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关于加强对住宅电梯运行安全监管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宫长义; | 建 议 号: | 070 |
标 题: | 关于加强对住宅电梯运行安全监管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随着苏州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电梯数量的激增、部件逐渐老化以及电梯普遍存在的长时段、大客流、高负荷的使用,使得电梯的安全风险越来越大,高层建筑特别是住宅电梯的安全已成为社会和媒体日益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在电梯日常管理环节中,检测和维保尤为重要,当前电梯年检工作主要由政府部门检验机构承担。伴随《关于苏州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发布实施,老旧住宅增梯工作进入快车道。面广量大的电梯使用总量和产业规模,电梯的监管和检测压力将逐步增大。针对目前老旧电梯存在的种种问题,特提出建议如下: 一、电梯检验改革试点在即,建议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创新监管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稳妥审慎推进电梯年检工作由政府部门检验机构承担向社会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交替实施的新局面。 二、创新“互联网+维保”维保模式,根据电梯安全风险状况来确定维保项目和周期的可行性,探索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在电梯物联网远程监控基础上,按照电梯的实际运行状况和使用单位的具体需求,鼓励电梯维保“全包”模式。 三、进一步强化质量发展理念、创新质量治理方式,加快推进电梯检验和维保行业品牌培育计划、推进关键检验技术标准化工作,全力构建创新突破与国际同步、智能制造与国际接轨的先进体系,和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电梯产品质量技术创新体系,有效提升电梯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推动苏州电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会 办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0-05-13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宫长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住宅电梯运行安全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苏州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电梯己成为我市百姓工作、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交通工具,同时电梯也是推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基础。苏州是电梯使用大市,电梯拥有量约占全省总量的四分之一,位居全国地级市首位,并超过大部分的省份。苏州也是全国最大的电梯制造基地之一,2019年我市电梯产量14.5万台,约占全国电梯产量的四分之一。作为特种设备,电梯也是生产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而言,电梯是一种安全性和稳定性较高的机电类特种设备,但由于使用习惯、物业管理、维护保养等多方面的因素,电梯在使用过程中也会发生故障甚至事故,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距离。 一、我市电梯基本情况 (一)数量及分布。截至2020年3月底,全市拥有各类在用电梯149068台,包括乘客电梯107410台, 载货电梯23704台,自动扶梯及人行道10202台,其它电梯7752台。另外停用电梯10410台。我市梯龄5年以上在用住宅电梯共计60499台,其中梯龄5年-10年住宅电梯41345台,10年-15年住宅电梯15085台,15 年-20年住宅电梯3663台,20年以上住宅电梯406台。各行政区老旧住宅电梯分布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各行政区5年以上住宅电梯分布情况 常熟 昆山 张家港 太仓 吴江 吴中 相城 园区 高新区 姑苏 合计 梯龄5 -10年 4419 7686 2688 1936 3689 4040 3775 7429 2725 2958 41345 梯龄10 -15年 691 4093 192 19 1270 1177 1016 3936 1433 1258 15085 梯龄15 -20年 506 785 336 90 45 193 150 855 336 367 3663 梯龄20年以上 0 42 0 32 0 36 4 18 64 210 406 (二)制造、安装、维保、使用单位。全市目前共有持证电梯制造单位82家,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185家,使用单位16656家。其中电梯维保单位按星级分:五星级9家、四星级7家、三星级54家。各行政区制造、安装、维保、使用单位情况统计如表2所示。 表2 各行政区制造、安装、维保、使用单位情况统计 常熟 昆山 张家港 太仓 吴江 吴中 相城 园区 高新区 姑苏 总计 电梯制造 6 7 3 1 57 1 1 2 3 1 82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 15 23 18 7 52 18 6 21 8 17 185 电梯使用 2213 3287 1862 899 1933 1578 1439 1630 1039 776 16656 二、当前电梯安全主要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一)电梯困人故障时有发生。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我市电梯安全状况总体良好,但因我市电梯总量大,困人故障数量也相应较多。根据苏州市电梯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数据,2019年1月至12月底,全市共处置困人故障5940起,平均每天受理处置困人故障16.27起,共解救被困人员11783人次。虽然电梯困人不会造成人员伤亡,但会造成被困人员的心理紧张,地铁、商场等人流密集公场合发生电梯困人故障,还易引发舆情关注,带来公众的恐慌情绪和不安全感。 (二)老旧住宅电梯矛盾突出。目前,我市梯龄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约4069台,在未来的5-10年,还将有大量的电梯步入“老年”。老旧电梯维护成本大,故障频率高,同时由于部分电梯存在安全责任界限不清晰、资金短缺等问题,特别是由于历史原因还存在少数无维修基金、维保单位、物业单位的“三无电梯”,维修、改造、更新难度较大。 (三)住宅加装电梯改造需求凸显。我市建于90年代的无电梯多层住宅楼数量较多,随着高龄老人的占比逐年增加,缺少电梯带来的不便由个别现象变为一个社会问题。加装电梯改造面临资金来源短缺、技术保障差异、业主矛盾等问题,解决起来比较困难。 (四)电梯维保市场有待规范。由于目前住宅电梯选购中普遍采取低档配置、低价中标方式,加上有的物业公司对维保公司监督不力,常常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很多力量薄弱、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格的维保单位进入苏州开展维保业务。电梯维保质量低、故障修复不及时,导致市民不满、投诉不断。 三、我市电梯安全近年来的主要工作 (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2015、2017年分别通过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了电梯安全管理,推动治标和治本相结合,明确了政府部门和基层政府的职责和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了全市电梯的安全监管水平。2018年开展了苏州市电梯质量提升行动,力争将我市建成电梯产业由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的全国示范基地,全面增强苏州电梯产业的国际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 (二)开展电梯按需维保、无纸化维保、定期检验改革。为贯彻落实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同意在江苏省安徽省开展电梯维保和检验改革试点的批复》(国市监特设函〔2018〕234号)文件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电梯检验和维护保养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我局去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电梯按需维保、无纸化维保、定期检验改革,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电梯按需维保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苏州市电梯定期检验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苏州市电梯无纸化维保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19〕98号)文件公布了改革方案。根据改革方案,在全市试点地区开放了电梯检验市场,引入第三方社会电梯检验机构开展检验,根据上一周期电梯检验结果和设备综合状况,科学调整定期检验周期。进行电梯按需维保改革,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科学确定维保周期。通过在线维保的监管方式,提高电梯维保人员的持证率和电梯维保质量。 (三)开展电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2015、2016和2017年,我市分别开展了电梯安全大会战、攻坚战和“回头看”等电梯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整治问题电梯,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发现的新问题责令相关电梯生产单位查找原因、彻底整改。对还在整改的问题电梯和挂牌督办电梯,依托地方政府,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加大整治力度,逐台销号。对人口密集场所的各类电梯作为重点加强检查,督促物业(业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四)建立电梯应急救援体系和物联网系统。我市于2014年6月建成市政府实事工程——“苏州市电梯应急救援中心”(96333),实现了生产厂家、维保单位、使用单位、监管部门的信息互动和救援力量的科学整合。据统计,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平均用时17分钟,现场施救平均用时5分钟,未发生一起处置不当造成的救援失败事件。为运用物联网技术提升电梯应急救援能力, 2016年又启动为期4年的市政府实事工程——电梯物联网监管平台建设,目前已接入14家电梯制造单位的电梯9000多台。 (五)加强维保单位管理。依据苏州市电梯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96333统计分析数据对服务不及时、维保质量差的单位实行约谈,对综合评比较差的单位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严重违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通过扶优罚劣来引导电梯维保市场的健康发展。要求电梯维保单位须每年到各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进行单位备案,外地维保单位到苏州作业必须有签订一年以上面积合适的商业用房合同和备有常用电梯零部件的库房,备案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开展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活动,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选择优质的电梯维保单位,逐步形成以四星、五星电梯维保单位为龙头,二星、三星电梯维保单位为基础的维保单位层级分布。同时联合住建部门开展住宅小区电梯的监督检查,将力量薄弱和无维保星级的单位逐步淘汰出市场。强化行业商会的桥梁作用,规范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六)开展电梯零部件和使用情况监督抽查。我局从2016年起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我市电梯安全部件和新装电梯进行监督抽查,2017年对全市1000台以上故障频发的在用电梯、单组机械部件制动系统的老旧电梯实施监督检验,2018年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市区230余家电梯维保单位进行考评,并对其所维保电梯按照2%比例进行维保质量抽查。发现了一批安全隐患,并召开电梯质量分析会,督促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提升我市电梯安全水平。2019年对全市约2000台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维保质量进行了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原市质监局)联合江苏省特检院苏州分院2012年起开展针对梯龄10年以上或故障频发住宅电梯的检测评价工作,为物业或业主提供大修、更新、改造的科学依据,目前已完成检测评价1102台。2015年我局和市住建局联合发文,对苏州城区的电梯应急维修资金提供绿色通道。 (七)与住建局物管处建立联动机制。我局去年和市住建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电梯使用安全管理的意见》,定期将评价较差的维保单位通报给住建局,由其通知给物业公司。使物业公司在选择维保单位的时候能够择优选优。同时住建局也将物业公司对电梯维保公司的监督纳入物业公司的评优考核中,使其重视电梯维保。 (八)完善电梯保障工作。做好对各类重大活动,尤其是两会、节假日期间的电梯及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要求各地突出重大活动保障时段和人员密集场所,不断强化电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消除隐患,保障安全。 (九)加强电梯安全知识宣传。积极与苏州市电梯业商会、特种设备协会和电梯制造企业等单位沟通协调,通过现场参观、集中座谈、专家讲座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公众普及电梯安全知识。轨道交通公司自2017年9月开始,在地铁站和地铁上播放电梯安全知识。吴中区在多个公共场所宣传电梯使用安全。我局还充分利用安全月、质量月等重点时段开展电梯安全“进商场、进社区、进校园”等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电梯安全意识。 (十)全面推行电梯安全责任险。我局加强与市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合作,联合发文推进电梯责任保险,通过安全宣传和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等方式,全市约4万台左右的在用电梯购买电梯安全责任险。联合卫计部门,鼓励各医院优选三星级以上的电梯维保单位,推进医院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全覆盖。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进电梯安全管理地方立法 为了创新电梯监管制度,明确安全主体责任,提升综合监管水平,细化《特种设备安全法》,我局目前已经成了苏州市电梯立法起草小组,由监察机构、检验机构、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的相关专家组成,进行电梯地方立法的起草工作。预计将于今年6月份形成初稿,报请市人大审议。 (二)加强电梯使用维修资金的管理 1.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市住建局于2013年印发了《关于建立苏州市电梯、消防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在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之外,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建安成本1%,建立电梯、消防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专门用于电梯更新和消防设施改造。 2.2015年,市市场局(原市质监局)与住建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明确苏州城区应急使用维修资金维修电梯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住建规〔2015〕7号)规范电梯维修的维修资金使用程序,促进电梯应急维修,防止维修资金滥用风险发生。 3.制定《苏州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列入我市2019年政府规章备选项目。为规范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市住建局将通过制定政府规章,把从维修资金存款获得的增值收益高于按规定结算分户利息的增值收益的部分按小区建账,统筹用于小区内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中、小维修。大修以下的维修费用不从业主分户维修资金中分摊,无需三分之二业主签字,促进维修资金的应用即用和应用快用。提高包括电梯在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效率。 (三)加强电梯维保市场管理 1.持续推行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和“红黑榜”制度。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选择优质电梯维保单位,逐步形成以四星、五星电梯维保单位为龙头,二星、三星电梯维保单位为基础的维保单位层级分布。联合住建部门加强住宅小区电梯监督检查,将力量薄弱和无维保星级的单位逐步淘汰出市场。充分发挥行业商会作用,规范不正当竞争行为。 2.和住建部门一起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电梯管理。把电梯管理工作检查纳入年度物业管理项目检查和考评的必检内容,在检查中发现有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问题,责令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改正,并将查处问题与物业企业的信用挂钩,扣减其诚信分值,并在一定期限内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前期物业招投标活动进行限制。 (四)继续推进电梯按需维保、无纸化维保、定期检验改革 目前这三项改革我市正在稳步推进中,其中电梯按需维保改革已经有四家电梯维保单位上报了改革方案,涉及共2300余台电梯;电梯检验改革已经有8家社会电梯检验机构在我局备案,目前已经检测电梯200多台;电梯在线维保改革截止2020年2月底,已联网维保单位达209家,关联电梯使用单位4766家,电梯数量121132台。 (五)继续加强部门联动 市市场监管局已经联合市住建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单位,成立了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下一步将继续加强部门沟通和联动,加强对住宅小区、工厂、医院、商场等场所的电梯安全监管,定期交流通报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情况,将电梯的安全管理纳入到物业、工矿企业等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考核。 (六)进一步发挥96333平台作用 建立96333与110、119、120的联动机制,提高专业救援的覆盖率和及时率。继续推进电梯物联网建设,扩大接入电梯的范围。鼓励对在用电梯加装远程监控系统,推行对新装电梯标准配置远程监控。加强96333平台的数据采集、分析和应用,更加及时、科学、有效地实施精准救援、预警和监管。 (七)做优做强电梯产业 电梯行业作为我市制造业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地位日益显著。电梯产业的质量状况与电梯的安全运行以及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密切相关。自2018年5月,《苏州市电梯产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实施以来,我局扎实推进质量提升相关工作。在我市电梯行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树立质量管理和品牌发展标杆,培育电梯特色优势产品全国乃至国际单打冠军。强化质量管理,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突出标准引领,推动制定电梯制造、安装、维护方面的地方标准。积极创建电梯产业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使之成为“苏州质造”标志性品牌。 (八)继续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活动 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电梯商会、特种设备协会和电梯制造企业等单位的联动,积极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微信等渠道,以及应急演练、讲座、新闻发布、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电梯安全进商场、进社区、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的安全乘梯和文明乘梯意识。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9日 联系人姓名:王学存 联 系 电话:0512-69851118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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