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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关于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国际技术转移,实现创新发展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7 16:19 浏览
建 议 人:
王蔚
建 议 号:
288

标 题:

关于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国际技术转移,实现创新发展的建议

建议内容:
  苏州市2021年工业总产值超过4万亿,为国内第一大工业城市,在制造业体系中占据着重要产业地位,集聚了一批在各自细分产业,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龙头型企业。

  当前,苏州正在发力加快打造数字经济时代高水平的产业创新集群,这其中,有效发挥龙头企业的产业链优势和示范带动作用,培育、引进、集聚产业生态,是苏州制造业创新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经。但是,聚焦到企业发展微观视角来看,当前大家都比较推崇有海外背景的新企业、新项目、新团队,在人才、资金等方面给予较多政策支持,但很多项目和团队,往往只是有些工作经历或技术背景,并不具备整套技术与产业化能力,项目成功率不一定高。反而,本土龙头企业,具有丰富的技术、资金、行业、市场资源,其围绕自身发展和产业趋势,投入真金白银国际化并购,将先进技术、业务与生产完整体系进行国内转移的项目,成功的概率相比会更加高,但往往享受不到相应的政策待遇,为此,苏州应出台专项政策,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国际并购、进行国际项目与技术转移、实现产业化应用、形成高质量创新发展的产业生态。

  政府应出台专项政策,鼓励龙头企业整合全球资源,开展国际合作与并购,进行技术转移和产业化应用。1、充分利用苏州政府主导的基金资源、专项资金,与龙头企业共同组建专项并购基金、或共同股权投资,助力龙头企业走出去,推进国际化项目合作与并购;2、在并购项目与技术转移阶段,在技术业务转移、设备购置、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一企一策的专项支持;3、在并购项目与技术产业化阶段,在投融资、土地及厂房资源、财政补贴等方面给予针对性支持。

承办单位:
主办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协办 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2-07-19 16:31
办理类型: 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第288号提案的答复

王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国际技术转移,实现创新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推进技术转移体系建设
    近年来,随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市不断加大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支持力度,围绕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加强技术供需对接、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完善政策环境等内容,加快推进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一是落实《关于加快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府办〔2018〕305号)、《苏州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补助实施细则》(苏科规〔2019〕3号)等系列政策,鼓励和促进技术转移各方主体资源共享、需求对接,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二是壮大技术转移人才队伍。依托国家技术转移苏南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开展分领域、多维度技术经纪人培训,累计培养持证技术经纪人2800余名。三是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举办“江苏省第二届专利(成果)拍卖季新材料领域供需对接会”“2021沪苏同城国际创新挑战赛”“2021年APEC科技创新政策及项目合作研讨会”,积极参与亚太经合组织(APEC)科技创新政策伙伴关系机制(PPSTI)第17次会议、全球技术转移大会、先进医疗仪器创新与转化国际培训班等国际会议,组织近50家企业对接泰国、俄罗斯的科技成果,达成初步合作意向10项。四是充分激发技术市场活跃度。2021年,全市登记技术合同9288项,增幅10.5%;技术合同成交额625.52亿元,增幅26.8%,全市合同成交额增长金额全省第一。
    二、加强重点领域人才引进
    2021年,我市全新修订出台了《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委办发〔2021〕30 号),面向重点产业领域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我市紧缺急需专业,并从事相关工作的中高端人才,对入选者给予最高15 万元的薪酬补贴,同时叠加住房公积金贷款和非户籍子女入学等政策优惠。在升级的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中,首次将包含技术转移在内的知识产权服务作为单独一个引才产业类别,列入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新政计划三年内资助10000 名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并为重点产业项目定向配给资助名额。
    三、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率
    为发掘存量资源潜力,赋能特色产业发展,我市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政策举措,鼓励和扶持盘活存量资源。2013年,我市出台了《关于优化配置城镇建设用地 加快城市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苏府〔2013〕147号),鼓励各类主体利用自有存量土地按照新的规划要求进行自行改造,加速城市面貌更新。2017年,出台了《关于促进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 提升土地综合利用水平的实施意见》(苏府〔2017〕60号),完善了自行改造政策在分割要求和开发业态上的限制。2020年,又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促进存量建筑盘活利用 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益的指导意见》(苏府〔2020〕319号),提出要结合存量建筑现状和实际要求,通过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和永久调整用地性质推动存量建筑活化使用;同时对于存量建筑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及自行改造项目均建立了审批管理机制。
    同时,我们强化二级市场建设,着力建立一个有利于土地要素流通顺畅的土地二级市场体系,给龙头企业在并购项目与技术产业化阶段给予用地支持。
    四、搭建产业创新投资平台
    2021年,由苏州国发创投、苏州产投集团、苏州科创投、苏州天使母基金和苏州基金整合成立苏州创新投资集团,注册资本达180亿元,以助力产业创新集群发展为使命,以全周期创新投资业务为支柱,通过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运作,搭建国内一流的产业创新投资平台。
    目前,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已成功实现国际并购,下一步,为大力支持龙头企业、上市公司国际技术转移、实现创新发展,相关部门将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苏府〔2021〕32号),引导上市公司重点围绕主业和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境内外投资并购和产业整合,在产品竞争、市场开拓、渠道布局等方面取得快速突破。一方面,充分发挥苏州市并购母基金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助力苏州上市公司开展投资并购,鼓励各类股权投资基金、银行等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提供优质服务和融资支持。发挥证券市场估值、资产评估结果在国有资产交易定价中的作用,支持辖内国有企业依托资本市场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高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水平。充分发挥苏州市并购母基金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助力苏州上市公司开展投资并购,鼓励各类股权投资基金、银行等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提供优质服务和融资支持。另一方面,强调完善体系化支持环境。为上市公司提供要素配置、财政税收等政策支持,推动上市公司在完善产业链、引领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龙头作用,带动地方产业集群共同发展。激发上市公司提升质量和建设品牌的内生动力,在“苏州制造”品牌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健全高端技术人员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体系,支持上市公司申报国家、省、市各级人才计划。发挥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健全上市公司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落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规定适当延长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支持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境外优质资产,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
    感谢您对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4日      

联 系 人:廖希明
联系电话:65230762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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