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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关于加快制定苏州市家政服务业管理办法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建 议 人:
邹一敏;
建 议 号:
196

标    题:

关于加快制定苏州市家政服务业管理办法的建议

建议内容:

 

家政服务业既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行业,在促就业、助脱贫、保民生等方面发挥着突出作用,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产业,在促转型、育动能、稳增长等方面蕴藏着巨大能量。苏州市作为国内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之一,发展家政服务业不仅不可或缺,而且面对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和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等现状,苏州家政服务市场需求旺盛。据统计,苏州目前200多万户家庭中,正在使用或者有家政服务需求的家庭超过三分之一。面对如此高的市场需求,家政服务却存在着企业规模偏小、服务不规范、产业化水平较低,消费者认可度不高现象,家政服务在服务标准、服务价格、服务保障等方面无章可循等突出问题。

一是95%以上为外地来苏人员,身份难核实。由于注册成本低、手续简单,行业准入门槛变得很低。据调查发现,在工商、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注册登记的家政服务机构有1500多家,从业人员超过18万人,年营业额超30亿元。调查显示,我市家政从业人员女性占98%以上,以中年女性为主体。其中,本市下岗再就业从事家政服务的占比不到5%,全国各地农村转移劳动力来苏从事家政服务的占95%。由于目前大多数从事家政服务行业的是外省市人员,家政服务机构很难核实其身份及查询不良信用记录。加之相当多的家政服务公司管理方式粗放,往往仅起到中间介绍作用,缺乏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导致雇主对服务人员的劳动技能、身体健康、个人品质存有疑虑。个别家政企业和中介机构鱼龙混杂,存在无照或违法经营。

二是家政服务产业基础规范缺失,权益难保障。伴随着供需市场的快速增长,我市家政服务产业面临基础标准缺失,直接导致消费投诉量急剧增长,成为阻碍家政服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阻力。据统计,去年,全市1234512315平台和各级消费者组织共受理家政服务类咨询和投诉近千件,同比增长44.16%。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退费难、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服务质量不达标、合同权责不清晰等。其中涉及退费问题的投诉共105件,占总投诉量的10.5%。部分商家通过霸王条款、失联、拖延、扣取不合理费用等手段,拒绝给消费者退款或仅退还少部分款项。由此可见,行业标准的缺失是重要原因。

三是家政服务行业自律管理有待加强。目前行业自律管理能力有限、缺少手段,对家政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有效管理难以落地。同时还存在法律地位缺失、职能不明确、边界和人事组织关系不清、资金来源匮乏、缺乏政府支持等问题。另外,政府也存在监管缺失,行业法规及规范不完善的问题。这种监管的缺失体现在诸多方面。市商务、市场监管、民政、公安、人社、妇联等部门、组织均不同程度地参与家政行业管理,但各部门职责不明确,存在多头管理导致的“龙多不治水”问题。 另外,家政服务人员也有维权烦恼。家政服务人员在我国属于灵活就业,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家政服务员工作期间造成的伤害、致残、死亡等问题没有妥善的解决办法。要改变这种情况,建议注重维护家政服务三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理顺三方法律关系,完善家政服务合同,明确家政服务人员、雇主、家政服务机构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实现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动态平衡。

一要抓紧制定《苏州市家政服务管理办法》地方性规章,形成行业发展长效机制。虽然国家、省级层面及本市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和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但是还不能完全满足本市家政服务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一些好的制度需要法制去支撑,一些乱的现象需要法治来整治。《管理办法》要做好与劳动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多部法律规定的落地。做好注重建立家政服务行业监管体制。明确市商务局为家政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多部门协同管理。妇联、人社、市场监督管理、公安、民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

二要抓紧制定家政行业团体标准,解决行业普遍问题。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是连接政府和企业的桥梁,建议要充分调动和发挥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在行业规范、行业自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履行“协调、指导、服务、管理”的职能,加强家政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建立行业纠纷调解。要抓紧制定《家政行业基础规范》团体标准。从准入规定、服务要求、售后、服务协议等内容对家政行业进行规范,形成一套完善的家政服务技术标准,切实维护消费者、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各方的合法权益。

三要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要求,结合苏州实际,着力开展三大行动。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着力解决提质问题;开展“品牌提升”行动,着力解决扩容问题;开展信用建设专项行动,着力解决规范管理的问题。打造符合苏州城市特点、体现地方文化特征、具备行业发展特色和贴近市场服务需求的“苏式服务”家政品牌,构建适应苏州城市特点的家政行业发展新生态,促进家政服务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要逐步建立服务人员从业核准、服务企业行业准入、服务平台监管、保障体系引导、权利义务可追责的运行体系。建立家政服务人员从业审核,尤其对“二劳”人员的准入审核,切实保障服务对象人身、财产安全的基本保障、避免恶性事件发生;行业准入引进行业规范,公示企业服务真实水平,利用市场进行差别化发展;服务平台不仅提供信息,而且承担监管义务,明确监管范围,建立监管不力的法律责任机制;明确几个方面是责权利边界,发生问题不推诿,及时定责追责。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会 办 苏州市商务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0-05-25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196号提案的答复 邹一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苏州市家政服务业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首先,对您关心、帮助和支持家政服务业工作表示感谢! 您在提案中指出我市当前家政市场供需不匹配、从业人员身份界定难、产业基础标准缺失、行业自律及政府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并提出了制定《苏州市家政服务管理办法》、制定家政行业团体标准、着力开展家政业三大行动、建立从业准入核准、搭建平台监管和保障引导并行的运行体系等建议。我局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我局工作人员也向您进行了当面汇报交流。经认真研究,现结合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的协办意见,书面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苏州市家政服务管理办法》地方性规章的建议。今年年初,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起草并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并已于5月1日起实施,这是全国首个家政行业专门性地方立法。我省目前在省级层面及较大市层面均无相关的地方立法,但我市各政府部门正在积极调研、合力助推,力争在借鉴上海的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向我市立法机关建议尽早出台相应的地方条例,做到全省率先。 二、关于制定行业标准化的建议。近年来,我局作为市家协的业务指导部门,协同市场监督部门积极督促、指导行业协会及家政龙头企业制定申报家政业地方标准化。2019年9月,苏州市姑苏区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承担的国家级“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顺利通过中期评估。2020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苏州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的“家庭服务业经理人职业化发展标准化试点”申报省级标准化试点,推动苏州市姑苏区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申报“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规范”和“虚拟养老院运营管理规范”两项省级地方标准。同时,在我局的业务指导下,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制定有《行业公约》,并对养老服务、育婴服务和家政服务制定了基本职责,籍此对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基本操作进行倡导和规范。我们也将有力督导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群策群力,制定具有苏州地方特色的家政行业标准。根据《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函〔2019〕269号)和《关于开展家政服务领域信用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19〕878号),市商务局拟依托商务部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全市家政企业及家政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并推动信息共享和应用;优化家政服务信用信息服务,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探索建立“红黑名单”和家政服务市场主体信用等级管理制度。 三、关于根据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要求,着力开展三大行动的建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30号)下发之后,我局立足人社局的部门职能,围绕上级文件精神 ,出台了系列助力家政业技能提升和扶持员工制家政企业的政策举措。一是提请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苏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苏府办〔2019〕226号),该通知对于重点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及扩大各类培训载体予以了前所未有的政策和经费支持,也为家政从业人员通过培训提升技能成才开辟了新的通道。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和技能型人才建设需求,我局印发了《2020年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苏人保培〔2020〕1号),发布了《2020年就业技能培训专业(工种)补贴标准目录》,对外来劳动者、本地户籍劳动者和城镇失业人员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就业培训结业证的进行补贴。其中,家政服务业被列为重要的补贴工种。二是联合市财政局下发了《调整全市家政服务业相关政策的通知》(苏人保农〔2019〕4号),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管理机构专门增发社会保险补贴,该政策还提高了我市原针对员工制家政业的特岗补贴发放标准,以加大对员工制家政企业的政策激励。同时将市级家政服务业实训基地的认定范围扩大到技工院校和职业学校,旨在打造一批产教高度融合的行业实训平台载体,培养家政业的技能人才,充分发挥基地在加大家政服务职业培训力度、提高培训实效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会同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等部门,扶持我市地方家政业龙头企业,打造地方家政品牌,为做好关于我市家政业提质扩容献计献策。2019年,金管家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入选国家发改委编写的家政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荣获“苏式服务”十佳品牌。 四、关于建立行业准入机制和加强行业监管的建议。近年来,我市各政府部门积极探索,充分发挥部门职能,注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信用评价引导、行业惩戒等工作机制来实现对家政服务业的市场引导与规范,维护消费者、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各方的合法权益。2019年12月,市商务局出台了《关于对家政服务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商服贸〔2019〕731号),旨在加快推进家政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对家政服务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我局通过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支持力度,发挥市场主体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来实现行业的优胜劣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行业协会进行家政业主要工种的工资价位调查及发布,以达到引导家政市场合理定价、遏制漫天要价的社会效果。2019年6月,在我局的指导支持下,市家协打造的苏州家政诚信服务平台成功上线,平台通过服务人员、家政服务企业和雇主三方互相评价、互相监督,并通过引用第三方数据接口,实现对家政服务市场的规范化约束,推进全市家政服务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的高质量发展。今年,市发改委拟在制定服务业十四五规划时,加大对家政业的政策扶持和市场规制。 鉴于我国家政市场长期低端化的现状以及过严的准入机制可能不利于解决低学历大龄劳动者在家政业解决就业问题的矛盾,准入机制不具备一蹴而就、全面建立的客观条件,但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对职业技能要求高的、医养结合紧密的养老服务业和育婴服务业进行职业资格准入的探索和尝试,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邹一敏委员,您的宝贵建议,进一步拓宽了家政服务市场规范化建设的思路,为政府职能部门在下一步完善和创新家政业发展规划提供了有益的视角,我们将充分汲取并融入到工作实际中。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家政服务业的关心支持!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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