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唐文; | 建 议 号: | 336 |
标 题: | 关于将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和克罗恩病)纳入医保门特项目管理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炎症性肠病(IBD)是一种病变在胃肠道的非感染性慢性自身免疫性炎症疾病,主要包括:克罗恩病(病变可发生在口腔至肛门的胃肠道任何部位)、溃疡性结肠炎(病变局限于结肠黏膜)和未定型结肠炎。IBD是一个终身性疾病,症状会在患者整个生命中持续存在,导致患者会有明显的残疾和并发症,民间俗称“绿色癌症”。 IBD的疾病特征是慢性反复复发,疾病的发病高峰年龄通常在15-35岁之间,正好是青少年发育成长期和成年后生产力最高的时期。克罗恩病患者一生中往往要经历多次手术,给患者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会产生不利影响。 迄今为止,IBD的病因尚未完全清楚,但目前认为是遗传易发个体中,触发了不受控制的免疫反应所造成的结果以及环境因素导致免疫反应失控。IBD给全世界都带来了健康和经济负担,并大大降低了患者的生活质量。 目前的证据表明,IBD的流行病学特征正在发生变化,北美和欧洲的发病率稳定或下降,而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发病率上升,我国的发病率呈直线上升,IBD已经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挑战。多种原因导致各国医疗卫生决策者很难对IBD持续增长的疾病负担做出快速、准确的应对。值得注意的是,IBD对卫生经济的影响不仅仅局限在医疗卫生系统,大约有50%以上是间接成本(例如因病辍学,病假或丧失劳动力等等),这极大地损害患者身体、心理、家庭和生活,并伴随的焦虑、抑郁和其他情绪影响的发生率增加,这些巨大的疾病负担不仅对医疗卫生系统而是对整个国家的经济,都带来了高额的负担。这些患者终身需要定期在门诊随访,出现并发症时需要反复住院,做各种化验检查和服药,这些患者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因为幼年患病,无法良好完成学业,而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或者低收入,家庭也往往因为治疗需要花费大量金钱和时间而致贫,居民医保费用远远不够支付,(每一个有职工医保患者在门诊最基本的诊治需要花费2-5万/年)。另外,克罗恩患者在疾病诊治初期,有相当一部分病人存在营养不良和肠瘘,腹膜炎,需要进行2-3个月的完全肠内营养,(在完全肠内营养期间,是无法摄入除水以外的任何食品)。因此建议将炎症性肠病的治疗(溃疡性结肠炎和克罗恩病)列入门诊特定项目付费。 基于炎症性肠病的诊断是一个比较专科性强且复杂的过程,需要专病医生确定诊断后制定治疗方案并进行随访(国内目前在各大区域都有炎症性肠病的专病医生)。建议如下: 1. 在苏州市各三甲医院确定一名专病医生负责对于怀疑炎症性肠病的患者进行确诊。获得确诊的患者可以申请门诊特定项目付费。 2. 将炎症性肠病门诊的常用药美沙拉嗪(口服片剂,缓释颗粒和栓剂)纳入门诊特定支付项目。 3. 将克罗恩病合并肠瘘,腹膜炎并发症的,需要进行完全肠内营养治疗的肠内营养液纳入门诊特定支付项目。(以往这些患者是通过多次住院来解决肠内营养液的配置,如果门诊特定项目可以解决,实际上可以节省医保资源) 希望以上提议能得到支持和实现,为广大的IBD患者带来福音!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 |
会 办 |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0-06-11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唐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和克罗恩病)纳入医保门特项目管理的建议已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险工作的关心帮助和大力支持! 您在提案中提出,建议在苏州市各三甲医院确定一名专病医生负责对于怀疑炎症性肠病的患者进行确诊,将美沙拉嗪(口服片剂,缓释颗粒和栓剂)、特定患者使用的肠内营养液纳入门诊特定支付项目。 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经认真调研,初步拟定了答复意见。5月12日,我局工作人员来到委员所在单位,当面与您进行沟通交流,听取您的意见和建议。现结合我市政策情况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为解决参保人员大额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问题,我市针对部分需要长期进行门诊治疗且费用较大的特殊病种设置了门诊特定项目政策,将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重症精神病等8个病种纳入门诊特定项目管理。可以说,门诊特定项目政策的实施,缓解了患有部分重大疾病的患者个人负担较重的问题,解决了一部分患者的后顾之忧。 从大市范围来看,各统筹地区门特门慢项目设定不一,数量差距较大,从4-37种不等,且待遇标准不同;目前仅有工业园区将炎症性肠病纳入门特项目范围,每年由医保统筹基金在4000元限额内报销70%-90%。我市从去年开始着手实施医保市级统筹工作,今年初,《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苏府办〔2020〕62号)、《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基本政策和待遇标准调整方案》(苏府规字〔2020〕3号)已由市政府印发。下一步,我们将统筹整合各地包括门特门慢项目在内的各项医保政策,按照平稳衔接原则逐步统一各项政策待遇标准,到2022年实现全大市医保筹资、待遇、经办、信息的全面统一。我们正在逐步推进各地门诊特定项目的统一和完善,按照整体待遇不下降原则,在医保基金可负担的前提下,将各地病种归并分类,探索建立门特门慢病种遴选机制,研究确定疾病编码、诊断标准、报销范围、报销目录,广泛听取专家建议,结合测算结果逐年过渡,成熟一项统筹一项,到2022年底实行统一的门特门慢待遇。 加强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将合理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一直是我们医保工作的宗旨,我们将在政策调整中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经过稳慎研究,调整统一我市门特项目范围。 衷心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9日 联 系 人:邵力之 联系电话:0512-68358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