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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关于苏州市开展城市轨道交通互联互通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建 议 人:
王岳明;
建 议 号:
431

标    题:

关于苏州市开展城市轨道交通互联互通的建议

建议内容:

 

一、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现状和需求

截至2019年上半年,中国内地累计37个城市投运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约6126公里。我国共有62个城市的城轨交通线网规划获批,规划线路总长7321公里。“十三五”规划中明确要求:充分发挥城市轨道交通在城市公共交通中的骨干作用,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应积极建设城市轨道网络,优化轨道交通功能层次,符合条件的大城市,应当结合城市发展和交通需求,因地制宜地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构建覆盖主客流走廊的城市轨道交通骨架。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成网,利用规模化效应,提升地铁运营安全和效率:

1)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列车、信号、供电、车场、运营与维护人员资源共享率低,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 

2)乘客只能通过车站换乘,无法满足“快速”、“直达”的出行需求;

3)换乘客流占上下车客流比例高(65%~82%),换乘站客流组织压力大,存在安全隐患,增大车站规模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换乘压力。

互联互通符合市域轨道交通发展的需求,通过互联互通来不断收纳分散客流、充分利用线路空置率、实现跨线和共线运营、提升资源共享率,减少乘客换乘时间和次数、降低建设与运营成本,提高各线路运输能力。

截至201912月,苏州轨道交通开通运营线路共4条,四条线画成一个‘井’字,运营里程达166公里,线网已初具规模,总客流突破10亿人次,日均客流超100万人次,在公共交通中的承担约40%出行量。但线路间没有实现互联互通,只能单线运营,没有形成网络化运营的整体效益,难以满足公众高效便利出行的诉求。

近十年国家对技术装备产业的发展进行了大力支持,互联互通的核心技术已被国内部分顶尖的供货商掌握,全自主化全自动运行系统已进入加速应用阶段,互联互通团体系列规范也已进行工程应用,具备实现互联互通的实际需求和技术条件。

二、实现互联互通的发展建议

《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35)》规划提出将苏州轨道交通划分为“城际铁路、轨道快线、轨道普线”三个层次,实现这三个层次的互联互通:

一方面,加强苏州市区各组团及与周边县的快速联系;有序推进城市轨道普线和轨道快线的发展,无需换乘,提高市民出行品质。

另一方面,加强苏州市区其他城市对接(如上海、张家港等);要进一步研究增加进入上海的通道,解决城市之间快速直达问题,融入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区域发展。

采用互联互通网络化运营,预期收益如下:

1)各条地铁线路资源能够有效共享和充分利用。通过停车场资源共享,预计每个停车场能够承担23条线路的维修任务,保守估计,将减少约35%占地面积。《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35)》规划建设的9条线路所配属车辆的检修任务,将共减少用地约400余亩,可节约征地拆迁费用近20亿。

2)缩短乘客候车、换乘及乘车时间,减少换乘次数,提高直达。预计可以增加沿线客流吸引量8%-10%,提升运营收入8.7%

采用互联互通技术进行地铁建设是轨道交通重要趋势,为城市轨道交通后续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轨道交通公司
会 办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0-05-12
办理类型: C (留作参考)
答复内容: C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0)苏轨集字第105号 签发:姚振康 ——————————————————————————————————————————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431号提案的答复 王岳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苏州市开展城市轨道交通互联互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苏州市轨道交通发展的关心,互联互通是轨道交通前瞻性的概念,符合轨道交通发展的需求,能够提升资源共享率,降低建设与运营成本,提高各线路运输能力。结合国内互联互通和苏州轨道交通的发展现状,我公司对互联互通技术在我市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 一、实现互联互通的技术条件 实现城市轨道交通的互联互通,不同线路须具备如下先决条件:信号系统制式要兼容;车辆制式相同;牵引供电方式相同;PIS和无线通信等系统的兼容互通;线路互通;限界、限速、站台、配线等均可满足跨线列车通行;适应网络化运营的运营管理,如行车组织、运营维护等。 其中作为控制列车运行并保证行车安全的信号系统最难实现,需收集各厂商设计原则形成适配的统一设计原则,并根据各车辆厂商及各条线路的最差情况综合计算设计参数,信号系统互联互通的相关要求主要包括:统一的系统需求及功能规范、统一的系统架构及数据流、统一的工程设计及系统参数、统一的车载电子地图、统一的车地通信方式及通信协议、统一的接口信息和报文规范。 二、国内及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互联互通发展现状 城市轨道交通的互联互通技术在国内外已进行了几十年的探索和尝试,上海、香港通过采用同一厂商的信号系统平台来实现共线运营。 重庆在规划二期工程 4、5、10号线及环线时,采用互联互通标准建设,并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国家示范工程项目。目前,重庆轨道交通已顺利完成部分的互联互通测试,但是跨线联运的行车组织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探讨和验证。 目前,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已基于重庆轨道交通互联互通项目发布了团体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基于通信的列车运行控制系统(CBTC)互联互通接口规范》,此规范非国家标准,目前符合该规范要求的信号系统供货商仅有参与重庆互联互通建设的4个信号系统厂家(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通信信号研究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市轨道交通目前已开通4条线路,在建的5号线为全自动运行线路,信号系统核心设备供货商分别为西门子公司(1、2号线、5号线)和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3、4号线)。 国家发改委批复的苏州轨道交通后续线路(2020-2024年)为S1、6、7、8号线,其中S1号线已完成车辆和信号系统的招投标工作(信号系统供货商为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6号线车辆、信号计划于4月份完成招投标工作,7号线已完成工可设计,8号线已完成初步设计。 三、苏州市轨道交通互联互通的可行性研究 既有1、2、3、4号轨道交通线路实现互联互通需对车辆、信号等系统设备进行改造,投资高、难度大且易影响既有线路的正常运营。 后续5、6、7、8、S1号线的车辆、线路、信号系统等专业未在设计之初考虑轨道交通路网间的互联互通,互联互通线路需满足车辆限界、车辆受电方式、车辆编组等条件的一致性,同时需重新设计预留线路间的联络线,并且不同线路的信号系统接口须符合标准协议,车地通信的厂家制式应满足互相兼容。 为解决上述问题,互联互通线路的车辆及线路系统需重新设计,且信号系统供货商须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基于通信的列车运行控制系统(CBTC)互联互通接口规范》。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批复,S1、6、7、8号线均已完成初步设计并开工,个别线路已完成车辆、信号的招标工作,无法满足互联互通对车辆和线路系统重新设计的要求。 根据上述研究,苏州市轨道交通已运营线路和在建线路的互联互通方案不可行。 综上所述,互联互通技术是轨道交通的重要发展趋势,是实现“城市铁路、轨道快线、轨道普线”三个层次互联互通的基础,但鉴于目前苏州市轨道交通各线路的建设现状,我公司将针对苏州市轨道交通后续规划线路的互联互通运营需求,结合其它地区互联互通工程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经验,作进一步研究。 感谢您对轨道交通工作的关心,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2日 联系人姓名:梅震琨 联 系 电话:0512-69899159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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