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关于建设公共吸烟区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杨钧辉; | 建 议 号: | 360 |
标 题: | 关于建设公共吸烟区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我国卫生部统计结果显示,目前中国烟民人口总数约3.5亿,包括警察、医生、消防员、保洁员等各行各业,被动吸烟者高达5.4亿,其中15岁以下儿童占1.8亿。街道、车站、景区、公共垃圾桶周边,随手丢弃的烟蒂常年可见,既破坏环境,又存在火灾隐患。在日本,即便惩罚严苛,但仍被称为“吸烟者的天堂”,原因在于公共场所遍布统一规划的吸烟区,设有专业的绿色公共吸烟设备,在最大程度保护环境的前提下,也有效地避免非烟民吸二手烟。设置室外吸烟区是确保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实现室内全面禁烟的重要措施。《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除本条例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外区域,可以划定吸烟区”。首都文明办调研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时表示肯定。如今,全国各地均在积极创建文明吸烟环境。 因此,建议我市统一建设文明吸烟环境。具体建议如下: 一、加强对烟民的管理。引导烟民文明吸烟,不边走边吸烟,保护非吸烟群体健康权益。现在全国各地都在创建文明城市,对烟民来说,需要具有一定的“文明吸烟礼仪”,烟头也不乱扔; 二、统一规划建设公共吸烟区。在医院、学校、政府机构等有影响力的场所,首先试点建设吸烟区,从高素质烟民着手,培养形成在吸烟区吸烟的意识,从而影响更多地人群;在人口密集的场所,比如火车站、商场、写字楼等,可以在公共垃圾桶边增设灭烟柱,分开烟蒂和普通垃圾,避免火灾隐患。同时,可以适当增加吸烟区的数量,在门口、休息区设置简易的吸烟区,方便烟民寻找,实现疏导,让烟民在规定的场所文明吸烟,烟民与非烟民和谐共处。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会 办 | 苏州市委宣传部;苏州市城市管理局;苏州火车站;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0-06-22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杨钧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公共吸烟区的建议》收悉,首先,真诚感谢您对控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了建议内容,充分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苏州市控烟工作进展 近年来,我市逐步加强控烟力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监督执法。我市依据《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组织各部门开展控烟执法,执法力度不断加大。2019年,全市共检查单位数17788家,处罚个人692人,处罚单位1027家,相较于2018年,行政处罚个人数增加424.2%、单位数增加95.6%。根据省通报数据,我市年内检查公共场所数量占全省总数的21.3%,处罚个人数占全省总数70.6%,处罚单位数占全省总数88.9%,罚款金额占全省总数60.7%。 (二)动员市民参与。各部门将控烟监督电话对外公布,并在公共场所进行张贴,促进市民共同参与。2019年共收到投诉建议217件,较2018年增长155.3%,网吧、餐饮单位和交通行业投诉占比靠前。 (三)开展流行监测。2019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为22.22%,较2018年下降2.07个百分点(男性39.8%,女性1.57%)。烟民戒烟率为27.23%,较2018年增加1.07个百分点。医护人员建议戒烟率为56.63%,较2018年增加2.52个百分点。 (四)开展控烟宣传。举办了控烟青年说、控烟定向赛、“用我的棒棒糖,换您手中一支烟”等宣传活动。在电视台、地铁等播放控烟公益广告。卫生、教育、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利用官微开展控烟宣传,健康苏州官方抖音号一条控烟公益视频阅读量达到1400多万,点赞、转发量近40万,评论近1000条。“无烟生活 健康苏州”话题,累计阅读量达到2137.3万,活动视频直播在线观看105.9万次,获得点赞104.9万次。《看苏州》平台视频直播卫监控烟执法现场、世界无烟日控烟讲座观看量当天分别达到4.2万和2.6万。 (五)提供戒烟服务。组织开展2019年度苏州市戒烟竞赛,全市通过微信报名参赛3080人,半年戒烟率达44.6%。首批确定的5个戒烟工作室,一年来提供戒烟服务近300人次,戒烟成功率超过50%。12320卫生热线持续开展戒烟咨询服务。 (六)建设公共吸烟区。依据《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规定,在符合条件的场所建设公共吸烟区。市卫生健康委在各医院(儿童医院除外)建设了室外吸烟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盖茨无烟中国项目”在行政大院建设了室外吸烟区,火车站于2019年5月25日印发《苏州站控制吸烟管理规定》,实行“重点禁烟、一般限烟、分类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重点”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重点场所(部位)。“一般”是指消防重点场所(部位)以外的区域。车站候车室等消防重点场所(部位)实行全面禁烟,设置禁烟标识。消防重点场所(部位)以外的区域实行限制吸烟,有条件的室外区域在满足“远离人员聚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情况下设立了吸烟点,杜绝随意丢弃烟蒂、乱弹烟灰行为,确保不遗留火种。市文明办结合文明创建,将控烟工作纳入评价指标。 二、下一步工作 烟草危害已成为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控烟也将是保障市民健康、建设健康苏州、文明苏州的重要内容。控烟不仅仅涉及到执法,还涉及到社会文化等问题,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是控烟工作做到位的重要一环。接下来,我们打算分步走,先联合多部门,真正把《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执行好,不仅做到有法可依,更要做到有法必依,也把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文化意识树立起来。今年,我们已联合教育、公安、交通运输、文广旅、体育、市场监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继续加大公共场所禁烟控烟监督检查,发放致公共场所经营者的一封信,张贴标准化禁止吸烟标志。我委将继续大力开展控烟宣传,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积极提供戒烟服务,在满足《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规定的情况下,积极推进公共场所吸烟区建设。相信我们每年一个脚印,事情一件接着一件干,苏州市控烟工作将会展现一个全新的面貌。 再次感谢您对苏州市控烟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悉心关怀!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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