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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关于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建 议 人:
姚传德;
建 议 号:
229

标    题:

关于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建议

建议内容:

 

    案由:垃圾分类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事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创建绿色生态的生活环境,所有国家都必须进行垃圾分类工作。苏州市去年开展了垃圾分类的试点工作,虽然成绩不尽人意,但是却是一个可贵的开始。

    本案对照垃圾分类先进国家——日本的先进经验、结合去年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对苏州市的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建议:一、分类方法。可以将废弃物分为四大类——可回收垃圾(玻璃制品、牛奶盒、金属制品、纸张、塑料制品)、餐厨易腐垃圾(动物骨骼内脏、废弃蔬菜、果皮、果壳、落叶残枝、剩饭剩菜等)、有害垃圾(废电池、废温度计、废油漆桶、过期药品、废旧灯管、杀虫剂等)、其它垃圾(受污染的塑料袋、烟蒂、受污染的纸张、破旧陶瓷品、一次性餐具、尘土等)。上海的干、湿垃圾的分法容易导致混乱。在居民区等地,专门设立粗大件垃圾投放点。诸如废旧木质家具、家用电器、自行车、厨房用具等,废旧家具或焚烧、或者用来制作家具;家用电器等可以回收再利用。在居民区等设置衣物纺织品投放点。对于完好的衣物纺织品可以在清洗干净后,用来扶贫。不能回收利用的,则予以焚烧。(这一条,目前苏州市市区各居民区已经普及,收效甚好。)设立建筑垃圾专门堆放点。对建筑垃圾,在破碎分离后,可以用来制成再生砖或者用来铺路。此外,农贸市场、饭店、食堂等大量餐厨垃圾产生地要设置大型的厨余生物垃圾处理机。油腻多的,还要设置专门的集油装置。园林绿化垃圾(树叶树枝)可以破碎发酵,形成肥料。

    二、对于居民餐厨垃圾,可以提供专用垃圾袋。垃圾袋使用可降解的材料,诸如聚乳酸(PLA)材料之类,按家庭人口发给,1人家庭给20L2——4人给30L5人以上为40L。再多的话,就要付费购买。每个垃圾袋都贴上条形码,以便监控。非专用袋禁止投放。另外,在苏州市所有市场,一律禁止出售或者使用不可降解的包袋,只准许使用出售可以降解的包袋。

    三、建立终端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要改变以往简单的、污染环境、贻害子孙的垃圾填埋方法。分类之后,除回收、焚烧之外,对于大量的餐厨垃圾,要像日本那样进行生化处理,最后制成肥料,从而变废为宝。

    四、推广日本式家用厨余垃圾生物处理机以实现餐厨垃圾减量。目前占居民日常垃圾大头的主要是厨余垃圾,这种垃圾体积大、异味重,运输、处理都很烦难。作为长远之计,应该学习日本,以政府补贴(25——50%)的方式,售卖推广家庭生物垃圾处理机。目前市场上正在售卖日本松下生物垃圾处理机(MS-N53),但价格较高。此种餐厨垃圾处理机的处理过程是:破碎——压榨——烘干——发酵——肥料。经过处理后的餐厨垃圾,其体量一般只有原来的十分之一,而且可以直接用来作为园林绿化以及农村用肥。建议苏州市政府组织若干家民营企业,以政府补助的方式,研制这种生物垃圾处理机。一旦这种垃圾生物处理机推广开来,将大大减轻环境以及物业公司的运输压力。

    五、循序渐进地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是一项长远的工作,需要逐步推进,难望一蹴而就。日本也是在经过二十年之后,民众方才习惯了垃圾分类。所以,就苏州市而言,目前先进行简单的分类,在市民习惯之后,再细化分类,循序渐进。然后,学习日本,对不同垃圾进行定时、定点投放。从而逐步建立一套健全完善的垃圾分类体制。

    总之,只要我们学习先进国家的经验、结合苏州的实际情况,坚持不懈,循序渐进,就一定能够将垃圾分类的工作做好。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会 办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0-06-24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A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文件 苏城议案复〔2020〕58号 签发:赵金龙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229号提案的答复 姚传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局立足苏州实际,以实现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系统为目标,城乡一体化推进,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大分流、细分类”苏州做法,在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城市排名中暂居第6位。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类工作,3月28日蓝绍敏书记深入调研垃圾分类工作,4月11日主持召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电视电话推进会。通过高位部署,高调推动,高效落实,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形成高位协调的工作机制。建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双组长高位协调机制。当前,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已成立,专人专职推动宣传教育、监督考核、行政执法等工作。形成《2020年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并经由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以两办名义下发落实。 二是完善具体配套的政策法规。围绕《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出台实施,我局牵头各部门研究相关配套文件和工作方案,截止当前,已出台配套文件11个;草拟完成配套文件15个;着手研究相关措施和方案10个,后期将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三是构建投收运处的闭环体系。以“三定一督”模式为主导,推动小区垃圾分类,截至5月31日,已建成“三定一督”小区1161个,年底各地计划完成4187个。在垃圾分类收运环节,明确“四不同”要求,即以区域为单位,建立与现有分类模式相匹配的分类收运体系,通过配备不同类型的专业车辆,根据垃圾产生特点采用不同人员(队伍)、不同频次进行分类收运,收运到的垃圾必须进入不同终端进行相应处置。同时联合市住建局,积极推动物业企业分类收运队伍建设管理工作,以解决各环节混收混运问题。此外,为有效落实“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模式,我局积极推动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工作,包括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筑(装修)垃圾处置设施及厨余垃圾处置设施等建设,以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分得出、运得清、处得了”。 四是全面提档完善的监管体系。制定《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评价办法》,建立垃圾分类“五榜”制度,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排名。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技术,搭建“苏州垃圾分类综合管理平台”,对所有垃圾分类的单元进行信息化管理,提升垃圾分类监管水平。 五是促成全民行动的良好氛围。当前,我局已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党建引领方案,出台志愿服务实施意见。同时通过户外广告、各类媒体等,基本做到“户外有图、电视有影、广播有声、网络有言、报刊有文、入户有人”,对老百姓关注的垃圾分类“开展方向、开展模式”等重点问题进行舆论引导;印制完成垃圾分类教材并下发至六区及直属共274所小学,并对照教材开启试学课程,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关于加强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设想 (一)做好四分类垃圾的闭环管理。《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了我市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我局将按照《条例》规定,做好分类垃圾的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在可回收物方面,进一步建立“社区回收点—中心分拣站—再生资源产业园”三级回收网络,同时积极与市供销社、城投公司研究低值可回收物目录,做到再生资源的应收尽收。在有害垃圾方面,按照“小区源头分类投放—区级分类中转储存—市级分类统一处置”模式开展工作,确保居民源有害垃圾的全量无害化处置。在厨余垃圾方面,加快推动垃圾分类定时定点定人督导小区建设,终端处置以与餐厨垃圾协同处置为主,年内计划启动总计2620吨/日的厨余及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其中年内将完成新增820吨/日的处理能力。在其他垃圾方面,着重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年内计划推动5座焚烧发电厂新扩建项目。 (二)推动大分流垃圾终端处置设施。我市以“大分流,细分类”模式推动垃圾分类工作,除《条例》规定的四类垃圾外,我局将着重推动大分流垃圾的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年内将计划启动共计440万吨/年的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启动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其中工业园区、高新区、吴江区3座已开始投入运行,另有相城区1座将于2020年前正式投运,届时苏州市区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将达到1250吨,在实现餐厨垃圾全量处理的前提下,还将协同处置居民小区的厨余垃圾;此外,督促各地建设一批大件垃圾、绿化垃圾、可回收垃圾分拣中心,为实现分类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奠定基础。 (三)不断完善具体配套的政策法规。围绕《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出台实施,我局将牵头各部门研究相关配套文件和工作方案,包括制定《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配置指南》《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规范》《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质量管控实施细则》《苏州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指导意见》《苏州市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试行)》等指导性细则;设计包括以奖代补奖励、再生资源(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快递绿色包装等配套制度;着手研究包括生活垃圾收费、餐饮业及旅馆业垃圾减量、净菜上市等配套措施。后期,将进一步研究可降解垃圾袋使用、各类奖励措施等工作方式,以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准确性。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16日 联系人姓名:姚凤根 联 系 电话:65302324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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