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王雪元; | 建 议 号: | 403 |
标 题: | 关于加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管理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各种新建公共场所建筑物都采用了全封闭式集中空调系统。为节约能源,密闭性增强,新风量不足,使室内与室外空气交换量减少,室内空气更加有别于室外空气,室内空气质量更大程度地依赖集中空调系统的送风质量。鉴于空调系统运行的特殊性,即空调系统可能成为传播、扩散污染物的媒介。因此,空调系统已被视为现代建筑物室内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 中央空调污染物主要有四种: 1、生物污染包括细菌、霉菌、藻类、原虫、原生动物、病毒等。 2、化学污染包括挥发性有机物、一氧化碳和臭氧。 3、物理污染包括外界的尘埃、煤灰、烟灰、重金属、水泥灰、油污。 4、其他微生物,除了军团菌和螨虫外、长期不清洗变成病毒、细菌的温床,它们被传播到空气里,形成各种生物污染。 中央空调不清洗危害一:空气置换效果较差,相对室外空气来讲新鲜度较浑浊。 中央空调不清洗危害二:由于积尘极易滋生各类有害微生物,如:病毒、细菌、内霉素、真菌、军团菌、冠状病毒等。 中央空调不清洗危害三:成为寄生物和昆虫的摇篮。 中央空调不清洗危害四:滋生细菌,传染疾病,容易随空调循环风吹到其它房间形成交叉感染。 中央空调不清洗危害五:风阻加大、损耗能源。 长期在空调环境中工作或滞留的人,往往会感到烦闷、乏力、嗜睡,感冒的发生机率也较高,工作效率和健康明显下降,这些症状统称为"空调综合症"。 原因在于空调散热片是冷热空气交换的必经之地,冷凝水在这里产生,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细菌在此大量滋生。如果不定期或从不清洗滤尘网、空调散热片、通风系统的风管,空调一开,潜藏其中的细菌、霉菌、病菌和螨虫就会吹出来,飘散到室内的每个角落。 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规定,公共场所空调系统的过滤器(网)、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39条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规定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定期清洗消毒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我们苏州的公共聚集场所空调清洗消毒工作已经开展很多年,在全国来讲基本是走在前端,但是苏州的公共场所空调清洗消毒现在基本局限于苏州市卫生监督所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如超市.宾馆.KTV是列入了强制清洗范围,二年一清洗一年检测。饭店因考虑成本问题基本不清洗。其他如:轨道的列车,苏州的汽车站、火车站、尤其是公共汽车、出租车都是公众密集地,但始终没有落实清洗消毒。 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引起重视,督导空调使用单位把聚集场所集中送风空调的清洗消毒工作做好,给老百姓一个合格健康的场所。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会 办 |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交通运输局;苏州市轨道交通公司;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0-06-24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王雪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管理的建议》(提案号:403)已收悉,经商议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 根据职能划分,卫生健康部门主要对宾馆、旅店、游泳馆等七类二十种公共场所进行监督管理。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管,主要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8]2号)等相关标准和文件规定,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定期对集中空调系统进行清洗(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空气净化过滤材料应当每六个月清洗或更换一次,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等);每年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至少检测一次,发现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等。 近年来,苏州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不断完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本底资料的收集工作,截至2019年底,苏州大市范围内共有宾馆、商场等各类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单位670家。同时,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结合国家“双随机”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要求,不断加大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洁、维护、检测工作。 在2018年苏州市夏季重点公共场所专项检查中,各市、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共计检查单位443家,抽检单位155家,覆盖了商场、影院、住宿业等行业。抽检的主要检测项目有:新风量、送风口微生物总数、可吸入颗粒物,风管积尘量、风管内表面微生物总数及冷却水、冷凝水嗜肺军团菌。在155家被抽检单位中,有22家抽检结果不合格,合格率85.8%。不合格项主要为送风中细菌和真菌总数超标。针对抽检不合格单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均出具相关执法文书,要求上述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将上述检查抽检结果第一时间通过各市、区报纸、电视台、“苏州卫监”公众号、“无线苏州”APP等方式向社会公示。 2020年初至今,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社会和经济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也干扰着市民的正常社会生活,疫情期间中央空调如何使用,成为了市民关切的问题。为此,苏州市卫生监督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第一时间出台住宿业、商超、理发店、客运等候室等公共场所开业复工的卫生监督指南,明确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相关要求,指导公共场所经营者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近日,苏州市卫生监督所联合市疾控中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和消毒机构,在苏州市预防医学会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苏州市预防医学会卫生清洗与消毒技术专业委员会。下一步,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技术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行为,提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管理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关于交通环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 我市轨道交通、公交等交通环节的卫生管理工作主要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开展轨道交通内部环境的卫生管理工作,每月开展候车区域空调箱过滤网清洗工作,每年由中央空调清洗单位开展风管、空调箱(表冷器、净化器)清洗消毒工作,同时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单位定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车辆在出厂前会进行空气质量检测并达到标准要求,已投用的电客车车辆的车载空调设置有新、回风滤网,能够有效隔离外界空气中的固体污染物,并严格按照检修规程每半个月对列车空调滤网进行更换,每年对空调机组内部件及出风口区域进行全面清洁。 目前,我市市区共有公交车辆5400辆,公交企业均建有规范的车辆保洁制度,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企业自身力量,定期开展车辆保洁工作,涵盖车辆空调滤网的清洁、消毒。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督促各公共交通企业进一步规范完善相关机制,严格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等相关要求,开展车辆以及包括车辆空调在内的车厢内各项服务设施的保洁消毒工作并加强抽查检查,确保制度执行落实到位。 三、关于餐饮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 2016年,国务院取消了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场所的卫生许可证。为进一步完善食品经营场所的许可和监管工作,原国家食药总局要求在上述4类场所的食品经营许可条件中,增加“保持就餐场所空气流通、具有定期清洗消毒空调及通风设施的制度、卫生间具有独立排风系统、具有定期清洁卫生间的制度”4项许可要求。 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依法做好餐饮服务场所的许可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维护食品安全。 上述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欢迎批评指正。您的建议对加强公共场所监管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感谢您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我们工作进步。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