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蒋立健;周祖华; | 建 议 号: | 258 |
标 题: | 关于反对校园欺凌、加强宣传教育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一、校园欺凌情况的严峻性及其产生的社会危害 校园欺凌并不是一个阶段性、地区性问题,而是一个长期以来世界性的客观存在的问题。2016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针对全球18个国家的十多万名青少年进行了调查:有三分之二的青少年报告自己曾受到过欺凌,三分之一的认为被欺凌是正常的,并没有告诉任何人,还有25%的青少年表示不知道应该告诉谁。201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韩国首尔发布的全球校园欺凌现状报告曾显示,全世界每年有将近2.46亿儿童和青少年遭受欺凌。在美国,校园欺凌是美国学校系统的巨大问题。在印度,由于基础教育的投入和师资力量严重不足,缺少管理,有相当大比例的欺凌事件发生在寄宿制学校。在欧洲,校园欺凌存在的地域差异化极为明显,最严重的东欧地区学校欺凌事件比例是最轻微地区的6倍。在日本,校园欺凌现象愈演愈烈,长期的跟踪调查显示,近九成学生曾遭欺凌,校园欺凌已经变成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每年有许多学生选择自杀,并衍生了学生“不登校”的独特现象。 2016年一项针对我国29个县10万余名中小学生的抽样调查发现,经常遭受欺凌的比例为4.7%,偶尔遭受欺凌的比例近29%。尽管近几年我国校园暴力案件中被告人为未成年人的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但涉抢劫罪校园暴力案件超过八成被告人为未成年人,涉强奸罪和强迫卖淫罪校园暴力案件中16至18周岁未成年人占比最大;并且校园欺凌极端案件每隔一段时间就集中暴发,各地未成年人校园暴力事件也有恶化的趋势,可见校园欺凌的情况十分严峻。校园欺凌的行为产生的问题是方方面面的。对当事人而言,受欺凌的学生通常在身体上和心灵上受到双重创伤,并且容易留下阴影长期难以平复;“欺凌者”由于长期欺负别人,内心得到极大满足,以自我中心,对同学缺少同情心,从此变得一发不可收拾;而“旁观者”会因为帮不到受害者而感到内疚、不安,甚至惶恐。对学校而言,校园欺凌影响了学校的整体纪律和风气,“欺凌者”往往会拉帮结派,在学生群体中肆意妄为,扰乱破坏和谐的校园环境。对社会而言,这些“欺凌者”很可能就是日后的“犯罪者”,他们的行为如果受到社会上一些“看客”们的评论叫好或是不法分子的撺掇,就会有进一步在大众面前表演的倾向,不仅严重影响社会风气和秩序,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危害社会的道路。 二、校园欺凌的界定和表现形式 校园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不仅仅体现在拳打脚踢,扇打以及抢夺财物以及当众嘲笑、辱骂、替别人取侮辱性绰号等肢体、言语上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还体现在利用网络发表对受害者不利的网络言论、曝光隐私、对受害者的照片进行恶搞,以及孤立、杯葛、令受害者身边没有朋友甚至是思想控制等不易察觉的欺凌形式。后者对学生产生的危害、对内心造成的压力、摧残更为严重,一些学生往往会一辈子走不出心理阴影。在中国,青少年更多因为自身身体缺陷、性格内向和他人拉帮结派等原因而遭受欺凌,而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陡增,与网络和移动终端的传播有极大关系。由于网络的迅速发展,青少年获得信息的来源多了,价值观也受到影响和冲击,加上他们接收新事物速度快,心里成熟度高,渴望学习模仿,对于一些影视剧中的剧情不能够正确解读,往往做出错误的代入,将影视中的“宫斗”、“派系”、“拉山头”生搬到现实中,造成一桩又一桩的校园欺凌事件。 三、政策依据 2017年11月22日,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牵头做好专门(工读)学校的建设工作,是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综治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委、妇联、残联、学校都有具体的分工。 四、关于加强宣传教育的建议 校园欺凌问题的存在,说明了部门的工作合力还不够,对学生在生命、心理、法制、规则等方面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治理校园欺凌,最重要的是转变观念。不能为了治理霸凌而治理,重要的是形成环境预防,通过对青少年进行宣传教育,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从源头上发生改变。 1.建议政府设立“反校园欺凌日”,每年由政府组织举办一次以反对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公益活动或是社交活动,并广泛征求青少年的意见来制作出符合主题的统一的公益标志和正能量服饰,呼吁青少年们积极参加,提升他们的参与度。在活动中鼓励青少年可以通过演讲、沟通交流等方式倾诉自己的内心想法和建议,让他们在社交活动中变得自信乐观,走出内向孤僻,融入集体。 2.建议政府每月设立“关爱日”,在全市一些公园、养老院、孤儿院等地设立站点,对未成年的孩子进行“善良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亲自动手喂养小动物、同情和帮助弱小者。通过宣传善良的理念,让孩子接受关于爱的教育,从根源解决问题。 3.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指导性意见,内容包含:指导家长学会倾听孩子想说什么;询问孩子自己想怎么做,希望家长怎么做;和孩子一起讨论如何面对校园欺凌,教育孩子在遭遇校园欺凌时如何避免受到伤害,鼓励孩子在受到欺凌后勇敢地告诉家人或老师,并承诺不会因此责怪孩子。 4.建议政府给学校制定必要的宣传教育规则,规定学校在每年开学时,必须培训教师如何处理欺凌事件,并发放指导材料;同时对学生也要开展反“校园欺凌”教育,除识别一些直接的暴力行为外,还应教育学生认知一些间接欺凌的“冷暴力”行为,如语言攻击、群体孤立、羞辱戏弄、网络欺凌和骚扰等。 5.建议市教育部门根据中小学生的不同年龄,在各中小学实施相应的冲突解决教育,分为四个年龄段,核心内容是认识冲突、沟通和感受、团队建设、冲突解决技巧、同伴调节、协商与和平。5岁至7岁的学生需要明白冲突的问题是什么,知道解决冲突的做法,回顾自己曾经经历过的冲突。8岁至10岁的学生需要分析导致冲突的原因,什么使冲突变得更糟,以及存在偏见的可能性。11岁的学生要学习双方是如何卷入冲突的,什么会让冲突升级,并根据给定的冲突情境,尝试解决冲突并说明理由。12岁至15岁的学生要系统了解与家人、同伴的各种冲突类型,尝试解决电影、电视或书籍中出现的冲突场面,掌握同伴压力、嫉妒偏见、拒绝服从等冲突的常见原因。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教育局 | |
会 办 | 苏州市公安局;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0-06-11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