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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关于推进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加强大数据融合利用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建 议 人:
孙剑良;沈亚;吕寅;汤文英;倪腊荣;王雪春;叶锋;黄浩忠;
建 议 号:
188

标    题:

关于推进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加强大数据融合利用的建议

建议内容:

 

当前,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各级政府的服务形式和服务质量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催生着“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的兴起。我市各部门积极打破固有思维,转变工作模式,推动政务服务向互联网转型,通过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全程网上办”“秒批秒办”“一号一窗一网”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原来的办事繁、办事慢、窗口少、排队长等问题正在得到逐步的解决。

但是,要真正达到办事“便利”的目标,还需要依托“大数据整合”来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我市对当前各部门间数据共享及数据开放亟待加强,政务数据是现阶段数量最庞大、价值密度最高的一类数据资源,可该类资源在市民办事方面没有得到有效利用,数据部门化、单位化、碎片化依然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  从办事人员角度,材料反复提交、循环证明

我市近年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上做了大量的工作,解决了群众“办事难”、“办事繁”等问题,但是对于企业和群众所诟病的材料反复提交、大量信息重复录入、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堵点”、“痛点”问题依然存在,办事体验欠缺,服务满意度大打折扣。

二、  从政务工作人员角度,“二次录入”效率低

现阶段数据“二次录入”已成为“一网通办”的绊脚石。各类专网系统、条线系统、自建系统无法联通对接。政务办理过程中,既需要录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又需要上传至业务系统,“二次录入”已经成为政务工作人员的负担,工作量成倍增加、工作效率低下。

三、  从行政审批人员角度,审查风险大、时间长

在实际政务工作中,各类假人、假章、假证、假材料防不胜防,导致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不在少数。面对形形色色、各式各样的“高仿”证件,审批人员并不是“打假专业户”,没有“火眼金睛”,面临着巨大的职业风险。并且在审查过程中因各部门数据独占,导致人工核验时间长,整体办理时限延长。

四、  从政府管理人员角度,行政成本高,安全性能低

目前我市政务数据的汇集、共享、开发和利用并没有统一标准和规划,导致部门间的数据接口、底层基础库、业务库重复建设,闲置情况比较严重,而且政府决策缺乏数据支撑,日常行政成本增高。

同时各部门间因业务需要存在系统直接对接的情况,导致部分业务数据不仅存在于数据区域,而且存在于业务区域、终端区域,甚至流出到外网区域,数据安全性难以保证,即便是有安全体系建设,也没有得到持续优化和完善。

我市大数据局已挂牌成立,加快数据开放已成为必然趋势,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  夯实“五大库”基础建设

建成完善全市人口、法人单位、公共信用、电子证照、地理信息等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五大库”建设,是对政府内部提供数据交换和共享的基础,是政务部门履行职责的共同需要。通过“五大库”建设,实现我市政府基础信息库的归集和共享,为政务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方面提供数据支撑。同时建立和健全政务信息资源更新机制,持续做好政务数据的充实和完善,确保共享数据完整、准确、及时和有效。

二、  搭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基于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搭建全市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跨地域、跨部门、跨平台不同业务系统、不同数据库之间的互联互通提供包括提取、转换、传输和加密等操作的数据交换服务,有效“打破数据壁垒、打通数据孤岛”,解决数据高并发、大批量的实时交互和数据安全传输、访问控制、数据调度、路由交换,保证数据共享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实现政府数据“一次采集、按需调度、多处共享”。

三、  融合政务信息资源

市各部门要冲破思想束缚,破除部门利益。按照“共享是根本,不共享是例外”的原则,通过接入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将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政务数据,统一提升为政府数据,消除各部门、各系统之间的壁垒,提供可共享的政务信息资源,确保部门政务数据与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之间实时连通和同步更新,实现政府数据最大化共享和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交换。

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数据共享机制。在横向上实现本级业务部门之间重点审批服务、热点公共服务、高频便民服务资源的相互融合,实时可查、动态更新;在纵向上推进与江苏省、苏州市、各县市“五大库”等数据资源相互联通,高效集成、有机汇聚,形成本级数据资源池。

对资源池数据进行深度挖掘、重组、碰撞。建立企业数字空间和个人数据空间,提供全生命周期内的政务信息和电子证照,最大限度地激发数据的使用价值,利用市大数据局建立的人脸识别,只需要“刷一刷”身份证、“刷一刷”脸,就可以获取相关数据,实现全市数据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我市信息化水平。

四、  驱动“大数据+政务”服务

利用日益积累的各类数据信息,促进“互联网+政务”向“大数据+政务”的服务转变,建立以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机制,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

运用大数据技术,对政务服务基础数据、政务服务过程数据、用户行为数据等进行融合分析,可视化展示,揭示政务服务过程的内在图景,发现和洞察服务流程中的纰漏、冗余和用户体验提升需求,以有效利用政务信息数据资源,提升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提高用户参与度、增强决策科学性,为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和服务效能创造条件,促进“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常态化,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民生服务智慧化。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会 办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0-05-29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88号提案的答复 孙剑良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加强大数据融合利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提案后,市大数据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积极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市行政审批局深入贯彻落实“不见面审批(服务)”等各项工作要求,依托全省“一张网”和我市政务数据共享服务体系,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线上平台建设,强化数据共享,简化办事流程。 一、出台配套文件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提请市政府出台了《苏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苏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资源对接使用指南》等配套文件,对基础信息资源库、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力求从全局上解决政务信息系统建设中存在的“信息孤岛”问题,规范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 二、持续完善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暂行办法》明确由各基础库牵头部门分别负责相应的信息资源库建设、目录编制和维护。市大数据管理局会同各牵头部门不断拓展和完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信用、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资源库,丰富数据资源,提高数据质量。在实际应用中,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已完成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共6类证照的调用对接,进驻局中心大厅的审批事项。 三、建成运行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暂行办法》对全市各地、各政务部门与共享服务平台的对接使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资源对接使用指南》明确了对接规范。充分发挥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主动脉”作用,推动各地各部门更加主动、更为高效的利用平台发布数据、使用数据。目前,平台已接入所有市级政府部门和县级市、区,并与省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形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枢纽。平台自上线以来,运行情况良好,向政府部门提供了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数据共享服务,有力的促进政府信息资源的融合。 四、融合政务信息资源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市行政审批局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链,积极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建成“多规合一”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按照“一窗服务、一单指导、一表填报、一网运行、一码管理”的运行理念,梳理规范了8个部门、30多项审批事项,通过调用电子证照库和平台内数据共享,优化重组表单、材料,申请人填报各类表格信息由原先近千项归并到200多项,身份证、营业执照减少重复提交10次以上;制定《苏州市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标准规范》,依托市级数据共享服务平台,规范区县平台和市级部门业务系统间的办件流转。 五、深入研究大数据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注重加强与国内知名企业和知名院校的交流合作,建立各领域专家库,就相关重大问题咨询专家意见。研究探索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机制、可视化展示模式,持续完善基础信息资源库,探索建立本级基础数据资源池,立足应用场景,研究个人数据空间的法理依据和政策依据,最大限度的激发数据的使用价值。市行政审批局建设了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统一汇聚管理各市、区公共服务事项运行情况。依托市级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实时记录部门接口开放情况和基层服务调用情况,为深入开展数据分析提供了支撑。 政府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需要充分发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今后,我们将对委员关注的前沿问题进一步研究和探索,继续按照上级决策部署要求抓好落实,将更加注重业务应用的协同联动,数据资源的共治共享,大数据的融合利用。进一步强化技术迭代,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人脸识别等信息技术,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和智慧化程度,让城市发展可持续、人民生活更幸福。 苏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2020年5月29日 联系人:吴维娜、王磊 联系电话:68612259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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