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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关于加速研制并落地新冠特效药品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7 16:19 浏览
建 议 人:
陈瑛
建 议 号:
183

标 题:

关于加速研制并落地新冠特效药品的建议

建议内容:
  目前新冠疫情严重,已经影响到了百姓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2020年春节到现在,疫情围绕百姓周围基本没有停歇,虽然接种了疫苗,口罩也还没有摘下,但是病毒的变异更是让人们防不胜防,这就需要相关医药研发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争取早日摆脱疫情。

  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由政府部门组织区域内相关医药企业、科协、临床医学研究院、药监审评机构及药品检测等相关部门共同联合成立“医药联盟”。   一、人才引育   一是大力引进产业高端人才。大力引进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领域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团队),给予量身定制、上不封顶的特殊支持。建立领军人才快速引进机制,加速壮大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领军人才集群。围绕医药产业的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生物医药产业人才专项扶持政策。二是加快集聚产业支撑人才。持续扩大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紧缺人才覆盖面,提高薪酬补贴额度,为重点产业项目定向配给资助名额。为生物医药产业人才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可直接授予相应职称。加强人才乐居保障,对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产业顶尖人才给予购房补贴,为符合条件的医药生物产业人才提供人才落户、医疗保障及子女教育等优惠待遇。   二、资金支持   重点关注初期研发、项目落地、股权投资、新药引进和海外医疗服务等领域,大力发展创立投资等股权机构,增强政府产业基金引导带动效应,加快引进一批优秀基金来苏,支持重点产业化项目落地。依托苏州基金,以市场化方式参股或设立涵盖项目落地、股权投资、新药引进和海外医疗服务等领域的大健康产业基金,打造具有苏州特色的生物医药和医疗健康产业基金群,投资并促成相关创新项目落户苏州。加大对初创型生物医药企业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新药、创新医疗器械项目及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建设,被投项目在审评审批、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纳入有关部门绿色通道、优先办理。   三、审批提效   一是争取加快审批速度。加强与国家级、省级审评部门对接,加强与位于上海的国家药械审评核查长三角分中心对接,积极争取设立国家级行业实训基地,继续推进争取省药监局认证审评核查相关中心设立工作,助推审评提速,利好产业发展。二是加强对上争取力度。积极通过南京海关向海关总署争取C级特殊物品审批权下放至苏州海关,并按海关总署政策规定落实相应优惠便利。三是加快医药项目落地开工建设。探索建立多部门共同助力项目审批机制,针对关键领域的重大项目,涉及项目落地各环节审批备案职能等部门组成“服务团”,以‘一切围着项目转,盯着项目干’为导向,强化一盘棋意识,从土地规划、环评审批、应急管理等方面提供服务。   充分利用组建的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联盟,有效整合生物医药产业各类资源,构建具有苏州特色的生物医药产业生态圈;建立高层次顾问专家智库,集聚国内外生物医药领域各类科技、产业、金融等高层次专家,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   各联盟成员应当大力举办线上学术交流活动、开展各种专题讲座,提供更多的医学技术交流,拓展临床诊断治疗思路,组织立项新冠肺炎防控技术引导性应急科研项目,不断带动医药企业和医学研究院提升科研能力,为科学有效提升疫情防控能力提供科技支撑。   同时要搭建完善的网络信息共享平台,通过网上远程会诊,在线解疑等方式,将牵头医院与基层医院、社区卫生所等紧密关联,为广大基层患者解决疫情期间就医的燃眉之急,同时也可以大大降低公共卫生资源占有。信息共享也能不断推进基层医疗单位的医疗水平,促使联盟内部医疗服务的同质化。   总之,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为新冠特效药品的加速研制及落地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承办单位:
主办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办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苏州海关;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2-07-29 10:19
办理类型: 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附件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83号提案的答复.doc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