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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关于加强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建 议 人:
黄玮颉;
建 议 号:
254

标    题:

关于加强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的建议

建议内容:

 

苏州作为一座拥有2500年历史文化底蕴和魅力十足的城市,从古至今都是一座繁华的城市,这里是很多文化的源头,这里更是一个经济发达的先进都市。

伴随城镇化进程的逐步加快、人民生活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垃圾的产出量也越来越多,各种不同物质种类的垃圾也越来越多。成为城乡发展的“痛点”。近年来,从国家到省、市,各级政府对垃圾分类治理工作也非常重视。在苏州城区许多小区内,也实行了放置绿色、黑色、蓝色收集箱,并标明了种类和投放说明。但是在真正实施分类过程中,老百姓的前期分类措施和后续处理体系却完全没有做到分类的标准。

像这样的垃圾三分类小区,苏州市区非常多。在乡村,每户也都“标配”可回收和其他垃圾两个垃圾桶,但是细看里面垃圾却未按照指示分类投放,有的地方甚至仍然可见垃圾露天堆放等情况。从目前现状来看,首先,乡村街道社区组织影响力还不够。乡村普遍居住者为年长者,文化水相对较低,从垃圾分类的认知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乡村垃圾分类的宣传、监督和参与程度还不够,也不具备足够的影响力。其次,乡村参与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很低,缺乏参与热情与基础知识,大部分群众不清楚分类标准。还有就是分类回收处理机制还不健全。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工作,除了起始环节的分类投放外,更应有中间环节的垃圾分类回收、分类拆分及终端环节的分类处理。没有完善的回收条件,垃圾分类很难落到实处。就算是城区,投设了完善的分类箱和宣传栏,但还是无法很好的去实现垃圾分类的有效实施。我们的垃圾分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

我市在垃圾分类这一项工作中需要完善和加强这方面的专项体系和规则,加大一些刚性处理和执行要求,加大针对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监管力度,基层的管理部门也需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实施力度与宣传工作。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会 办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0-06-24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A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文件 苏城议案复〔2020〕61号 签发:赵金龙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254号提案的答复 黄玮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局立足苏州实际,以实现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系统为目标,城乡一体化推进,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大分流、细分类”苏州做法,在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城市排名中暂居第6位。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类工作,3月28日蓝绍敏书记深入调研垃圾分类工作,4月11日主持召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电视电话推进会。通过高位部署,高调推动,高效落实,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形成高位协调的工作机制。建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双组长高位协调机制。当前,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已成立,专人专职推动宣传教育、监督考核、行政执法等工作。形成《2020年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并经由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以两办名义下发落实。 二是完善具体配套的政策法规。围绕《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出台实施,我局牵头各部门研究相关配套文件和工作方案,截止当前,已出台配套文件11个;草拟完成配套文件15个;着手研究相关措施和方案10个,后期将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三是构建投收运处的闭环体系。以“三定一督”模式为主导,推动小区垃圾分类,截至5月31日,已建成“三定一督”小区1161个,年底各地计划完成4187个。在垃圾分类收运环节,明确“四不同”要求,即以区域为单位,建立与现有分类模式相匹配的分类收运体系,通过配备不同类型的专业车辆,根据垃圾产生特点采用不同人员(队伍)、不同频次进行分类收运,收运到的垃圾必须进入不同终端进行相应处置。同时联合市住建局,积极推动物业企业分类收运队伍建设管理工作,以解决各环节混收混运问题。此外,为有效落实“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模式,我局积极推动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工作,包括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筑(装修)垃圾处置设施及厨余垃圾处置设施等建设,以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分得出、运得清、处得了”。 四是全面提档完善的监管体系。制定《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评价办法》,建立垃圾分类“五榜”制度,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排名。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技术,搭建“苏州垃圾分类综合管理平台”,对所有垃圾分类的单元进行信息化管理,提升垃圾分类监管水平。 五是促成全民行动的良好氛围。当前,我局已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党建引领方案,出台志愿服务实施意见。同时通过户外广告、各类媒体等,基本做到“户外有图、电视有影、广播有声、网络有言、报刊有文、入户有人”,对老百姓关注的垃圾分类“开展方向、开展模式”等重点问题进行舆论引导;印制完成垃圾分类教材并下发至六区及直属共274所小学,并对照教材开启试学课程,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关于加强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的设想 以贯彻落实《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为重点,在全市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垃圾分类成效提质增效。 一、进一步优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源头投放方面,按照《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将生活垃圾分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向每户农户发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垃圾桶各1个,厨余垃圾桶印制二维码用于数据采集农户垃圾分类质量和数量。可回收物村民自行售卖或交由收运人员,有害垃圾村民交由收运人员或自行投放至村内垃圾分类收集亭。在分类收运处置方面,收运人员上门收集农户每日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并扫描二维码对分类情况进行评价上传。厨余垃圾送至农村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站,进入易腐垃圾处理设备进行就地堆肥处置,通过生物发酵等工艺处理后,制成有机肥。可回收物进入供销社资源再生利用体系。有害垃圾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其他垃圾按原收集方式进行焚烧或填埋处理。强化收集车辆、收集设施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收运体系建设,要求各地要向村民公示收运时间、收运单位、收运人员和联系电话,确保收运体系运行规范有序。 二、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各类保障机制,支持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符合地区产业、发展水平实际的就地处置模式,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一是开展省级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镇督查,对相关省级试点镇日常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试点镇生活垃圾分类取得实效,发挥好示范效应。二是及时修订工作考核办法,结合当前工作形势,对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加强工作考核。三是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核评价,在全省首创对全市行政村进行每月第三方考核评价,构建“每日信息化监管、每月第三方考核、每季度市级督查”的考核机制。 三、加大宣传引导和培训教育力度。我局将会同市委宣传部,进一步运用全媒体(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进行垃圾分类新闻热点宣传报道及《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贯。特别做好日常新闻、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等的宣传报导,开通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专题栏目等,提高垃圾分类曝光度和宣传度,加强正面引导和深度报道,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同时,广泛开展各级培训,以进一步提升全市广大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率。我局将进一步指导各市(区)、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工作,培育一批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讲师,针对不同人群,开设不同层级的专场培训:针对机关单位,开设“垃圾分类送课进机关”集中专场培训活动;针对市(区)各级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和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宣讲志愿者专场培训;针对广大市民群体,开设垃圾分类公益大讲堂;针对线上平台,整合优质的垃圾分类知识培训视频、海报、PPT等教学培训资源,开设线上学习和云端培训,方便广大市民、单位进行自主学习。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16日 联系人姓名:姚凤根 联 系 电话:65302324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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