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之家 >履职建言
155.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建 议 人:
彭玉莲;
建 议 号:
155

标    题:

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建议内容:

 

近年来,以网约车为代表的互联网+”便捷交通新业态发展迅速,在促进就业、便民利民、环境保护、行业升级转型、智慧城市建设、民众安全出行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2018年苏州市区网约车市场发展报告》显示,苏州市于20161230日正式发布《苏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依法向神州专车、首汽约车、滴滴出行、曹操出行、巴士管家等10家网约车平台公司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而根据苏州市统计局数据,2018年末,苏州市区每万人出租汽车拥有量为41.8辆,已超过大城市万人出租汽车保有量20辆的标准,接近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一线城市的水平。可见目前市区网约车市场已进入供需平衡状态,出租汽车行业良性稳定发展基本实现。

然而,中国消费者协会舆情报告显示,消费者对网约车乱象最为关注的前十项分别是:网约车乘车安全隐患;网约车不正当竞争乱象;用户信息泄露问题;乘客投诉无门,维权困难;网约车企业多地无证经营;司机资质不达标现象较为常见,准入门槛低;大数据杀熟现象;黑车”“马甲车等不符合运营标准车辆频现;爽约车”“计价不透明”“乱收费等乱象滋生;司机刷单炒信行为。 
为此,我们建议采取相应措施配合城市发展,进一步推动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满足百姓多样化高质量出行等需求。

一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创新管理方式,持续提升网约车行业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今年10月,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学习借鉴上海市推动网约车规范发展做法经验的通知》。建议姑苏区相关部门学习借鉴上海经验,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建立整顿交通秩序规范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发网约车监管平台,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推动实现网约车协同化执法监管、全量化数字监管、精细化安全监管、合规化良性监管、社会化力量监管,从而推动网约车规范发展。

二是支持网约车平台公司不断创新、规范发展的同时,强化平台管理责任。网约车平台要依法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平台要强化入网审核,加强对车辆、司机的审核把关;强化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司机的法律培训和安全教育;强化信息保护,要依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通过评价、分享等方式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强化投诉处理,严格筛查司机被诉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有骚扰、暴力行为的司机要纳入黑名单,采取零容忍,防止其后续服务危害公众安全。

三是严格实施一人、一车、一平台,鼓励优质网约车驾驶员充分就业;建立退出机制,适时疏导不合资质、不合规司机退出本地运营;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行为。网约车驾驶员须具有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一名持有网约车驾驶员证的司机,只能使用一台合格的车在一家持证平台登记注册、开展营运。对网约车司机的姓名、驾照信息以及车牌号数据库应该向社会公开,司机信息须在车内显著位置挂牌公示。任何人均可访问网约车公司司机信息数据库并提取相关资料。当司机接单后,必须指纹开锁才能起步计费,或者可以预留司机头像,以人脸识别进行开锁。网约车由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设置外部标识。交通高峰拥堵期,对网约车进入古城区进行调控。继续加大违规网约车经营整治力度,会同公安等部门继续规范网约车运营秩序,健全完善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管。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会 办 苏州市公安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0-05-22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55 号提案的答复 彭玉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应运而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要求,苏州于2016 年12 月30 日发布《苏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发布后,我局始终以“解放思想、兼容并蓄、包容审慎”的原则主动接纳网约车交通运输新业态,在确保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稳步推进我市网约车行业纳规管理进程,通过三年管理实践,我局已依法向滴滴出行、曹操出行、享道出行等11 家网约车平台核发经营许可,办理网约车运输证3.2 万辆,5.7 万余人获得网约 车驾驶员证。根据交通运输部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统计,苏州网约车车辆合规率达到89%,行业整体合规情况已连续三年居江苏省首位、全国前列。 针对您提案中涉及的相关意见与建议,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网约车行业创新管理情况。网约车作为交通运输新业态,互联网赋予其新的时代特征,对行业监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管理部门由事前准入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转变。面对新时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快速渗透,我局积极主动创新管理思路,不断提升网约车行业监管能力:一是创新政务服务。与公安部门加强沟通合作,简化许可程序,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开发使用苏州市出租汽车综合业务办理平台,提供“全天候、一站式、零费用”的全程网上办理服务。二是推进行业信息化发展。组织建设巡游车与网约车综合监管系统,推动行业管理由无纸化、信息化向集约化、智能化转变,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手段。三是创新执法手段。依托信息化手段对网约车平台进行线上监管,通过市监管系统、交通运输部信息交互平台的网约车运营数据与网约车平台上报数据进行比对,拓展非法营运行为证据链收集渠道,提升执法效率,实现对网约车平台违法违规行为的精准化执法。 四是发布市场供需信息报告。基于大数据对本地出租汽车行业市场进行客观、深入分析,形成出租汽车行业市场供需信息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告知市场理性从事网约车经营,强化市场调控氛围,避免网约车无序发展。 (二)规范网约车行业经营服务。为做好网约车行业纳规管理工作,我局开放市场、转变观念,通过畅通证件申办渠道、严格车辆与驾驶员准入、落实平台公司经营管理主体责任等举措,不断规范网约车行业经营服务水平。一是严把车辆与驾驶员准入 关。车辆准入方面,通过现场交验严把车辆准入关,严禁不符合法规要求的车辆进入市场;驾驶员准入方面,通过市公安部门资质审查,从报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83876 人次中,清除有暴力犯罪、交通肇事犯罪、酒驾、吸毒前科记录等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11159 人次。在此基础上,畅通车证与人证申办渠道,提升许可办理速度,为符合要求的车辆与驾驶员提供尽可能畅通的申办渠道。二是强化驾驶员信息动态审核。会市公安部门建立驾驶员动态审核机制,2018 年至今,根据市公安部门对412440人次已取得出租营运从业资格证驾驶员的审核结果,对231 名有暴力犯罪、交通肇事犯罪、酒驾、吸毒前科记录等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进行注销。三是严惩网约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精神,会市公安部门对网约车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打击,净化城市客运市 场。2017 年至今,苏州全市已累计查处非法网约车6111 辆;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共实施行政处罚32 起,营造了公平、公正的良性市场环境。四是强化安全检查,规范平台经营服务。定期对网约车平台开展车辆与人员合规情况、教育培训、安 全管理等事项的安全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2018 年以来,我局已开展专项约谈14 次,进驻式专题检查1 次,非正式沟通数十次,叫停规模较小网约车平台的非法派单业务3 次,督促各平台公司加快不合规车辆清理;截至目前, 神州专车、首汽约车、曹操出行、享道出行等平台已基本实现全合规运营,滴滴出行平台于2017 至2019 年期间已清理不合规车辆20 万辆。 (三)网约车相关政策情况。《实施细则》规定,网约车驾驶员应具备“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居住证”。目前,苏州大市已取得从业资格的网约车驾驶员均符合上述规定。同时,为了维护网约车行业竞争的公平性,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司乘双方合法权益,避免独角兽型互联网企业形成市场垄断,《实施细则》未对网约车行业“一人、一车、一平台”提出管理要求。 (四)车辆与驾驶员合法性查询情况。考虑到网约车与巡游车不同,无专用车身颜色,也没有专用标志标识,为便于市民更好的识别,苏州在全国首创了网约车预约出租客运标志,所有已办证车辆都需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侧张贴了统一印制的网约车 标志,标志上包含车号、公司名称和唯一二维码等信息。乘客通过扫码即可查询车辆与对应驾驶员营运资质等信息。同时,充分利用乘客投诉举报机制,实现对网约车新业态的全民参与、全面监督。另外,曹操、享道、神州等重资产平台合法网约车已张贴门贴,方便市民辨识。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交通、公安、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机制,探索建立由政府部门、企业、从业人员、乘客及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模式。 同时,强化网约车平台管理责任,督促平台公司加强司乘信息保护,加速不合规车辆与驾驶员清理,规范经营行为。最后,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市网约车行业发展!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 年5 月6 日 联系人姓名:朱锦荣 联 系 电话:65223272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公安局
附件