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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关于苏州大学科研平台建设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建 议 人:
姚传德;
建 议 号:
410

标    题:

关于苏州大学科研平台建设的建议

建议内容:

 

近年来,苏州大学高度重视科研平台的建设运行工作,在苏州市的鼎力支持下,学校科研平台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目前,我校共获批准建设运行的各级各类科研平台 112 个,其中,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 1 个,国家工程实验室 1 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2 个,国家国际合作联合研究中心 2 个,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 2 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30 个,省部级工程中心 5 个,省部级公共服务平台 11 个,市厅级重点实验室 42 个,市厅级公共服务平台16 个,逐步建成了由国家、省部、市厅全覆盖的科研平台体系。

通过苏州大学科研平台建设,不但提升了苏州大学科研能力,同时也对苏州的科研创新提供了有力的支持。通过科研平台仪器开放共享,带动了周边产业研究发展,激活了产业创新活力。通过科研平台的凝聚整合作用,形成了连接基础研究和产业化的纽带,打通了创新的全链条。如省部共建放射医学与辐射防护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集聚了放射医学与辐射防护方向优秀人才,延续了苏州放射医学学科的传统优势,牵头组建了“放射医学与辐射防护行业联盟”,汇聚了高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和政府管理机构等单位,打造了苏州放射医学的闪亮名片。

尽管学校的科研平台不断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同样很严峻。为了苏大科研平台的建设,现提出如下建议:

1、希望苏州市政府为苏大科研平台的建设提供相关优惠政策支持。

科研平台在发挥创新载体的过程中,带动周边产业同样迅猛发展,激活了企业创新活力,提升了企业的竞争力。科研平台的科研仪器为广大周边企业提供了优质的科研条件,使一些企业参与到原始创新成为可能。但是,随着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特别是大型科研仪器的对外开放,导致了科研仪器的成本及损耗增加,优秀的科研仪器专业操作人员同样缺乏。这些问题成为科研平台不敢也不愿大规模开放共享的原因,导致平台带动周边企业共同创新的效果不显著。

希望苏州市可以增加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补贴力度,真正让科研仪器能够物尽其用,全力为科学研究服务。同时,提供优惠政策,对科研仪器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和辅导,提高操作技能,提升操作人员的身份和待遇,充分发挥实验专业人员的作用。

2、希望苏州市政府在苏大科研平台的建设运行中,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

科研平台在发展过程中,如何培养提升,如何保障运行是科研平台发展的重中之重。目前,大部分科研平台在建设过程中缺乏经费的支持。这部分平台在发挥科研平台集聚、攻坚作用的过程中,由于没有经费的支持,发展受限。很多科研平台只能依靠成员的科研经费来维持平台的运行。而现在的科研项目经费不提倡采购科研仪器,所以科研平台常用仪器的补充、维护和更新都成为了问题。

希望苏州市政府对于苏大的科研平台每年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用于科研平仪器的补充、学术交流研讨会议组织、学术委员会议召开等等。通过经费的支持,让科研平台可以把握最新科研方向,及时调整科研平台的建设运行方案,充分发挥科研平台集聚人才、发展学科、促进产业的功能。

3、建议苏州市政府在苏大科研平台凝聚作用中,提供产业的配套支持。

苏大获得批准建设的科研平台都是具有很强科研能力的学科方向,如何将基础研究成果向产业化方向转化也是科研平台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重点实验室产出的优秀专利如何成功转化、工程中心如何顺利与产业对接、公共服务平台如何更好的为地方服务都亟待思考。

针对科研产业化“最后一公里”如何畅通的问题,希望苏州市可以搭建更多的对接平台,提供优惠政策及方便的服务,使学校的科研平台走出学校,与产业建立关系,服务整个苏州市的经济发展,促进全市产业发展,提升苏州创新能力。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会 办 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财政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0-06-28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410号提案的答复 姚传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苏州大学科研平台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苏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市委、市政府十分关心苏州大学的改革发展,在政策扶持、财力投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不断推进校地合作的力度、广度和深度,按照“名城名校、创新驱动、协同提升、融合发展”的总要求,聚焦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和转型升级需求,发挥大学作为人才聚集高地和科技创新基地作用,促进苏州大学创新资源与苏州产业资源的深度融合,初步形成“名城带名校、名校促名城”的互动发展格局。在推进苏州大学科研平台建设过程中,主要做法有: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2016年,苏州市人民政府与苏州大学签署名城名校融合发展的相关协议,聚焦协同创新、成果转化、政府咨询、文化建设等方面,促进苏州大学事业发展与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为苏州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保障、科技创新提供支撑。为进一步深化名城名校融合发展,2019年9月,校地双方签署了《深化名城名校融合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加快推进苏州大学“双一流”建设,积极构建服务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同频共振的创新生态,形成校地融合发展共同体。 二、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载体建设 科技创新载体是全市科技创新的策源地,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主力军,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根据《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精神,市政府今年专门出台《加快全市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首次系统对全市科技创新载体的定位功能、方向路径等提出清晰可行的分类引导及支持措施。在若干措施实施过程中,我市将充分借助苏州大学优势资源,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引领、新型研发机构集群、国际研发机构突破、企业研发机构倍增、市级重点实验室提升等五大工程,推动我市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有质量、有层次、有效果、有品牌”的跨越式发展。在国家、省、市共同支持下,截至目前,苏州大学已建设全省唯一一家省部共建苏州大学放射医学与辐射防护国家重点实验室,我市唯一一家国家级工程实验室——苏州大学现代丝绸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地联合工程实验室2家、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7家、省级学科重点实验室4家、市级学科重点实验室37家。 三、推动研发资源开放共享 修订出台了《苏州市研发资源开放共享服务补助实施细则》,一是扩大支持范围,在原先对单个仪器设备使用费用补助的基础上,根据苏州实际需求新增了与仪器设备使用相关的研发、技术服务内容,组成研发资源。二是实现双向补助,鼓励管理单位将研发资源对企业开放共享,加大对管理单位开展绩效补助的支持力度,补助金额提高至100万元。同时,结合近年来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布局,将其纳入管理单位范畴。三是探索跨区域协同,鼓励企业使用研发资源,与上海等地开展合作,实现城市群研发资源互融互通。苏州市研发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搭建以来,累计为13000余家次企业提供研发资源共享服务,有力激发了企业的创新活力。 四、下一步安排 结合委员建议,我市将从以下四方面加快苏州大学科研平台建设。 (一)强化政策引领。一方面,在《深化名城名校融合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指引下,共同推进苏州大学“双一流”建设、苏州市市属公办应用型本科大学建设,在促进学科产业融合、加强人才资源共享、加大教育合作力度等方面深入推进校地融合发展,加快推动“名城名校融合发展”战略向更高水平发展。另一方面,根据《加快全市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鼓励苏州大学在优势学科领域建设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在科技创新载体建设过程,充分发挥苏州大学等科研院所优势学科资源,创新体制机制,集聚高端资源,为苏州未来发展提供原始创新的源头供给,努力打造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苏州科技创新高峰。 (二)加大支持力度。一方面,在“名城名校融合发展”战略框架下,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将支持苏州大学“双一流”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政策、资金方面支持苏州大学在多个领域建设一流学科,强化办学特色,全面提升苏州大学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催化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加强与苏州大学合作,开展合作研究、委托开发、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努力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保障体系。 (三)推动研发资源开放共享。在完善研发资源一体化共享机制上,持续深化与上海、杭州、南京、合肥等长三角地区城市合作,促进城市群研发资源互融互通,推动更广范围内的研发资源为我市企业使用。继续完善共享激励机制,推动全市各市、区健全政策,协同提供研发资源共享服务,上下联动、区域协同促进创新服务一体化。对平台内研发资源进行梳理,挖掘现有科研设施与仪器的服务潜力,提高平台服务科技企业创新需求的精准度。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统一规范、专业化、网络化研发资源共享管理服务体系。 (四)推动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以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技术转移体系为目标,围绕技术转移的输出方、吸纳方,以及技术中介(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纪人)等各主体特点,强化分类指导,落实扶持政策。继续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与苏州大学开展产学研合作,持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依托国家技术转移苏南中心人才培养基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分区域、分产业、分层次、多类型的培训,提升技术经纪人和技术转移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共同努力,切实推进我市科技创新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27日 联系人姓名:周旭平 联 系 电话:65240990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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