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1.关于围绕重大产业加强基础研究,示范先行高质量发展路径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7 16:19 浏览 次
建 议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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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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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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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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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围绕重大产业加强基础研究,示范先行高质量发展路径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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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是所有技术问题的总机关。”国务院和国家部委专门出台文件,要求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强化原创性研究。中国科学院提出了“基础研究十条”,加强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安全的基础科学研究。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正在呈现多点突破、交叉汇聚的景象。显著特征之一就是基础科学研究和产业发展越来越紧密,从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到应用开发的创新过程的时间周期明显缩短,不同类型研究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国际产业竞争越来越激烈,政治态势错综复杂,国家的战略竞争与地方产业的发展逐渐高度重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更加倚重地方政府的支持。针对新一轮科技革命,世界强国纷纷作出重大战略部署,竭力抢占新科技革命的前沿,实现非对称性的发展优势。
上海临港建设了2.5平方公里的“世界顶尖科学家社区”,深圳的“前海国际人才港”将于明年一月开港,都是“世界级的新时代重大前沿科学策源地”,以储备未来科学资源,打造国际领先的科技策源地、联通世界的科学创新港、聚智全球的科学组织总部基地、机制灵活的离岸创新区,集成面向全球科技创新人才来华就业、创业和生活的第一站和首选地,并有一系列特殊政策。
苏州市一直在创新引领上深远布局,建成了中科院苏州纳米所、中科院苏州医工所,十年来又相继引进了中科院研究所三十多个分支研发机构,以及国际和国内著名高校的研发机构。为开展基础科学研究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础。十四五期间,科技部正在积极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苏州市组织了20多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申报计划,说明苏州在承接国家重大基础研究任务已经有了很强的实力。围绕苏州重大产业,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布局,探索高质量发展道路,是苏州提升城市能级,实现长久可持续创新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
1、地方政府要不要大力支持基础科学研究,一直有争议,很多人认为基础科学研究是国家层面应该做的事情。我国的科研体制是从前苏联学习过来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直在探索适合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科研体制。在新的发展阶段,坚持市场需求和问题导向,提升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形成“苏州制造”的“中国品牌”,必须要加强原创性的基础研究。
2、基础科学研究的发展,基础科学研究、关键技术突破、产业化研发这三者在新型产业中,已经融合为一体,基础研究已经成为产业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一环,是产业竞争力的核心保障。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是推动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关键和动力源泉。在经济发达的地方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布局,必要性和充分性都已经具备。
3、扎根地方重大产业发展,凝练关键科学和技术问题,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推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融通发展,促进在苏院所、高校、企业、新型研发机构、金融机构、社会资本之间的化学反应,实现合作联动、协同发展,更好为苏州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4、在长三角一体化战略背景下,苏州如何融入国家科技创新战略布局、找准位置、突出优势,重要的战略举措之一就是围绕重大产业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布局,做强长板。
1、加强科普工作,加强科普队伍的建设。以科普工作为抓手,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知识,让基础科学研究深入人心。科普工作,不仅仅要向孩子们科普,向广大群众科普,更要加大力度向企业家科普,向政府官员科普,向各类金融机构科普,让科学家互相科普!让科普成为一种苏州文化的要素,让基础科学研究得到正确认识。
2、挖掘和发挥苏州人才的智库作用,做好产业战略研究。围绕重大产业,例如生物医药、纳米技术与应用、新材料、高端装备以制造、集成电路与先进半导体等,系统分析苏州的产业特征,发展历史,发展动力,发展瓶颈,研究清楚相关产业的生态状况。有所为有所不为,精准布局基础科学研究,做强长板。地方政府在基础研究上要强调长板,苏州只有做出长板、做强长板,才能在长三角一体化中找准苏州基础研究的位置。强调战略研究和苏州智库的作用,关键是要保障能够从苏州的产业发展需求中,提炼我们应该重点加强的基础科学研究的方向和内容。
3、人才是基础研究的灵魂。在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力度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基础科学研究的人才引进与培育。围绕重大产业进行体系化的人才引进和培育,这样才能完善创新链。苏州市在人才引进中要尽量避免搞区域平衡、单位之间的平衡,注重体系化创新对人才的需求。在人才引进上要有灵活的策略,去掉不必要的条条框框,特别是基础科学研究的人才引进,往往需要分为三步走:第一阶段可以兼职,不为我所有,但为我所用;第二阶段能够全时为我工作;第三阶段植根苏州全时全职。例如苏州市推进的顶尖团队,更应该创新引进机制,才能加快高端人才集聚,加快人才队伍从基础研究到产业研发的体系化。
4、加强重大创新载体的建设。充分发挥中科院苏州纳米所、中科院苏州医工所、苏州大学、苏州科技大学、中科大苏州校区、南京大学苏州校区、姑苏实验室、国家生物医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长三角材料研究院等不同体制研发机构的作用,加大在基础研究的引导投入。以共性的基础科学研究为纽带,以重大创新平台为抓手,推动创新载体、人才、科研项目、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企业之间的互通互动,实现创新链和产业链的融通发展。
5、积极争取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任务。抓住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的机遇,在重大产业方向上培育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苏州市科技局目前已经梳理出21个重点实验室申报计划,但是需要进一步组织研讨,深化方案,推动强强联合。建议政府给与明确的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在苏的研发机构整合国内资源争取国家重点实验室。通过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研究的人才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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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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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 |
协办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2-07-19 16:42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第401号提案的答复
徐科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围绕重大产业加强基础研究,示范先行高质量发展路径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基础研究,先后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基础研究取得长足进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规划,加强长期稳定支持,提高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比重”,并出台《基础研究十年规划》,表明我国已经把增强基础研究能力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予以重视,未来将进入基础研究十年攻坚的新阶段。为此,今年以来,为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市科技局一是开展专题学习。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就其中的基础研究开展交流研讨。会议提出,基础研究日益成为各地科技创新工作的必争之地,要分析国内外形势和我市实际情况,加快推进基础研究,提升创新策源能力。二是实施专题调研。成立基础研究课题组开展基础研究数据分析、文献研究,选取北京、上海、深圳、南京、杭州等国内重点城市进行比较研究,并赴苏州大学开展实地调研,听取专家咨询意见,撰写《关于加强基础研究引领支撑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思考》调研报告并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通过学习和调研,全局上下深刻认识基础研究的重要作用和时代特征, 理性客观地分析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为进一步探索推进我市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提供了理论支撑。
一、苏州基础研究发展现状
“十三五”以来,市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基础研究工作,科研力量和科技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整体实力不断提高,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组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通过“揭榜挂帅”新型科技项目组织形式,向龙头企业征集“卡脖子”技术难题,形成一批芯片制造、深海探测、高端医疗等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近五年来,围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累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849项,获得国拨经费9.61亿元,其中苏州四大产业领域占比80%以上,高校、科研院所承担的比例达到90%左右。二是建设重大科技创新载体。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国家血液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省部共建放射医学与辐射防护国家重点实验室、“深时数字地球”国际大科学计划等一批“国字号”平台成功获批,苏州成为全国唯一拥有两个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的地级市;全国首个先进技术成果区域转化中心——先进技术成果长三角转化中心落户苏州,国家超级计算昆山中心通过科技部验收;纳米真空互联实验站加快建设,成为世界首个集材料生长、器件加工、测试分析为一体的纳米领域大科学装置和科技公共开放实验平台。三是集聚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创业类人才连续9年位列全国首位;省双创人才入选数连续15年位列全省第一;姑苏领军人才计划已立项顶尖人才(团队)4个,重大创新团队28个,带动集聚了干勇、周成虎、郝跃、蒋华良等25个院士团队、350名国家特聘专家,推进苏州的创新水平不断攀高。四是实施基础研究试点项目。去年以来,在全省率先设立基础研究试点项目,两年来支持中科院苏州纳米所、中科院苏州医工所、姑苏实验室、苏州大学、长三角先进材料研究院5家单位,围绕推动机制体制完善、科研攻关模式创新和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探索,着力增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融通创新发展,加快突破我市先导产业前沿领域科学问题,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打造科技强市、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源头支撑。
二、主要存在问题
我市在基础研究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海、深圳、合肥等城市相比,与苏州市打造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技术策源的要求相比,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总体水平亟待提升,主要体现在:一是投入力度相对偏低。2020年我市基础研究经费投入7.19亿元,占研发经费投入的比重为0.94%,低于江苏省平均(2.79%)和全国平均(6.01%),苏州的研发经费投入更偏向于产业化。二是科教资源相对匮乏。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42所高校名单中,苏州无高校上榜;在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仅苏州大学入选,而同省份的南京共拥有“双一流”建设高校12所,上海则有14所。近年来引进建设的南大苏州校区、中国中医科学院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苏州分校、中科大苏州高等研究院等一批高校的学科建设尚有过程。三是战略科技力量相对薄弱。近年来,我市通过大力度“外引内促”集聚了一批创新载体,成为了与中科院、清华大学合作共建载体最多的地区,但由于科技创新载体的周期长、投入大、产出慢,创新资源的深度和厚度积累还远远不够,缺乏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科技“航空母舰”和“国之重器”,特别是与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密不可分的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大科学装置等在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序列尚属空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诚如委员们在提案中所言,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是掌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主动权的必然选择,是直面国际科技竞争新态势、推进形成未来科技制高点的关键保障,是推动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根本动力。因此,在未来十年乃至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市科技局将结合国家战略力量布局,积极争创国家实验室和全国重点实验室;结合苏州产业创新集群发展,在前沿领域提前布局,切实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为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成高水平创新型城市提供技术策源、知识基础和人才储备。
一是加强地方性法规保障,强化基础研究地位。制定出台我市第一部促进科技创新的综合性地方法规——《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建立市级财政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完善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体系,建立企业基础研究投入引导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慈善捐赠、设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资助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通过法律条例的形式,搭建苏州科技创新主要制度架构,为确立基础研究重要地位提供法治保障,并适时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意见。
二是聚焦关键领域攻关,明确基础研究方向。瞄准国家重大战略布局,立足苏州产业发展实际,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生物医药等有一定基础优势的产业领域,从发展需求中凝练科学问题,强化应用导向的基础研究,着力突破卡脖子关键环节,为推动产业升级提供创新源泉。聚焦大数据与云计算、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网联汽车等未来新兴产业领域,定期组织科学家、战略政策专家等进行研讨,遴选出若干方向,加强跟踪分析,前瞻布局可能替代目前主流技术的基础研究,争取率先在相关领域实现新突破,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
三是加大战略科技力量布局,夯实基础研究基石。聚焦前沿领域、优势产业打造若干国家级创新载体。全力以赴争创材料国家实验室。推进中科院苏州纳米所、中科院苏州医工所、苏州大学、量子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抢抓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机遇,在新型显示、生物仪器装备、纳米材料界面科学、量子计算等领域争取全国重点实验室。支持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纳米真空互联实验站、国家超级计算昆山中心、语言计算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加快建设,谋划布局一批高水平的大科学装置、实验室、公共服务等创新载体平台,进一步夯实基础研究工作基石。
四是加快科技人才培养,强化基础研究支撑。紧抓人才这一核心要素,创新培育招引体制机制,为基础研究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实施战略科学家引领行动,积极推进顶尖人才团队的引进工作,探索设立科学家工作室和服务专班,“一人一策”配置创新资源,力争在引进基础研究战略型人才上取得新突破。实施青年领军人才专项,优化遴选方式,引进和培育并重,基础研究和成果转化并重,大力扶持35周岁以下的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加大对高校、科研院所青年创新人才支持,将高校博士后流动站出站留苏州博士后纳入姑苏领军人才计划申报范围。优化博士后创新体系建设,出台加强博士后工作站建设若干举措,不断壮大苏州博士后队伍规模。
五是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基础研究活力。根据国家、省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计划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我市落实的具体举措,健全完善保障科技自立自强的制度体系。持续探索“揭榜挂帅”“以赛代评”“以投代评”等新机制,加快推进经费“包干制”等改革试点,赋予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更大自主权,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落实创新尽职免责机制,对承担探索性强、风险度高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的科研人员,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的,经项目管理部门组织认定,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
再次感谢你们的建议。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13日
联 系 人:李莉
联系电话:65237651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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