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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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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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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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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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长效培育社区志愿者,有效发展社区社会工作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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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2年12月,曹路宝书记在中共苏州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上指出,苏州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系统推进高水平城市建设管理。社区作为现代化城市治理的最小单元,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梦想。加快发展社区社会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社区治理的现状近年来,苏州积极努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以“八心工程”为抓手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成效得到中央政法委督导组充分肯定。社会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一链条解决”做法经验在全省推广。以总分第一成功入选国家智能社会治理综合实验基地。但同时,苏州也还面临社区治理以行政化模式为主、居民自治水平不够等问题。一方面,目前大多数社区社会工作主要通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合力解决社区问题。苏州作为拥有大量流动人口的城市,大量的小区还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的业委会由于缺乏制度性约束等原因,履职能力相对较弱。部分物业公司管理不规范导致与业主关系紧张。另一方面,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推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向社区延伸,大量本应由政府承担的事项涌入社区。再加上以基层为主的疫情防控压力,以居委会为代表的社区组织面临自身掌握资源有限、人手不足等问题,日益不堪重负,疲于应付。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转变思维,推动社区社会工作由管理向治理转变新形势下,社区社会工作应加强居民参与度,社区治理主体从政府逐步转移到民众。社区可以主动积极推动社区居民自主参与,通过“自下而上”有组织地参与解决与自身共同利益相关的问题,从而凝聚社区共识,增强社区力量,提高服务质量。
1.调动社区居民积极性。建立居民、物业、居委会和政府行政部门的沟通桥梁,社区主动可转移一部分服务职能由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让居民在共同生活经验中学会承担社区责任,自动自发参与社区建设,增强对社区的认同感;
2.重视社区资源的挖掘和运用。社区资源包括了社区的人力、物力、财力、组织和文化等诸多方面。重视社区人力资源的开发,在社区内挖掘有服务能力的居民。通过长效培育社区志愿者,有效发展社区社会工作。
(二)创新机制,建立广泛参与的社区志愿服务体系培育社区志愿者,既是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的要求,也是强化社区社会组织建设的需求。
1.壮大公益的志愿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机构等在反映民生需求、递送公共服务、畅通群众诉求、调节公共冲突等方面的作用。着力培育发展高水平志愿服务社会服务团体,消除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短板,完善社会化服务网络体系。
2.精心策划社区志愿服务项目。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可以以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儿童、特殊群体为重点对象,提供为老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环境卫生等服务内容。
3.完善社区志愿者招募流程。根据社区志愿服务项目,线上线下同频共振,发布社区志愿者招募公告,主动向居民普及志愿服务知识,宣传社区优秀志愿者感人事迹,分享志愿服务活动经验,传递志愿服务理念和志愿服务内容,做好动员、引导、登记、培训、使用和记录等工作。
4.重视社区居民信息登记工作。要建设与公安联网的居民信息系统,不断完善辖区内居民基本信息,定期维护信息系统。社区社会工作者要掌握居民职业分布、兴趣特长等情况,开发居民拥有的多种知识和潜能,有针对性的培育社区志愿者。
5.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先锋作用。要与组织部门联合,号召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主动报到所在社区,认真落实“双报到”、“双报告”制度,积极参与日常社区志愿服务,关键时刻要拉的出、能战斗。
6.加强志愿者队伍管理与培训。提高社区志愿者综合素质,通过业务培训、经验分享、案例解析、观摩考察等促进社区志愿者队伍专业化、正规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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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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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 苏州市民政局 | |
协办 | 苏州市委宣传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苏州市委员会;苏州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2-07-25 13:51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第458号提案的答复
潘成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长效培育社区志愿者,有效发展社区社会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区志愿者队伍是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力量的有益补充,特别是疫情防控以来,社区志愿者的作用价值得到了充分彰显,文明向善力量不断凝聚,社区志愿服务蔚然成风。 一、关于村(居)委会法律定位和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居)委会是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我市坚持和维护村(居)委会的法律定位,依法厘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切实增强村(居)委会动员社会参与、整合社区资源、组织民主协商、服务居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广泛开展“微自治”试点,探索建立村(居)民议事会、恳谈会、协商共治小组等城乡社区议事组织,已覆盖90%以上的城乡社区,基层自治活力迸发,群众民主参与意识显著提高。目前,全市已广泛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基层政府为主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城乡居民为主体,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业主委员会、驻区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志愿者等共同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二、关于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和载体建设 市文明办于2014年出台《关于印发苏州市志愿服务相关管理制度的通知》(苏文办〔2014〕38号),规范实施志愿服务招募注册、培训管理、活动备案、星级认定、嘉许回馈等各项制度,完善志愿服务社会联动、项目引导、激励保障等六大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志愿服务工作流程。2022年5月,市文明办、市民政局重新修订印发《苏州市志愿者礼遇激励办法》(苏文办〔2022〕6号),完善星级、积分、嘉许制度,增强广大志愿者的荣誉感和获得感。2022年7月,市精神文明委印发《苏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苏文委〔2022〕4号),对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的职责分工、协调机制和工作规则进行了明确要求。搭建“苏州志愿者智慧云服务平台”载体,线上招募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展示志愿服务团队和服务项目,科学统计团队信息、活动内容、服务时长、服务评价,为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嘉许奖励和回馈提供依据。 三、关于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组织建设 近年来,市级层面积极引导建立以党建引领、多元参与为内核的党员、团员志愿服务团队、互助式村(居)民志愿服务团队。目前,全市注册志愿者超290万人,占城镇常住人口比例超27%。社区志愿者102.93万人,社区志愿服务794.45万人次。市委宣传部依托各新时代文明实践点,面向社会招募志愿者,引导住区企业和群众积极登记注册成为志愿者,充实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市委市级机关工委抓好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特别是今年疫情以来,配合市委组织部,组建下沉干部、志愿者、行动支部“三支队伍”,切实将志愿服务挺进城乡社区一线。团市委试点实施社区青春行动,组成“党员+团干+网格员+青少年事务社工+青年志愿者”的“大团建”队伍,开展“七彩志愿社区行”活动。 规范志愿服务活动行政管理,依法做好志愿服务组织登记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进行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支持慈善组织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全市已标识志愿服务组织233个。截至2021年底,城乡社区拥有社区志愿服务组织4679个,社区志愿服务团体6012个。 四、关于社区志愿服务项目搭建 深化志愿服务发展,开展《志愿服务条例》等政策宣贯工作,利用“国际志愿者日”“学雷锋月”等节点联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探索志愿服务“时间银行”机制,常熟市开展“银龄互助——时间银行”项目,太仓市制定社区志愿服务积分兑换管理方案,苏州高新区开发“时间银行”志愿服务线上管理平台小程序。自2020年起,组织开展“慈善同心·志愿同行”活动,推动慈善和志愿服务事业协同融合发展,打造市级慈善领域资源对接品牌标杆。今年6月底,启动第二届“慈善同心·志愿同行”活动,征集一批重点志愿服务项目进行资金扶持,并纳入全市志愿服务项目库。其中,“暖·帮扶”、“优·治理”2个子计划重点聚焦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和项目。此外,市文明办联合市住建局将依托各驻点物业服务机构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点,结合所在社区文明实践工作特点和要求,积极打造特色志愿服务项目。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组织机关党员“向社区报到、为抗疫助力”活动,与基层干部同作息、同排班、同履职。团市委依托志愿服务站点,建立志愿服务需求与意愿对接平台,在精准掌握辖区青少年特点和实际需求基础上,项目化推进青年发展、志愿服务、权益维护等各类特色活动。 五、关于社区志愿者培训和志愿服务激励宣传措施 扎实开展社区志愿者规范化培训,切实提升广大社区志愿者服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团市委开展青少年事务社工培训、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孵化等针对社工、志愿者的能力提升项目,构建分层分类培训课程、“线上+线下”培养形式。积极落实《苏州市志愿者礼遇激励办法》,将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及团队纳入慈善奖评选范围,将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纳入慈善奖评价标准。每年组织开展全市“四个十佳(最美志愿者、最佳志愿服务团队、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最美志愿服务社区)”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工作,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志愿服务事业中来,推动志愿服务落到城乡社区、百姓身边。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做好志愿服务行政管理,推动志愿服务融合联动,营造志愿服务文化氛围,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着重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发展壮大志愿服务团队组织 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进一步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对志愿服务活动的行政管理。市民政局积极推进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充分挖掘志愿服务力量,做好志愿服务组织登记和身份标识工作。通过年检、抽查、执法、评估等多种途径,监督指导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开展活动。引导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村(居)民志愿者、专业志愿者等主动参与村(社区)志愿服务,组建志愿服务团队,助力城乡社区治理。 二、规范完善志愿活动招募培训 鼓励志愿服务组织以乡镇(街道)社工站、村(社区)社工室为载体,根据志愿服务项目需求,线上线下联动发布社区志愿者招募公告,借助“两微一端”、社区宣传栏、公共交通等平台广泛宣传社区优秀志愿者感人事迹、分享志愿服务活动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加强志愿者队伍管理与培训,严格落实《江苏省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实施细则》《关于推广使用江苏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通知》,做好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工作,推动定时检查、不定时抽查各组织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维护好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加强“江苏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广,强化志愿服务数据归集,打通“数据壁垒”,推动志愿服务数据化、信息化,并做好系统使用培训工作,扩大平台覆盖面,提高使用率,促进志愿服务实现有效供需对接。 三、做深做实社区志愿服务项目 高标准开展好第二届“慈善同心·志愿同行”活动,遴选出一批示范引领突出、活动规范有序、社会影响力大的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入库扶持,并加大对入选项目的跟踪管理,强化宣传推介,提升品牌影响力。以志愿服务项目为依托,激活社区志愿服务力量,深化多媒介宣传,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培育社区志愿服务文化,营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良好氛围。
苏州市民政局 2022年7月22日
联 系 人:谢鸿娟 联系电话:0512-82280383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团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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