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朱雪珍; | 建 议 号: | 170 |
标 题: | 关于在园区试行将引进人才的退休父母纳入地方社管体系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苏州作为一个外来人口占比较高的城市,苏州的发展充分借力于外力、外脑,发展进入新时代,出台招才引智的直接政策各地竞争日趋白热化,已经明显乏力,间接服务人才的政策尚属蓝海,人才要留得下,通过稳定人才家庭是一个新型重要抓手,尤其是对于目前典型的家庭结构,如何为引进的人才减除后顾之忧,服务好人才家庭直系亲属父母是关键。苏州工业园区外来人才比例较高,随子女迁入苏州居住的直系亲属父母也较多。数据显示,在园区居住的老年人口(统计口径是男性>60岁,女性>50岁)中,只有一半左右老年人口是有户籍的,纳入园区退休人员社管体系,还有一半老年人口是办理了居住证的,可以推测其中大部分是居住在园区的人才直系亲属。 目前,我国很多政策法规都是基于户籍制度,如果没有户籍,是不能充分参与享受地方发展成果,这些随子女到苏州居住的外地退休人员是没法纳入居住地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这些居住在园区的老人游离于地方专业化、制度化管理服务体系之外,现有的管理服务方式不能完善外地户籍退休人员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不能真实全面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服务新格局。实现可持续发展,归根到底取决于能否吸引人次资源。人口是一个地区发展的核心资源,人口红利的发展模式也在发生变化,从中青年创造力单一模式逐步转变为中青年创造力与中老年内需消费力混合模式。社会的全面发现需要进一步挖掘人才红利,创新开发老年人口的消费红利。 建议在园区先行试点,由公安、社保、财政、医疗卫生等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整合资源,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首先由地方公安户政部门完善常住人口基础信息,加强外来人口服务和管理,居住证有效期内,居住超过半年,退休人员信息推送至属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部门,社管部门建立社管居住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对此类人群服务管理费用进行评估测算,向地方财政申请预算资金,依照规定使用,并接受相关审计;其次由社保部门提供社保养老医疗咨询服务、退休待遇生存认证、走访慰问、定期健康体检、参与各类文体活动等,实现“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双重管理”的方法加强流动居住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保证退休人员权利和义务得以实施。最后,充分依托已经建立广泛覆盖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做到职责明确、组织健全、管理到位、服务精准。通过各部门齐心协力,可以破除“看客心态”、“依赖意识”等落后观念,增强自觉参与意识、责任担当意识,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激发全社会活力上发挥应有作用,解决人才直系父母对美好生活的体验感、归属感、获得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着力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工业园区管委会 | |
会 办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0-06-24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园区管委会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170号提案的答复 朱雪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园区试行将引进人才的退休父母纳入地方社管体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人群范围,是在本地区参加养老保险并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养老待遇的退休人员。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包括: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体检、特困、重病、亡故人员慰问和老年节走访、日常文体娱乐和健身活动等内容。 由于人员流动等因素,往往会出现退休待遇领取地与长期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即提案中提及的异地居住情形)。为了使尽可能多的退休人员享受到社会化管理服务,苏州市内实行了退休人员代为互管的模式,即: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关系保留在退休地的同时,在居住地参加各项社会化管理活动。目前纳入园区异地代管的市区及五县市退休人员已达2.6万人。 关于您提出的人才退休父母纳入异地社会化管理这一建议,园区社保部门将积极向上呼吁,希望对人才父母及亲属给予政策倾斜。同时向上建议在政策标准逐步统一的同时,将异地代为互管的模式进一步扩展到更高的统筹层级,使人才父母在内的更多异地退休老人参与到园区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中。 专此答复。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