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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完善苏州市创新券政策,推进知识产权扶持资金向高端化发展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建 议 人:
周苏萍;周刚;沈爱萍;
建 议 号:
150

标    题:

完善苏州市创新券政策,推进知识产权扶持资金向高端化发展

建议内容:

 

知识产权是一家企业乃至一个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也是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2008年至2018年十年期间我国专利申请数量急速攀升,年度申请量连续八年排名全球第一,可以自豪地说,我们已经是专利大国了。但是,我们还不能称为专利强国,专利的质量、专利的运用转化等方面与先进国家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究其原因,最根本的还在于政府目前相关政策还停留在引导阶段,通过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企业、服务机构向申请专利的方向发展。而在和专利质量密切相关领域,例如专利的检索分析、布局、运营和转化等方面都较少有相关政策支持,很多的尝试仍然停留在政府层面上,以一些专利项目如专利导航项目、专利战略推进项目等引导企业进行申报,但是这些项目门槛高,金额大数量少,脱离企业日常经营需要,使得参与的企业少,影响度小。

建议政府放下围绕知识产权各项指标制定对应的具体政策,坚持政府引导、价值驱动,培育充满活力的专利高端发展之路。政府不再针对具体的项目如专利申请、授权等资助(因为这种针对某个指标的政策,就会导致大量的社会资源和政府资金往这些被资助的项目上集聚,容易造成闲置浪费现象),而是对企业的整个创新活动进行资助,使得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进行专利申请、分析、布局、贯标、运营、维权等活动,自主、自发地追求高质量的专利及专利价值利用上。具体可以借鉴上海市的科技创新券思路。 2015年上海市就借鉴了荷兰、意大利等多国利用科技券补贴采购技术服务的经验,也即利用市级财政资金制作创新券,创新券采用电子形式,由企业、团队申领和使用,由服务机构收取和申请兑付,鼓励本市企业和团队向服务机构根据自身实际经营需求购买相关服务。上海市201811月发布了《上海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科委、市财政局通过创新券优化了财政资助方式,其建立的资金池委托第三方机构——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运营管理科技创新券,这样使得每笔兑换无需按计划项目方式走行政流程,政府只做备案,既提高这种政策工具的灵活性、便捷性,又降低企业创新创业成本,引导企业改变创新模式,借助外部资源来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加快上海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步伐。目前, 上海创新券向昆山进行了应用推广,由昆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昆山市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将财政经费拨付给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上海国企),定期结算,使上海服务机构足不出沪,即可完成创新券兑现。但是该应用限于上海的服务机构向昆山的企业提供服务才能使用创新券,而苏州本地的服务机构被排除在创新券使用兑换的范围之外。事实上,苏州在2015年也发布过《关于开展苏州市科技创新券工作试点的通知》,如下。发放对象:在苏州市区注册,列入苏州市雏鹰计划或瞪羚计划企业;通过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用于补助入驻的初创企业与创业团队、个人。使用范围:公共研发服务和科技金融服务但是,首先苏州创新券面向的群体范围小,在2015年苏州发布创新券政策的同时发布的可申请创新券的名单中,雏鹰企业(58家),瞪羚企业(589家),这相对苏州市几万家的企业来说实在是微不足道。其次,苏州创新券限制在公共研发服务补贴(如检测测试)和科技金融服务(比如科技保险)等方面,而对于广大企业所需求的专利申请、分析、布局、贯标、运营、维权等都没有涉及,影响力十分有限。

为此,建议完善苏州创新券政策,提出如下几点:

一、苏州创新券政策不再针对具体的项目,而是列出项目清单,符合清单的项目即可申请政府的创新券支付,涵盖的项目范围可在原来的苏州创新券以及现在的上海创新券政策上取长补短,优化升级,纳入更多的项目内容,如专利检索、分析、战略规划,布局、运营、维权等。

二、苏州创新券与原政策如果不好整合,那么原来的内容部分仍由原单位运营,新增加的模块内容可以由新的运营单位运营。苏州创新券委托的运营单位应自身具备或引入外部机构第三方评价体系,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科技创新能力进行科学评价的能力,更加科学合理的核定企业创新券额度和报销比例。这样比上海现行的平台系统直接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简单评定企业创新券额度和报销比例,更具有科学依据和说服力。

三、关于苏州创新券的推广,建议创新券服务内容中前期可以增加科技局主管的部分科技项目,也即提倡在该科技项目申报服务中,企业使用创新券采购科技中介的服务。由于科技局的科技项目已经经过了多年的宣传,比如说高新技术企业,企业都十分熟悉具有广泛的影响力,这样对创新券的推广使用打开局面十分有利。

四、建议政府部门重在后期检查和纠正,对企业申报创新券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每年按20%左右比例进行抽查,对创新券发放,申领和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发现和整改。

五、关于科技创新能力评价分析能力建设,可参考江苏天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创新等级评价标准,该评价依托于工商、专利、商标、标准等官方公开的大数据,还引入了国产替代进口、专利无效次数、参与或制定国家标准等维度,更加侧重技术创新在市场竞争中的影响力。这种从技术先进性,技术产业化,技术创新持续性等方面对企业的创新能力进行了评价,比上海的直接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以企业人员规模财务数据等信息进行简单评定更加符合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

总之,我们希望创新券的政策在苏州开花结果,为苏州的企业创新创造更好的条件。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会 办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0-06-24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周苏萍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完善苏州市创新券政策,推进知识产权扶持资金向高端化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科技创新券政策实施情况 2015年,市科技局探索开展苏州市科技创新券工作试点,对入选的瞪羚计划、雏鹰计划企业以及市级众创空间等发放科技创新电子券,可在领取当年自然年度内通过苏州市研发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苏州市科技金融超市平台对接享受研发资源共享、科技金融等相应服务项目,并由平台对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后给予后补助。基于试点工作情况,也考虑到财政资金的保障能力和创新券后补助的特点,市科技局不断健全后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2017年会同市财政局修订《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支持方式和范围。修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实施后补助项目。在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和申报通知中细化每一类项目的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目前后补助项目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医疗器械与新医药、技术转移、研发资源共享服务、科技贷款贴息、软科学研究、政策性资助等扶持项目,2019年后补助支持项目涉及资金6.24亿元,占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比重达61%。 二、市知识产权扶持政策措施及成效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深入实施知识产权驱动创新发展战略,通过项目引导和政策激励,不断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提升。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化管理、类别化支持,用于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知识产权服务与人才培养等几个方面,出台企业知识产权转化补贴奖励、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奖励、发明专利和PCT奖励等系列政策。一是加大服务创新政策支持。落实市委、市政府“3+1”政策文件和开放再出发30条政策,制定《苏州市国际专利、国际商标奖励实施细则》,进一步激励苏州企业发明创造和海外专利布局。2019年,市级层面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和PCT申请授权的企业共计1490多万元,受益主体超500家。二是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托管服务,由政府采购,免费为创新型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优质服务。七星天专利运营管理公司、园区纳米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朗润创新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等20多家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形成了各自的知识产权运营模式。苏州大学、中科院苏州纳米所等高校院所设立知识产权运营部门,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近几年,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覆盖数量(家)达1043家,平均每年政府投入财政资金近200万元。三是重点推进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2017年,苏州成为全国首批8个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之一。搭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有序运行,汇聚工商、版权、专利、商标等各类数据资源的“一站式全产业链服务云”系统注册会员2000多家。2019年,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额达23.7亿。截至目前,我市已有280多家企业分别实施专利导航计划、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和企业知识产权登峰行动计划项目,项目扶持资金政府总计投入8000多万元。 三、上海市科技创新券政策研究 2018年11月,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会同上海市财政局推出科技创新券政策,服务类别分为科技创新战略规划类、技术研发服务类、技术转移类、检验检测服务类以及创新资源共享服务类。其中科技创新战略规划类下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项目包含了专利战略分析、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分析、专利检索等服务内容。通过向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了解,目前这些服务项目的资金来源为上海市科委、上海市财政局,创新券申领兑付等相关工作具体由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负责,整个服务项目过程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并没有交集。我们也向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了解到,针对企业知识产权扶持政策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主要还是以项目的形式分类予以资助,尚未实施创新券政策,目前也没有加入到上海市科技创新券政策中的计划。 四、我市与上海创新券对接情况 创新券是政府支持各类主体加强创新活动的一种政策工具,主要特点是财政科技资金支持为后补助支持。为了不断优化面向中小科技企业的创新服务举措,市科技局2018年启动实施了上海苏州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与协同发展行动计划,实现与上海创新券享受创新服务资源的全面对接,并对我市企业使用上海有关机构提供的研发资源服务发生的费用纳入后补助范围兑现给企业。同时支持昆山与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签订《关于上海-昆山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运营服务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探索机构通兑模式。在评价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上也不断丰富评价方式。如在全市核心技术产品遴选过程中,引入拥有知识产权资源和分析挖掘的第三方机构,在2019年首批核心技术产品遴选中出具企业知识产权创新能力评价,为遴选工作提供支撑。在2020年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第一批项目评审中,借助第三方机构专家对申报项目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价,为现场评审提供参考依据。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鉴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现状和有关要求,市科技局、市场监管局按照机构职责各自完善和推进科技创新券、知识产权项目扶持。 市科技局继续推进科技创新券的不断深化。一是积极参与省科技创新券、长三角研发资源共享等联动合作。目前,江苏省科技厅正在拟定省科技创新券实施方案,拟与地方采取联动、协同方式组织实施,重点利用省级财政资金后补助方式,引导国家和省级科技创新基地、高校、科研院所及科技服务机构等开放创新资源,为全省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的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各类科技服务;支持范围主要包括科学仪器等科技资源共享、检验检测、科技信息及深度咨询、技术转移等。市科技局将积极参与省科技创新券、长三角研发资源共享等联动合作,引入更多的研发资源和服务机构为我市科技型企业提供服务,持续通过后补助方式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扶持。二是继续在后补助方式下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扶持。一方面发挥好市科创投有限公司、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机构作用,在科技金融、研发资源共享等方面做好后补助资助,有力激发科技型企业创新意愿。另一方面积极丰富科技创新券内涵,考虑针对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出台科技保险创新券(科技研发费用损失保险专用),积极助推企业加速发展。三是按照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对科技创新后补助项目做好监管。 市市场监督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完善知识产权发展政策体系。一是完善市级知识产权奖励政策,融合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工作内容,修订市级《知识产权项目管理办法》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标先进地区,制定完善推动企业实力提升、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和运营等各方面的政策举措。二是提升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水平,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支撑,对新材料、生物制品制造等重点产业的知识产权申请提供快速审查通道,搭建涵盖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司法衔接的“一站式全链条”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平台,为企业提供专利战略分析、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分析、专利检索、维权援助等知识产权公益服务。三是积极加强与科技、工信、发改等部门的横向沟通机制,做到专利、商标、标准等数据共享,共同探索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体系,共同推动企业创新能力提升。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创新发展提的建议,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着力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等重点工作,建成区域引领、互动协作、资源共享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体系,在引导扶持企业知识产权向高端化发展方面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争取更好地为苏州企业服务。期待您在将来的工作中不断关注、支持我们工作,共同为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2日 联系人姓名:许文烨 联 系 电话:0512-69821306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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