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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关于改造民营企业危旧厂房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建 议 人:
朱林兴;
建 议 号:
379

标    题:

关于改造民营企业危旧厂房的建议

建议内容:

 

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占有国家资源较少,加上各项成本较高,企业利润空间很少,有的甚至零利润。使得民营企业尤其是实体经济更是雪上加霜,越来越难生存。

民营企业是推动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此政府要完善机制,打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引导民营企业诚信守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本人提议对民营企业危旧厂房进行改造:

苏州民营企业发展较早,都在90年代在出让地或租赁地自建厂房,经过20多年的发展,那些厂房与现在的标准厂房差距较大。厂房容积率低,亩均税收减少,通过对民营企业危旧厂房进行改造,提升厂房容积率,达到亩均2000平米,提高亩均税收。提升整体环境,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奠定良好的基础。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会 办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0-06-27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379号提案的答复 朱林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造民营企业危旧厂房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工业用地基本情况 我市工业经济起步较早,上世纪80年代乡镇企业遍地开花,此后虽然通过实施“三集中”政策将该部分企业向园区集中,但工业用地总规模仍在持续扩大。总体来看,我市工业用地利用情况还存在三方面较为突出问题,一是布局宏观尺度集聚,微观尺度分散,我市绝大部分乡镇有自己的工业集中区,村一级还有大量的产业园区,该部分工业用地与宅基地、基本农田交错分布,产业定位不清晰,产出效益较低;二是产出效益差异明显,水平参差不齐,全市各板块之间、各乡镇(开发区)之间产出水平差别很大;三是集约水平有待提升,增效空间较大,我市工业用地产出呈现明显的“二八效应”,部分产出效益较高的工业用地,以20%的用地面积,创造了64%的销售收入和80%的税收,其余80%的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整体较差,有待提质增效或盘活利用。 二、民营企业用地保障情况 长期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民营企业用地需求,全力做好民营企业用地保障工作。 一是全力保障民营企业用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统筹考虑民营企业投资项目用地需求,保障重点民营企业发展用地。对于民营企业实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工程,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办事流程,积极主动为民营企业等各类用地单位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二是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做到民营企业与其他经营主体享有同等的政策待遇。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民营资本项目,均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应;按规定需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的公开出让方式供应的,在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前提下,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等各类组织享有同等报名资格。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市政基础设施、社会公益性事业、文化旅游等产业领域。对民营企业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科技和非营利性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用地,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方式供地,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教育、医疗等机构享受与公办机构同样的优惠政策。 三是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和先租后让,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进一步深化工业用地供地方式改革,逐步建立与工业产业生命周期相契合的弹性年期出让制度,原则上除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大产业项目外,一般产业项目均要实行弹性年期出让。根据产业项目性质、质量和层次以及项目准入评价结果,探索实行差别化的出让地价政策,对属于国家和省、市鼓励优先发展且用地集约的制造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四是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提高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改造的积极性。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 提升土地综合利用水平的实施意见》(苏府〔2017〕60号),深入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鼓励民营企业等各类主体通过业态调整、自行改造、协议转让等多种方式参与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并可同等享受土地立体开发、专项服务产业、自行改造、高标准厂房、零星用地协议出让等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各项支持政策。 三、产业用地更新“双百”行动基本情况 为有效破解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不高等难题,我局基于调查研究成果,提出了在全市开展产业用地更新“双百”行动的建议(即划定100万亩工业和生产性研发用地保障线,实现100平方公里工业用地更新),并制定形成了初步工作方案。这次行动是向低效土地要空间,向存量土地要效益,是以产业用地规划为引领,以资源利用效率为标准,以提质增效政策为支撑,通过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双向发力、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双轮驱动、政府回购和企业自主更新双向引导,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布局集中优化、资源高效配置。以保障工业用地规模、优化工业用地布局和提升工业用地效益为工作目标,按照守住总量、盘活存量、加大流量、优化布局、多元参与、全链管理的基本原则,我们谋划了三项主要任务: 一是围绕“减量、兜底、优化、提效”的工作目标,按照规模合理、布局优化、统筹谋划、有序推进的原则,划定100万亩工业和生产性研发用地保障线,并纳入2035国土空间规划。按照“产业基地-产业社区-工业区块”三级分类体系落实分类规划管控,通过加强市场引导,规范行政管理,有序实施保障线外工业用地退出。 二是实施五年100平方公里产业用地更新,明确更新目标任务,制定更新实施计划。按照成片统筹的原则,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推进产业用地更新。集聚土地资源要素,持续、稳定落实产业用地热力图落地。创新产业用地更新政策,整合低效产业用地退出机制,合理控制用地回购成本,建立完善的提容提质奖励工作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参与产业更新,促进土地二级市场规范流通,提高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建立合理的更新增值利益分配机制,提高各级政府、各类市场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更新的积极性。 三是实施产业用地全链高效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产业用地规划、项目选址、准入、供给、监管、评价全链条管理机制。创新产业链项目供地方式,优先考虑产业含“绿”量、产出含“金”量、科技含“新”量高的项目。推动招商引资项目统筹集聚落地,引导项目分类合理选址,高质量、高效益利用土地。 四、鼓励市场主体自行更新改造的具体措施 为有效提升土地利用强度和产出效益水平,在符合相关规划和产业发展导向的前提下,我们鼓励市场主体包括民营企业参与产业更新和予以保留的老旧工业区整治提升。通过建立合理的更新增值利益分配机制,鼓励土地使用权人对存量低效工业用地更新改造,提容增效后自用或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载体用于工业生产。指导各板块建立完整的提容提质奖励工作机制,对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效益的,探索“以奖代补”,给予更新实施企业一定的经济激励。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17日 联系人姓名:马健德 联 系 电话:0512-68852870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有协办单位的同时抄送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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