勘探等方式,全面了解百姓所需,切实做到想群众之所想,让百姓心中希望亮的地方亮起来美起来,以实际行动推动“美丽苏州 满意城管”品牌打造,营造出更有温度的靓古城形象。

3.以精细化管养促进提升。我局将不断完善景观照明设计规范和管理标准,在照明项目建设和改造施工过程中精益求精,高标准完成年度大修改造,计划年底前完成北环高架(北环隧道东出口~官渎里立交)北环西段和南门汽车站等景观大修改造项目,合计改造灯具12000余套;针对高架环线未纳入考核范围且确实存在景观照明欠缺的商业建筑,呼吁业主加大景观照明建设投入,全方位考虑灯型材质、色彩亮度、变幻控制等各个方面,对陈旧设施和控制系统进行更新改造。作为苏州市城市照明主管部门,我局将积极配合,为业主提供方案咨询、设计咨询等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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