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3.关于在苏州推广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试点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7 16:19 浏览 次
建 议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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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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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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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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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在苏州推广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试点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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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
为了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中提出的“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推动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提升互联互通水平”,推动新能源汽车与能源深度融合发展,去年10月份,国家工信部与国家能源局于决定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共有11个城市纳入首批试点范围,其中北京、南京、武汉、合肥等8座综合应用类城市,覆盖乘用车、商用车等应用领域,宜宾、唐山、包头3座重卡特色类城市聚焦重型商用车换电。通知明确要求,“强化政策落实、模式探
索、创新支持,加快形成《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可复制推广经验”。制可推广经验”。
据业内测算,换电模式较传统的充电模式优势明显,主要体现在运营效率提升20%,购车成本降低40%,电池使用寿命增加30%,占地面积减少70%,电池梯次利用价值增加20%,电池安全性提高,车辆保值率增加10%等。从行业发展情况看,近年来,国内新能源汽车龙头企业、电池企业、网约(出租)车平合等纷紛行动,开始进入新能源汽车换电领城开
展相关研发、创新与合作,逐步形成换电领域的上下游产业链,并推动相关行业标准形成。
当前苏州虽未列入换电模式试点城市,但从经济社会发展、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与发展潜力、相关产业链与创新性、科技服务平台载体集聚情況等各方面来看,苏州完全具备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试点的各项条件。主要在1.新能源汽车战略性新兴产业得到大力发展。苏州现拥有相关企业近100家,基本形成了以整车企业为龙头、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为支撑、售后服务企业为配套的完整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产业生态。同时,苏州市重视各类新能源汽车科技服务平台载体建设,先后集聚了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江苏新型客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拥有一批省级检测、试验平台。
2.新能源汽车和换电模式运营正在积板推广。截至2020年底,苏州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5,76万辆。其中,公交车4814辆,城市邮政车1450辆,网约车10780辆,出租年24辆,环卫车388辆,其它40216辆。目前苏州已建成换电站7座,其中公交车换电站2座,乘用车换电站2座,网约车换电站3座,在建换电站1座,同时积极探索换电站创新运营横式,研究创新换电站综合能源利用新模式,打造集光伏、储能、换电,充电于一休的综合能源站,实现对换电站的智
能运营和降低能源消耗的目标。
3.政策支持措施不断持续完善。苏州市出台了《苏州市“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指导意见》、《苏州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同时,苏州市还在2018年、2019年分别出台了《苏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壮大新能源汽车规模,引领产业转型升级。
在新能源汽车换电领域,苏州完全可以利用现有条件和优势,深化推进换电模式的应用,借鉴南京等试点城市的做法,培育形成一批换电龙头企业,创新换电运营方式,率先建成具有换电模式一体化创新服务特点的示范城市。
一是统筹规划,科学试点。建议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编制规划,分步落实推进;可优先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换电车型应用,鼓励在出租、物流分时租赁、网约车、港口等领域的率先试点;在换电站建设方面,积极开发存量基础设施利用,可在已具备条件的停车场、公交场站等场所配建换电基础设施,鼓励建设运营企业
利用自有或租赁土地建设集中式换电站。
二是形成生态,建立体系。建议通过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的应用推广,逐步建立换电产业生态圈,整合、丰富产业各端创新能力。重点加强上下游合作,强化智能装备、电网控制、云平台控制等领域的领先优势,做优做强产业链条。重点培育电池回收利用、电池银行、电池梯次利用等较为薄弱的产业环节。
三是强化支持,优化政策。建议出台支特换电模式车辆应用的相关政策,加大对换电站建设、换电运营环节的补贴力度,充分发挥政笔激励与政镜导向作用。建议推出适合换电模式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有效商业模式,充分利用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方式,推进商业模式的创新探索,推动“互联网+换电基础设施”商业模式与服务创新,提高换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综合来看,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符合国家支持、鼓励范畴,在苏州推广应用大有可为,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尽快开展围绕换电模式的建站规划、政策制定、管理措施、创新研究等各方面工作,并争取成为国家新能源汽车换电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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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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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协办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2-07-26 14:10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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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363号提案的答复.docx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