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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建 议 人:
谢剑峰;
建 议 号:
168

标    题:

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建议

建议内容:

 

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百姓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饮食品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极大推动了我国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发展和进步。但日益丰富的食材种类、食品经营模式,在给人们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层出不穷。虽然我市持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加大对不法分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并发展良好,但一些边缘问题和潜在隐患仍然无法彻底消除。

(一)食品行业经营主体水平参差不齐。小型食品生产企业、作坊的出厂食品品类繁多,但生产能力、水平等不能与时俱进,各种食品安全风险明显加大。食品加工小作坊管理标准不明确,无证“黑作坊”频繁出现。食品流通领域,大中型超市总体情况良好,但超市内现制现售食品存在安全隐患,中小批发、零售商食品安全意识薄弱,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现象时有发生,城郊、农村地区隐患尤重。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外包食堂卫生问题多、安全隐患大,特别是农村集体聚餐(自办家宴)领域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新型食品经营模式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新挑战。网购食品隐患大,“网店”食品卫生差、套证或假证经营依然存在,“黑餐馆”“幽灵外卖”屡禁不止,群众既“离不开”,又“不放心”。网售食品平台合规能力建设严重不足,行政监管对第三方平台的约束效果不明显。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和宣传治疗功效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三)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还未形成。一些行业协会仍停留在组织会员单位开展活动阶段,较少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约束激励会员履行主体责任、合法诚信经营的机制不够健全。社会舆论在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规范上功不可没,但常态化监督还不够。从事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专业机构比较欠缺,食品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一大短板。

对策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强化依法许可,将不良企业拒之门外,从严监管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鼓励行业内部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小作坊、小摊贩管理机制。不断优化农村集体聚餐监管机制,完善申报备案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监管方式,探索实施承办厨师记分制度。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奖励、会务接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各部门联动等制度。将食品相关产品列为重点工业产品加强监督管理,多措并举将不合格产品彻底清除出市场。

二是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思路,对新兴的“互联网+”生鲜经营模式,从冷链配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设、食品安全检测等方面,加大监管力度,规范互联网企业经营行为,督促其建立良好的溯源质量控制体系。坚持“以网治网”,发挥信用监管手段在约束平台方面的作用,营造平台自觉守法、平台带动经营户共同守法的氛围。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督促、引导外卖平台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外卖平台推动线下餐饮业主 “明厨亮灶”,逐步实现监控视频实时在线,探索实施违法行为智能抓取。

三是进一步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发动群众“人人都是监督员”,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更大力度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向政府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积极向会员宣贯法律法规和政策,鼓励协会制定多种形式的行规行约和自律规范,提高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扶持培育专业培训机构,作为监管部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的有力补充,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鼓励媒体多曝光食品违法行为、多报道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探索开展由执法部门、媒体、行业协会、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面向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专场活动,形成全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舆论氛围。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会 办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苏州市公安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0-04-13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谢剑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我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防源头污染,严管生产经营过程,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中向好,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我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的同时,一直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2019年的主要工作如下:一是强化种植养殖环节监管。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坚持按标生产、按标管理,率先在张家港、昆山、太仓和吴江4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地区推行全程标准化生产,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率先100%按标生产。二是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严把许可准入关,全年受理476件,现场审查293家次。严格按照日常监管要求,对相关企业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对全市1485家食品生产企业实现了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风险分级全覆盖。三是加强食品经营环节监管。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明晰各级事权划分和权力清单。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全市学校食堂量化评定等级优秀率达73.89%,良好率100%。全市学校食堂“五常”等先进管理模式实施率达83.8%,“明厨亮灶”实施率达100%。加强网络餐饮监管。全年共计约谈第三方平台15家次,实地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6338家,下线无证照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672家,督促整改2313家,立案121起。四是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全市完成食品抽检80163批次,千人抽检率7.48批次/千人,合格率98.36%,全市发布抽检公告246期。五是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食品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两超一非”添加、生产经营不符合标准食品、食品违法违规标识等食品领域突出问题。全年共办理食品一般程序案件2637件,罚没款2897.6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48件。全市公安机关侦破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86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40人。六是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组织指导各市(区)参加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在前三批创成5家的基础上,苏州工业园区通过2019年度省级示范创建验收,得到了验收组的充分肯定。12月份,指导第一、二批示范城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常熟市)接受省级跟踪评价。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区)数量并列全省第一。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张家港市、昆山市、吴江区已成功创建第一、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太仓市被命名为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常熟市全面启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推进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建设。制定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示范建设指标任务和工作要求。3个餐饮集中区被评定为江苏省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192家单位被评定为省级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组织开展主题为“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期间,开展咨询服务活动450多场次、培训讲座230多场次、发放宣传材料约21万份。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年度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市民对本市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79.53分,较上年度提高3.89分。 结合您的建议,2020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方面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优化食品企业“放管服”措施。按照上级部门关于许可管理的新要求,继续优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深化许可管理全程电子不见面审批、许改备、承诺制等许可改革各项措施,探索完善无人制售、网络销售等新业态和新模式监管制度。建立标准化日常监督检查目录,实现日常监管信息化、可量化、可评价,引导企业以“提品质、创品牌”为目标,开展品牌培育创建活动,积极争创市长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以企业产品质量品牌建设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实施食品安全质量提升工程。开展乳制品提升工程。监督企业科学合理确定产品保质期,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鼓励乳制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加快标准提档升级,用高标准提升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树立苏州地产乳制品的良好形象。开展肉制品提升工程。督促肉制品企业建立优胜原料供应商遴选机制,严格实施肉制品原料把控,加快企业标准化建设步伐。加强肉制品生产企业电子追溯体系建设,保证肉类食品的质量安全。开展小作坊提升工程。在巩固100家示范小作坊的基础上,再创50家示范小作坊,采取示范一批、巩固一批,提高一批,取缔一批,全面提升小作坊质量水平。开展省级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建设。高质量建成一批省级示范街和示范店,明确参建省级示范店须符合“严格推行分餐、实施规范管理、高质量‘明厨亮灶’、食材来源可溯、信息公开透明、严格清洗消毒、开展自查自评、食品安全记录良好”八项标准。鼓励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食品安全保障到位的单位参与示范建设。开展市级食品经营质量安全示范建设。高质量建成一批餐饮集中区示范点、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站长效管理机制,出台建设标准和运行规范。将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站等先进模式向大规模供餐的单位食堂、重大活动供餐单位、校园集中区域、旅游景区等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借助电子化、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扩大“明厨亮灶”覆盖面,提升餐饮单位厨房展示电子屏的点亮率,方便消费者监督后厨制作过程。 三是推动网络餐饮精准治理。完善网络餐饮业内监督激励机制,制定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奖励力度和效率,激发行业内部人员举报食品安全问题积极性。探索建立监管部门、网络订餐平台和从业者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平台,提升食品安全问题隐患发现、传递、处置、反馈效率,进一步压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责任,规范入网餐饮单位经营行为。创新奖励方式,提速奖励兑换,保护举报人身份信息安全,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度和社会共治能力。 四是推进食品信息化监管工作。加强电子追溯体系建设,以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为基础,推进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肉制品、蜂产品企业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形成“顺向可追、逆向可溯”的信息链。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平台,做好监管数据交互,推动基层监管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升级“食品安全抽检数据共享平台”,对接食品日常监管系统,提高数据采集标准化,形成全市食品抽检大数据,为监管工作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撑。建立特殊食品生产经营数据平台,对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企业信用信息”等系统,掌握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奶粉企业的基本情况,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特殊食品实时监管。继续完善食用农产品“苏源e码通”平台、重点单位食品安全全程监控管理、“平安乡宴”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管理、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管理等系统平台建设,提高监管效能。 五是多元化倡导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继续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指导正在创建的市(区)加大创建力度,提高示范创建成功率。开展示范创建跟踪评价和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全面掌握市民对食品安全的满意程度和对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认可程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手机、网络新媒体等形式, 传播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高消费者识别能力和维权意识。联合苏州广电开展“星期四查查吃”食品安全透明执法检查,进行现场直播互动问答,打造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的“互联网+”新媒体平台。编写食品安全白皮书,发布全市食品安全状况。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提高公众食品安全认知和科学素质水平,增强消费信心。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食安险知晓率和覆盖率。指导食品行业协会建设发展,发挥行业协会在社会宣传、行业规范、沟通协调、会员服务中的作用,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统一消费维权服务平台,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切实提高处置效能,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监督食品安全的积极性。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0日 联系人姓名:夏文君 联 系 电话:0512-69821107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苏州市农业农村局、苏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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