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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9.关于提升我市护工(护理员)行业服务水平的几点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7 16:19 浏览
建 议 人:
周春立
建 议 号:
089

标 题:

关于提升我市护工(护理员)行业服务水平的几点建议

建议内容: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苏州市六十岁以上的老年人占常驻人口比例的17%,是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市。2020年,苏州全市医院床位数63611,住院治疗人数170.14万,大约25%—30%的住院患者需要护工陪护服务。我市护理院56家,护理院床位12000张,年收治患者32000人左右,需要按比例配备护工,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服务也需要大量的经过培训的养老服务相关人员。护工需求量巨大。然而,目前护工行业的现状不尽人意,住院陪护护工从业人员中来自内地农村占60%—70%,小学及初中文化程度占70%以上,有的还是文盲,接受过短期培训的在50%—60%。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缺乏正规培训、人员队伍不稳定为普遍现象,而且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收费越来越高,服务品质不能保证,患者花了钱也得不到优质服务,无法满足患者及家属的需求。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的指示精神,保障我市广大住院患者在医院治疗期间生活照护的服务品质和基本权益,针对护工行业和护工从业人员整体水平的提升提。

  1、加大对护工的职业和专业培训。职业培训可由公益性培训机构、社会培训机构和护工行业协会培训机构培训,并出台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证书。专业培训可由行业协会组织,由医疗机构和护理院资深护理带教老师进行相应的专科护理培训,以提高护工的专业技能。   2、加强行业管理。由护工行业协会出台护工行业的服务标准,规范行业服务,各陪护公司不得向医疗机构提供未经行业部门和专业培训机构培训的护工从业人员。   3、政府相关部门出台护工服务收费指导价,避免乱收费。

承办单位:
联办 苏州市民政局;
协办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教育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2-07-25 16:27
办理类型: 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89号提案的答复

 

周春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护工(护理员)行业服务水平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了关于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的调研情况详实,问题切中实际,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局会同市人社局、发改委、教育局对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将在政策制定和具体工作中充分吸收采纳。现答复如下:

养老护理员是从事老年人生活照料、护理服务的人员,是养老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保障,是解决家庭难题、缓解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我市高度重视养老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已采取多种措施,着力强化养老护理员的教育和培训。一是免费培训,养老服务机构养老从业人员可由机构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安排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员、老年人助浴员等专业培训的免费培训。二是持证奖励,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经培训获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享受初级500元、中级1000元、高级2000元、技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三是特岗补贴,具备一定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满1年以后可每月享受100800元不等的特殊岗位补贴。四是入职奖励,具备一定条件的中专以上学历、连续工作满5年的养老从业人员可享受36万不等的一次性入职奖励(中专3万元、大学4万元、本科5万元、研究生6万元)。五是落户苏州,符合条件的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的养老从业人员可以直接办理落户苏州手续。六是保险保障,市及各县市区福彩公益金为养老机构购买综合责任险、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购买责任险,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上下班途中、服务老人过程中出现意外风险等都可由保险公司理赔。七是评选表彰,我市逢单年评选表彰一批养老服务先进个人,逢双年评选表彰一批最佳养老护理员,并举办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进行表彰,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等平台广泛宣传,弘扬社会正能量。八是积极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社会化认定2021年与人社部门联合,全市确定9个机构(4个院校、5个养老机构)具备社会化认定资质,对全市经过培训的养老护理员进行职业资格社会化认定。全市正推进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建设,目前,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1.7万人,岗前培训率达100%,持证上岗率达到92.6%

尽管我们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养老护理员薪资待遇较少、社会认可度低、专业技能提升缓慢等现实问题依然不可回避。为了进一步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地位和岗位吸引力,结合您的建议,今后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逐步完善鼓励养老护理员从业的政策措施。逐步建立依据职业技能等级和工作年限确定特岗补贴等奖励激励政策,增强养老护理员的职业吸引力。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促进养老护理员的技能等级和收入水平同步提升。

二是加强养老护理员信息信用管理。建设养老护理员信息和信用管理系统,汇总、共享相关部门关于培养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从业经历、职业信用等数据,实现养老护理员从业经历可记录、可查询、可追溯,让守信的养老护理员一路畅通,让失信的养老护理员寸步难行。

三是营造关心养老服务人才发展良好氛围。继续举办全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逐步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不看学历看能力的良好氛围。此外,继续举办形式多样的养老护理员宣传展示活动,加大养老护理员感人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爱养老护理员的氛围,提高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

(此页无正文)

 

 

 

                               苏州市民政局

                              2022725

 

 

 

 

 

 

 

 

 

 

 

 

人:蒋丽娟

联系电话:13776125284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人社局、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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